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76 证券简称:亚虹医药 公告编号:2024-061 江苏亚虹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 年 9 月 19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高科西路 551 号万信酒店一楼会 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 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314 普通股股东人数 314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200,275,574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 200,275,574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35.6585 (%)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35.6585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 PAN KE 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 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 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 1 公司法》及《江苏亚虹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9 人,出席 8 人,董事李显显先生因工作原因未出席本次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 董事会秘书兼财务负责人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 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比例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普通股 194,166,593 96.9670 5,997,078 2.9949 76,103 0.0381 2、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 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比例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普通股 194,298,425 97.0328 5,910,446 2.9516 30,903 0.0156 3、 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相关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比例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普通股 194,293,799 97.0305 5,912,872 2.9528 33,103 0.0167 4、 议案名称:《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比例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普通股 195,534,460 97.6327 4,490,859 2.2423 250,255 0.1250 5、 议案名称:《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比例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普通股 196,954,396 98.3416 2,902,423 1.4492 418,755 0.2092 (二)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 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 同意 反对 弃权 案 比例 议案名称 比例 比例 序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号 ) 《 关 于 公 司 <2024 年限制性 1 股票激励计划 1,809,317 22.9535 5,997,078 76.0809 76,103 0.9656 (草案)>及其摘 要的议案》 《 关 于 公 司 <2024 年限制性 2 股票激励计划实 1,941,149 24.6260 5,910,446 74.9818 30,903 0.3922 施考核管理办 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 3 1,936,523 24.5673 5,912,872 75.0126 33,103 0.4201 大会授权董事会 3 办理 2024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 相关事宜的议 案》 《关于变更部分 4 募集资金投资项 3,141,384 39.8526 4,490,859 56.9725 250,255 3.1749 目的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议案 1、议案 2、议案 3、议案 5 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会议 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议案 4 为普 通决议议案,已获本次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 以上通过。 2、议案 1、议案 2、议案 3 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3、议案 1、议案 2、议案 3、议案 4 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4、根据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3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亚虹医药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司独立董事王 文宁女士受其他独立董事委托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本次股东大会议案 1、议案 2、 议案 3 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截至 2024 年 9 月 14 日征集结束时间,共有 0 名股东委托独立董事行使投票权。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律师:傅扬远、盛也晴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表决 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江 苏亚虹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4 特此公告。 江苏亚虹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9 月 20 日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