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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长盈通: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2024-08-07  

证券代码:688143        证券简称:长盈通                  公告编号:2024-050



             武汉长盈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2024/7/18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
预计回购金额                   2,000 万元~4,000 万元
                               □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回购用途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累计已回购股数                 2 万股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     0.0163%
累计已回购金额                 37.70 万元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               18.80 元/股~18.95 元/股

一、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17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

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股份回购。回购股份将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

激励,回购价格不超过 33.13 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2,000 万

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4,000 万元(含),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

购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

    具 体 详 见 公 司 于 2024 年 7 月 18 日 披 露 于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的《武汉长盈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

(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42)和《武汉长盈通光电技术股份有
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

044)。

二、 首次回购股份的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情况公告如下:

    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

20,000 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 122,374,426 股的比例为 0.0163%,回购成交的最

高价为 18.95 元/股,最低价为 18.80 元/股,已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77,037.79 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 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

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武汉长盈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8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