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保荐人”)作 为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世华科技”或“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持续督导阶段的保荐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 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世华科技部分 募投项目延期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发表本核查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2013 号文同意,公司向社会公开 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43,000,000 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17.55 元,募 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754,65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54,139,793.98 元 (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700,510,206.02 元。上述募集资 金实际到位时间为 2020 年 9 月 24 日,已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审验,并出具了苏公 W[2020]B097 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及 2020 年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与保荐人、募集资金 专户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 账户,对募集资金实施专户存储进行专款专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2020 年 10 月 14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募投项目金额调整的议 案》,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1 募集资金承 调整后投资 拟投入募集 序号 项目名称 实施主体 诺投资总额 总额 资金金额 功能性材料扩 苏州世诺新材料科 1 50,000.00 50,000.00 50,000.00 产及升级项目 技有限公司 研发中心建设 苏州世华新材料科 2 12,365.20 12,365.20 12,365.20 项目 技股份有限公司 苏州世华新材料科 3 补充流动资金 18,000.00 7,685.82 7,685.82 技股份有限公司 合计 80,365.20 70,051.02 70,051.02 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8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 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及新增实施主体、实施 地点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功能性材料扩产及升级项目”的 预计达到完全可使用状态日期调整至 2024 年 2 月,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预计达到完全可使用状态日期调整至 2025 年 3 月并 新增全资子公司世晨材料技术(上海)有限公司为实施主体、对应的新增实施地 点为上海紫竹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26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 次会议,于 2022 年 9 月 15 日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总额的议案》,同意公司 部分变更“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并调整项目投资总额及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变更 后,原“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投资总额及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由 12,365.20 万元调 整为 6,865.20 万元,部分变更募集资金 5,500.00 万元,用于新增“创新中心项 目”的投资。 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28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 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 项报告的议案》。 上述调整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 拟投入募 序 调整后投 预计达到完全 项目名称 承诺投资 集资金金 实施主体 号 资总额 可使用状态 总额 额 苏州世诺新 功能性材料扩 1 50,000.00 50,000.00 50,000.00 材料科技有 2024 年 2 月 产及升级项目 限公司 2 苏州世华新 材料科技股 份有限公 研发中心建设 2 12,365.20 6,865.20 6,865.20 司、世晨材 2025 年 3 月 项目 料技术(上 海)有限公 司 世晨材料技 3 创新中心项目 5,500.00 5,500.00 术(上海) 2026 年 5 月 有限公司 苏州世华新 4 补充流动资金 18,000.00 7,685.82 7,685.82 材料科技股 已结项 份有限公司 合计 80,365.20 70,051.02 70,051.02 二、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情况 结合目前公司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在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 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公司拟调整募投项目“功能性材料扩产及升级项 目”的预计达到完全可使用状态日期,具体如下: 变更前 变更后 项目名称 预计达到可使用状态日期 预计达到可使用状态日期 功能性材料扩产及升级项目 2024 年 02 月 2025 年 06 月 (一)“功能性材料扩产及升级项目”执行及延期情况 公司募投项目“功能性材料扩产及升级项目”是公司对已有产能的进一步 扩充和升级的实践,建设内容包括项目厂房土建工程、设备采购及安装调试、试 运行投产等,原计划于2024年2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该项目厂房土建工程已于2021年4月完成竣工验收,生产设备自2021年开始 分期投产,目前5条产线(包括4条国产线、1条进口产线)已处于投产状态,另 有新增的3条进口产线基于产品升级规划需要已于2022年底下单采购、2023年下 半年到厂安装,尚未完成验收。目前,该项目尚需进行新产线无尘室主体工程施 工、无尘室配套工程建设、设备联调等工作,最后进行设备和无尘室验收。预计 完成上述工作后,该项目将完成全部投入。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募投项 目“功能性材料扩产及升级项目”累计投入46,997.95万元,投资进度为94.00%注。 注:1、累计投入金额未经审计;2、投资进度=募集资金累计投入金额/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3 2020年9月募集资金入账以来,公司积极推进本募投项目的实施,2021年开始 产线已分期陆续投产,但鉴于该项目投资规模较大、公司投产节奏及产品结构调 整、进口产线定制周期较长、市场环境变化等因素影响,本项目部分新产线投入 的时间有所延后。根据对项目进度的评估,该项目预计可于2025年6月达到预定 可使用状态。因此,公司通过综合评估分析,基于审慎、科学的投资原则,将该 募投项目预计达到完全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调整至2025年6月。 (二)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项 目的延期未改变募投项目的投资内容、投资总额,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 质性的影响。本次对募投项目延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 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 定,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发展规划。 三、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最新项目状态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的项目状态如下: 单位:万元 拟投入募 序 募集资金承 调整后投 项目名称 集资金金 项目状态 号 诺投资总额 资总额 额 功能性材料扩产及升级项 1 50,000.00 50,000.00 50,000.00 延期 目 注 2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12,365.20 6,865.20 6,865.20 已结项 部分变 3 创新中心项目 5,500.00 5,500.00 更、建设 中 4 补充流动资金 18,000.00 7,685.82 7,685.82 已结项 合计 80,365.20 70,051.02 70,051.02 注:公司已于同日披露“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结项公告。 四、专项意见说明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28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功能性材料扩产及升级项 4 目”的预计达到完全可使用状态日期调整至 2025 年 6 月。上述议案无需提交股 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 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改变或 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符合 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也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 五、保荐人的核查结论 经核查,华泰联合证券认为: 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已履 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是公司根据项目实际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不涉 及项目的实施主体、项目内容等变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 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 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5 (本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吴学孔 刘一为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