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盈通: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武汉长盈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超募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2024-12-27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武汉长盈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超募资金及部分闲置募
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或“保荐机构”)
作为武汉长盈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盈通”或“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
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及《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等相关规定,对长
盈通使用超募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
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概述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
武汉长盈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
[2022]2346 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353.3544 万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35.67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839,441,514.48 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84,208,667.01 元后,实际募集
资金净额人民币 755,232,847.47 元。
募集资金已于 2022 年 12 月 5 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已由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已于 2022 年 12 月 5 日出
具“众环验字(2022)0110087 号”《验资报告》。
公司已将募集资金存放于为本次发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由公司分
别与各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
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暂时闲置情况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公司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武汉长盈
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告》(公告编号:2024-057)。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需要一定周期,目前公司正按照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有序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进度,现
阶段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在短期内将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在确保不影响募
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结合实际经营情况,计
划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
途的行为。
三、本次使用超募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
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和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以更好的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二)投资品种
公司使用超募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相关品种拟采用商业
银行、证券公司及其他正规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包
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定期存款、国债逆回购、协定存款、通知存
款等)。
对于超募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上述投资产品不得质押,产品专用
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
公司将及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三)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4 亿元(含本数)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超募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效期自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在前
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
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上述额度。董事会前次对部分暂时闲置
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授权截止期限为 2024 年 12 月 26 日,为提高募集资金
使用效率,不出现现金管理断档期,本次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授权期限
为自 2024 年 12 月 27 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可以
循环滚动使用资金。
(四)实施方式
上述事项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内签署
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产品发行主体、明确理财金额、选
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等,公司财务中心负责组织实施,公司法务和审计部
进行监督。
(五)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使用超募资金和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严
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
使用。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
披露工作。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在对超募资金和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时选择的投资
产品属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财政及货币政策
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可能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从而导致其实际收益未
能达到预期水平。
(二)风险控制措施
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
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单位所发行的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产品。
公司财务中心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品种的投向、项目进展情
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
控制投资风险。
五、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超募资金和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确保不影响
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
正常周转需要,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公司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
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投资回报。
六、相关审议程序
2024 年 12 月 26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及第二届监
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的议案》。根据相关法规,本次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监事会意见
本本次使用超募资金和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实施、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开展和建设进程,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
东利益的情形。通过对超募资金和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
理,可以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该项议案决
策及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超
募资金和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经全体监事讨论,一致同意通过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的议案。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
长盈通使用超募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已经经过公司第二
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履
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
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及《科创板上市公司持
续监管办法(试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
督导》等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使用超募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是在保障公司募投项目正常进度的情况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
务的正常发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公司使用超募资金及部分
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
的资金回报。
综上,保荐机构对长盈通使用超募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
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武汉长盈通光电技术股份有
限公司使用超募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
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黎 江 贺立垚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