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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世华科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4-04-13  

证券代码:688093            证券简称:世华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6


             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 年 4 月 12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苏州市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大光路 168 号 公司会
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
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6

普通股股东人数                                                                 6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187,215,574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                                           187,215,574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71.7112
(%)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71.7112
    注: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 262,631,312 股,其中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
股份数量为 1,562,549 股,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等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的股
份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本次股东大会享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 261,068,763 股。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顾正青先生主持,会议采取现场投
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符合《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9 人,出席 9 人;
2、 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董事会秘书计毓雯女士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暨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议
      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普通股       187,181,669      99.9819      33,905          0.0181      0       0.0000


(二)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 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议案
            议案名称                       比例                 比例           比例
序号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关于公司吸
           收合并全资
           子公司暨变
  1                       13,003,200       99.7399    33,905    0.2601       0   0.0000
           更部分募投
           项目实施主
           体的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 1 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获得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
之二以上通过。议案 1 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

   律师:王月鹏、邹佩垚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世华科
技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
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方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世华科技章程
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