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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长盈通: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相关议案之独立意见2024-02-08  

            武汉长盈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
票上市规则》及《武汉长盈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武汉长盈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客观、审
慎的原则,现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
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之独立意见

    1、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关于支持上市公司回购股份的意见》《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公司董事会会议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
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2、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有利于增强公司股票长期的投资价值,维护
股东利益,有利于建立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

    3、公司本次拟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回购,资金总额相对公司资产规模较小。
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财务、研发、盈利能力、债务履行能力和未
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回购方案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
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公司本次
回购股份方案具有合理性和可行性。

    4、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公司本次回购方案合法合规,具有必要性、合理性和可行性,符合
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相关事项。

   (以下无正文)

                                       武汉长盈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刘家松、李居平、李奔
                                                      2024 年 2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