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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仁度生物: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4-04-10  

证券代码:688193           证券简称:仁度生物     公告编号:2024-015


              上海仁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 年 4 月 9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
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14

普通股股东人数                                               14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23,204,304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                               23,204,304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
                                                           58.0108
例(%)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58.0108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居金良先生主持,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
       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
       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及《上海仁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7 人,出席 7 人;
       2、 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 董事会秘书蔡廷江先生出席本次会议;其他高管均列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补选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比例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普通股         22,419,604 96.6183 784,700 3.3817               0          0.0000


       (二)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 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议案
              议案名称                       比例
序号                           票数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关于补选公司第二
 1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5,886,932        88.2383   784,700      11.7617          0         0.0000
       的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该议案属于普通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通过。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议案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律师:路悦律师、漏妤聃律师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
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上海仁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