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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京源环保: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4-04-20  

公司代码:688096                                                公司简称:京源环保


                        江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江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
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
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3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
评价。


一. 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
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
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
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
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
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
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 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1.   公司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有效 □无效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
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
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3.   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
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4.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适用 √不适用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
的因素。

5.   内部控制审计意见是否与公司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评价结论一致

        √是 □否

6.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对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披露是否与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一致

     √是 □否

三.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     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1.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江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所有控股子公司。



2.   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占比:

                                指标                                     占比(%)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之比                             100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之                       100
 比


3.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

    公司的组织架构、发展战略、人力资源、社会责任、企业文化、资金管理、资产管理、合同管理、
采购业务、销售业务、工程项目、担保业务、财务报告、全面预算、募集资金、内部信息传递、信息系
统等业务。

4.   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

     安全生产风险、环境保护风险、投资管理风险、销售风险和重大决策法律风险。

5.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是否存
     在重大遗漏

     □是 √否


6.   是否存在法定豁免

        □是 √否

7.   其他说明事项

     无

(二).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1.   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是否与以前年度存在调整

     □是 √否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
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
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

2.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         重大缺陷定量标准         重要缺陷定量标准             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资产总额          潜在错报 ≥资产总额 的   资产总额 0.5%≤潜在错         潜在错报<资产总额的
                   1%                       报<资产总额的 1%             0.5%
 营业收入          潜在错报 ≥主营业务 收   主营业务收入的 0.5%≤         潜在错报<主营业务收
                   入的 1%                  潜在错报 <主营业务 收        入的 0.5%
                                            入的 1%
 利润总额          潜在错报 金额≥利润 总   利润总额的 3%≤潜在错         潜在错报金额<利润总
                   额的 5%                  报金额<利润总额的 5%         额的 3%
说明:
    不适用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                                       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          控制环境无效,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严重舞弊行为、公司更正和追
                   溯已公布的财务报告、注册会计师发现的却未被公司内部控制识别的当年财务报
                   告中的重大错报。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机构对内部控制的监督无效。
 重要缺陷          未依照企业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对于
                   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或没有实施且没有相应
                   的补偿性控制;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
                   证编制的财务报表达到真实、准确的目标。
 一般缺陷          未构成重大缺陷、重要缺陷标准的其他内部控制缺陷。
说明:
    不适用

3.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         重大缺陷定量标准         重要缺陷定量标准             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造成直接财产损    损失金额≥500 万元       250 万 元 ≤ 损 失 金 额 <   损失金额<250 万元
 失金额                                     500 万元
说明:
    不适用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                                       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          具备合理可能性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受到刑事、行政处罚,危及公司主要业务活
                   动运营;具备合理可能性对战略目标产生严重影响,全面危及战略目标实现;公
                   司决策程序不科学,具备合理可能性导致决策失误、并购失败、停产或危及公司
                   持续经营。内部控制评价的重大或重要缺陷未得到整改。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
                   或制度系统性失效。特大质量事故、重大安全事故;已经对外正式披露并对公司
                   定期报告披露造成负面影响,被媒体频频曝光负面新闻.核心管理人员或核心技
                   术人员纷纷流失。
 重要缺陷          具备合理可能性及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受到行政处罚,对公司部分业务活动运营
                   产生影响;具备合理可能性对战略目标具有一定影响,影响部分目标实现;具备
                   合理可能性导致公司一项或多项业务经营活动受到一定影响,但不会危及公司持
                   续经营;受到国家政府部门处罚,但未对公司定期报告披露造成负面影响。
 一般缺陷          几乎不可能发生违规问题,不属于政府及监管部门关注和处罚的重点问题;几乎
                   不可能发生或影响战略目标的程度较低,范围较小;几乎不可能发生或导致公司
                   个别业务经营活动运转不畅,且不会危及公司其他业务活动;受到省级(含省级)
                   以下政府部门处罚但未对公司定期报告披露造成负面影响。
说明:
    不适用

(三).   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1. 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1.2. 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1.3. 一般缺陷

     不适用

1.4.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
     缺陷

     □是 √否


1.5.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
     缺陷

     □是 √否


2.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2.1. 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2. 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2.3. 一般缺陷

     不适用

2.4.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
     大缺陷

     □是 √否


2.5.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
     要缺陷

     □是 √否


四. 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1.   上一年度内部控制缺陷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本年度内部控制运行情况及下一年度改进方向

    √适用 □不适用
    2023 年,公司根据外部环境和自身业务的发展,同时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其他内部控制
监管要求,不断完善内部控制体系,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公司内部控制总体得到持续有效运行,
为公司经营管理的合法合规及资产安全提供保障。
    2024 年,公司将结合发展战略和外部经营环境变化,结合公司所在行业发展态势持续修订、完善
各项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并保持内部控制体系持续有效运行,进一步推行精细化管控,加强内部控制执
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持续优化各项业务流程和内控环境,为公司经济效益、战略目标的实现提供合理保
障,促进公司健康和高质量发展。

3.   其他重大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已经董事会授权):李武林
                                                                 江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