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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代电气:株洲中车时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工作报告 - 陈锦荣2024-03-29  

株洲中车时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株洲中车时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陈锦荣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株洲中车时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

立董事,2023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下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下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上交所、联交所的各项规定及《株

洲中车时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株

洲中车时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在

工作中勤勉、尽责地履行董事职责和义务,注重与董事会其他董事、

监事会、经理层成员的密切、有效沟通,及时、全面、深入地了解公

司运营情况和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亲自出席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

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独立、客观、公正地发表意见,充分发挥

独立董事的作用,促进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的规范运作和公司治理

水平的不断提高,有效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本人因任期届满于 2023 年 6 月 27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

大会、2023 年第一次 A 股类别股东大会及 2023 年第一次 H 股类别股

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后正式离任,不再担任公司董事会独立

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中相关职务。现将本人在 2023 年度的履职情况

报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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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陈锦荣先生,1958年生,澳大利亚籍,香港及澳大利亚永久居留

权。在英国及澳大利亚分别取得会计学学士及商业硕士学位;香港执

业会计师。1996年至2009年4月曾分别为浩华国际亚洲地区的董事及

浩华国际董事会董事。2009年5月起任香港立信德豪会计师事务所董

事总经理。2007年至2014年被选为香港会计师公会理事。期间曾于

2012年及2013年当选为香港会计师公会副会长,及于2014年当选为香

港会计师公会会长。并于2010年至2013年间,担任为香港会计师公会

内的财务报表准则委员会主席,负责香港财务报表准则的研究、编辑

及颁布。2015年12月至2021年9月,获委任为香港财务汇报局名誉顾

问。同时,亦于2014年及2015年担任亚洲及大洋洲会计准则制定机构

组主席,代表香港出席各项国际性的会计准则制定会议。此外,于2018

年获香港公开大学颁授荣誉院士以表扬他对社会的贡献和杰出的成

就,2019年5月至2021年12月出任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非

执行董事。陈先生于2021年创立香港上市公司审核师协会,并担任为

该会主席。2022年7月获委任为香港消费者委员会主席。2019年获香

港特别行政区政府颁授荣誉勋章、2020年获委任为太平绅士及2023

年获颁授铜紫荆勋章。2005年9月至2023年6月27日任公司独立非执行

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本人及直系亲属均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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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担任除独立董事之外的其他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处担任任何

职务;不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

股份 5%或以上或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没有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

其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没有为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

律、咨询等服务。除独立董事津贴外,没有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

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处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不存在

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3 年度,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股东大会、董事会及董事

会各专门委员会会议等重要会议,会前认真审阅会议报告、议案及相

关材料,全面深入地了解决策事项,会上积极参与各项议题的讨论并

提出合理建议,独立自主决策,会后关注董事会决议执行的有效性,

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1、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董事会出席情况

                本年应参       亲自    委托            是否连续两
独立董事姓                                      缺席                参加股东大
                加董事会       出席    出席            次未亲自参
     名                                         次数                 会的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加会议
  陈锦荣             4          4       0        0         否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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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 年,本人参与审议涉及预算决算、经理层工作报告、聘任

审计机构、选聘管理层、年度投资计划、投融资管理、董事会换届、

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产品、募集资金使用等基本规范运作制度的董

事会议案共计 42 项,均投了赞成票。
     2、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任职期内,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风险控制

委员会、薪酬委员会、提名委员会。2023 年任职期内,我按照公司

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工作制度的有关要求,召集或出席专门会议,认

真研讨会议文件,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专业意见和咨询。2023 年

任职期内,公司董事会召开战略委员会会议 1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 2

次,风险控制委员会 1 次,薪酬委员会会议 3 次,提名委员会会议 3

次,我的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出席情况

                                     实际出席次数/应出席次数
独立董事
                                              风险控制委
   姓名       战略委员会 审计委员会                        薪酬委员会 提名委员会
                                              员会

 陈锦荣              -             2/2           1/1           -          -




     (二)现场考察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本着勤勉务实和诚信负责的原则,对公司重大投
资项目进行专题调研,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董事会决议执
行情况等。其他日常时间,我通过阅览公司文件和信息,听取公司管
理层汇报、与公司董事、管理层、董事会秘书及相关工作人员沟通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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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等多种方式,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治理架构及内控运行等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和独立董事的沟通,积极配合并支持
我的工作,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董事会办公室为保证我有效行使职权提
供了必要条件,对我要求补充的资料能够及时进行补充或解释,为我
履行职责提供了较好的协助,确保我履行相应职责时能够获得足够的
资源和必要的专业意见。
     报告期内,本人仔细审阅了公司多份定期报告,并与会计师事务
所就年报审阅工作完成情况、审阅主要事项等进行了多次沟通,认真
听取、审阅了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报审计的工作计划及相关资料,
就审计的总体策略提出了具体意见和要求。
     (三)献言建策

      在日常工作中,本人积极了解和关注公司生产经营和依法运作

情况,就企业发展战略、改革创新、董事会运行的规范性和有效性等

提出有价值的意见建议,促进企业经营管理水平有效提升,推动董事

会建设,促进董事会功能作用有效发挥。
     (四)培训学习情况
     本人日常注重进行政治理论学习和业务学习,积极参加各种培训,
不断提升履职能力。一是传达学习与本企业相关的中央有关指示批示
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及工作要求;二是积极学习最新监
管政策;三是参加公司组织的中介机构对董事的培训。通过多个纬度
的培训,提升履职能力,保障董事会各项工作依法合规。
      三、独立董事报告期内履职重点关注事项
     (一)关联交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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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涉及关联交易的事项均进行了事先调查,

并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关联交易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相关交易行为在市场经济原则下公开、公平、合理地进行,交易价格

合理、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的利益,也不会对公司的独

立性产生影响。报告期内,本人对各项关联交易事项均发表了独立意

见。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仅对公司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进行担保,相关

议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执

行。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对此发表独立意见,认为报告期内公司累计和

当期对外担保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及《公司章程》的

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资金被占用情况。
     (三)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

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定和《公司章程》《株

洲中车时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A 股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

本人认为公司 2023 年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事项,符合《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

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

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名以及薪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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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 2022 年度董事薪酬依据股东大会审议的标准执行,高级管

理人员的薪酬根据公司薪酬管理制度,经考核后执行。薪酬管理制度

的制订、薪酬的发放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相关

规章制度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
     (五)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发布业绩快报 1 次。
     (六)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续聘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作为公司审计机构,本人认为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并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

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

计的工作要求。
     (七)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公司 2022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经 2023 年 6 月 27 日召开的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于 2023 年 8 月实施了本次分红事

宜。公司在保持自身持续稳健发展的同时高度重视股东的合理投资回

报,建立持续、稳定、科学的分红政策,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

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八)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公司严格履行上市发行时所作承诺,未发生违反承诺履行的情况。
     (九)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交所、香港联交所等监管机构的法

律法规要求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聚焦监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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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证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

时、公平。公司持续提升信息披露质量,公司公告及通函均按照上市

地上市规则规定披露于上交所、香港联交所及公司网站和指定报刊

(如需要),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较好地

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维护了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十)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公司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推动公司按照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

相关配套指引的要求,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及风险管理体系。报告期内,

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

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公司内部控制体系运营有效。

     (十一)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2023 年任职期内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风险控

制委员会、薪酬委员会、提名委员会 5 个专门委员会。2023 年任职

期内,公司共召开了战略委员会会议 1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 2 次,风

险控制委员会会议 1 次,薪酬委员会会议 3 次,提名委员会会议 3 次。

会议的召集、召开、审议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和相关专门委员会工

作细则的规定,会议资料规范、充分、送达及时。各专门委员会在

2023 年度内认真开展各项工作,充分发挥专业职能作用,协助公司

在重大事项决策、董事会有效运作等方面更加规范完善。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在 2023 年度履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法

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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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履行职责,参与对公司的重大事项的决策,谨慎、忠实、勤勉地履

行职责,发表独立意见,推动公司董事会的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切

实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最后,衷心感谢公司

各位董事、管理层及有关工作人员对本人 2023 年度工作的积极配合

与全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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