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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京源环保:关于不向下修正“京源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2024-09-12  

证券代码:688096          证券简称:京源环保          公告编号:2024-060
转债代码:118016          转债简称:京源转债


                   江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不向下修正“京源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

重要内容提示:

     截至 2024 年 9 月 11 日,江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股价已触发“京源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公司董事会决定本次不向下修正
“京源转债”转股价格,同时在未来六个月内(即本公告披露日至 2025 年 3 月
11 日),如再次触发“京源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亦不提出向下修正
方案。从 2025 年 3 月 12 日起开始重新计算,若再次触发“京源转债”转股价格
的向下修正条款,届时公司董事会将再次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京源转债”转
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权利。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508 号”文同意注册,公司

于 2022 年 8 月 5 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了 332.50 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

100 元,发行总额 33,250 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六年。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2〕230 号文同意,公司发行的 33,250

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已于 2022 年 8 月 25 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

简称“京源转债”,债券代码“118016”。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江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

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本次发行
的“京源转债”自 2023 年 2 月 13 日起可转换为本公司股份,初始转股价格为

13.93 元/股。

    因公司于 2022 年 9 月 20 日完成了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

期第一次归属登记手续,公司以 8.6 元/股的价格向 26 名激励对象归属共 70.2 万

股股份,股份来源为定向增发,本次股权激励归属登记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

10,729.35 万股变更为 10,799.55 万股,“京源转债”的转股价格自 2022 年 10 月

31 日起由 13.93 元/股调整为 13.90 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2 年 10 月 29 日

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京源

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6)。

    因公司实施 2022 年度权益分派,“京源转债”的转股价格自 2023 年 6 月 9

日起由 13.90 元/股调整为 9.82 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2 日披露

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实施 2022 年度权益分派调

整“京源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4)。

    因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7 日完成了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

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登记手续,以 6.04 元/股的价格向 35

名激励对象归属共 1,170,400 股,股份来源为定向增发,本次股权激励归属登记

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 151,194,000 股变更为 152,364,400 股。自 2024 年 2 月 21

日起“京源转债”转股价格由 9.82 元/股调整为 9.79 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2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京源

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京源转债”转股价格调整暨转股停牌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4-013)。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一)修正权限及修正幅度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存续期间,当公司 A 股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

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

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

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

转股价格应不低于该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均价

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均价。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

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

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二)修正程序

    如公司决定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公司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或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其他信息披露媒体上刊

登相关公告,公告修正幅度、股权登记日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等有关信息。

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起,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

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且为转换股份

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三、关于不向下修正“京源转债”转股价格的具体说明

    截至 2024 年 9 月 11 日,公司股价已出现连续 30 个交易日中至少有 15 个交

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85%(即 8.32 元/股)的情形,已触发“京源

转债”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条款。

    鉴于“京源转债”发行上市时间较短,距离 6 年的存续届满期尚远,近期公

司股价受到宏观经济、行业变化、市场调整等诸多因素的影响出现了较大波动,

当前公司股价未能正确体现公司长远发展的内在价值。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从公

平对待所有投资者的角度出发,综合考虑公司的基本情况、股价走势、市场环境

等多重因素,以及对公司长期稳健发展与内在价值的信心,为维护全体投资者利

益、明确投资者预期,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11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不向下修正“京源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其中关联董事李

武林先生、和丽女士、王宪先生回避表决,表决结果为 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3 票回避。
    公司董事会决定本次不向下修正“京源转债”转股价格,同时在未来六个月

内即本公告披露日至 2025 年 3 月 11 日,如再次触发“京源转债”转股价格向下

修正条款,亦不提出向下修正方案。从 2025 年 3 月 12 日起开始重新计算,若再

次触发“京源转债”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条款,届时公司董事会将再次召开会议

决定是否行使“京源转债”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权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

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9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