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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时代电气:株洲中车时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工作报告 - 高峰2024-03-29  

株洲中车时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株洲中车时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高峰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株洲中车时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

立董事,2023 年度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下称“《证券法》”)、《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上交所、联交所的各项规定及《株洲中车时

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株洲中车时

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在工作中勤

勉、尽责地履行董事职责和义务,注重与董事会其他董事、监事会、

经理层成员的密切、有效沟通,及时、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运营情

况和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亲自出席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会议,认

真审议各项议案,独立、客观、公正地发表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

的作用,促进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的规范运作和公司治理水平的不

断提高,有效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3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高峰先生,1977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分别于2000

年及2003年毕业于清华大学电气工程专业,获学士学位和硕士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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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6月毕业于美国华盛顿大学电气工程专业,获博士学位;教授

级高级工程师。2008年1月至2010年4月任德国柏林工业大学可持续能

源及电网实验室高级研究员。2010年4月至2015年4月任IBM中国研究

院资深研究员。2015年4月至今任清华大学能源互联网创新研究院副

院长。2018年8月至今任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本人及直系亲属均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

业担任除独立董事之外的其他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处担任任何

职务;没有为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除独

立董事津贴外,没有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

处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3 年度,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股东大会、董事会及董事

会各专门委员会会议等重要会议,会前认真审阅会议报告、议案及相

关材料,全面深入地了解决策事项,会上积极参与各项议题的讨论并

提出合理建议,独立自主决策,会后关注董事会决议执行的有效性,

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1、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董事会出席情况

独立董事姓      本年应参       亲自   委托   缺席   是否连续两   参加股东大
     名         加董事会       出席   出席   次数   次未亲自参    会的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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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次数        次数        次数                  加会议


   高峰              9           9          0          0           否          3

     2023 年度,本人参与审议涉及预算决算、经理层工作报告、聘

任审计机构、选聘管理层、年度投资计划、投融资管理、董事会换届、

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产品、募集资金使用、设立科技创新委员会、

合规管理、禁止商业贿赂等基本规范运作制度的董事会议案共计 67

项,均投了赞成票。
     2、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与 ESG 委员会、审计委员会、风险控制委员

会、薪酬委员会、提名委员会、科技创新委员会。报告期内,我按照

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工作制度的有关要求,召集或出席专门会议,

认真研讨会议文件,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专业意见和咨询。报告期

内,公司董事会召开战略委员会会议 2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 5 次,风

险控制委员会 2 次,薪酬委员会会议 3 次,提名委员会会议 3 次,我

的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出席情况

                                      实际出席次数/应出席次数
独立董事
                                                    风险控制委
   姓名       战略委员会 审计委员会                              薪酬委员会 提名委员会
                                                    员会

   高峰            1/1               5/5                   -            -          -




     (二)现场考察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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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内,本人本着勤勉务实和诚信负责的原则,对公司重大投

资项目进行专题调研,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董事会决议执

行情况等。其他日常时间,我通过阅览公司文件和信息,听取公司管

理层汇报、与公司董事、管理层、董事会秘书及相关工作人员沟通交

流等多种方式,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治理架构及内控运行等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和独立董事的沟通,积极配合并支持

我的工作,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董事会办公室为保证我有效行使职权提

供了必要条件,对我要求补充的资料能够及时进行补充或解释,为我

履行职责提供了较好的协助,确保我履行相应职责时能够获得足够的

资源和必要的专业意见。

     报告期内,本人仔细审阅了公司多份定期报告,并与会计师事务

所就年报审阅工作完成情况、审阅主要事项等进行了多次沟通,认真

听取、审阅了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报审计的工作计划及相关资料,

就审计的总体策略提出了具体意见和要求。
     (三)献言建策

      在日常工作中,本人积极了解和关注公司生产经营和依法运作

情况,就企业发展战略、改革创新、董事会运行的规范性和有效性等

提出有价值的意见建议,促进企业经营管理水平有效提升,推动董事

会建设,促进董事会功能作用有效发挥。关于公司未来新能源发展战

略,本人提出两个意见:一是新能源的数字化转型,核心在于电力电

子器件包括芯片,二是能源装备本身的智能化数字化转型提升,新能

源装备可以提升灵活性和可调解能力,希望公司加大研发力度,引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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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发展。
     (四)培训学习情况

       本人日常注重进行政治理论学习和业务学习,积极参加各种培

训,不断提升履职能力。一是传达学习与本企业相关的中央有关指示

批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及工作要求。二是参加上交所、

湖南证监局、上市公司协会等组织的董事培训,学习最新监管政策;

三是参加公司组织的湖南证监局及中介机构对董事的培训。通过多个

维度的培训,提升履职能力,保障董事会各项工作依法合规。
       三、独立董事报告期内履职重点关注事项
     (一)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涉及关联交易的事项均进行了事先调查,

并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关联交易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相关交易行为在市场经济原则下公开、公平、合理地进行,交易价格

合理、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的利益,也不会对公司的独

立性产生影响。报告期内,本人对各项关联交易事项均发表了独立意

见。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仅对公司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进行担保,相关

议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执

行。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对此发表独立意见,认为报告期内公司累计和

当期对外担保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及《公司章程》的

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资金被占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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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定和《公司章程》

《株洲中车时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A 股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

定,本人认为公司 2023 年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事项,符合《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

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改变或

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名以及薪酬情况

     公司 2022 年度董事薪酬依据股东大会审议的标准执行,高级管

理人员的薪酬根据公司薪酬管理制度,经考核后执行。薪酬管理制度

的制订、薪酬的发放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相关

规章制度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
     (五)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发布业绩快报 1 次。
     (六)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续聘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作为公司审计机构,本人认为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并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

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

计的工作要求。
     (七)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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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 2022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经 2023 年 6 月 27 日召开的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于 2023 年 8 月实施了本次分红事

宜。公司在保持自身持续稳健发展的同时高度重视股东的合理投资回

报,建立持续、稳定、科学的分红政策,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

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八)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公司严格履行上市发行时所作承诺,未发生违反承诺履行的情况。
     (九)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交所、香港联交所等监管机构的法

律法规要求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聚焦监管要求,

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证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

时、公平。公司持续提升信息披露质量,公司公告及通函均按照上市

地上市规则规定披露于上交所、香港联交所及公司网站和指定报刊

(如需要),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较好地

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维护了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十)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公司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推动公司按照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

相关配套指引的要求,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及风险管理体系。报告期内,

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

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公司内部控制体系运营有效。

     (十一)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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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董事会下设战略与 ESG 委员会、审计委员会、风险控制委员会、

薪酬委员会、提名委员会、科技创新委员会 6 个专门委员会。报告期

内,公司共召开了战略委员会会议 2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 5 次,风险

控制委员会会议 2 次,薪酬委员会会议 3 次,提名委员会会议 3 次。

会议的召集、召开、审议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和相关专门委员会工

作细则的规定,会议资料规范、充分、送达及时。各专门委员会在

2023 年度内认真开展各项工作,充分发挥专业职能作用,协助公司

在重大事项决策、董事会有效运作等方面更加规范完善。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在 2023 年度履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法

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切

实履行职责,参与对公司的重大事项的决策,谨慎、忠实、勤勉地履

行职责,发表独立意见,推动公司董事会的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切

实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4 年,本人将继续本着诚信与勤勉及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精

神,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履行独立董事的义

务,持续深入了解公司的业务和行业动态,不断增强行业知识储备,

更好地理解公司业务,把握战略方向。加强与公司其他董事的沟通,

主动了解公司业务发展情况,深入讨论对议案以及对公司经营管理情

况的认识,及时反映自己对公司经营管理的意见建议。更加勤勉地工

作,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有效地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为

公司长期、稳定、健康发展做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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