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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创耀科技: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创耀(苏州)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2024-12-31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创耀(苏州)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创耀
(苏州)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耀科技”或“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
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注册申请于 2021 年 11 月 16 日经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证监许可
〔2021〕3654 号《关于同意创耀(苏州)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注册的批复》。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2,000.00 万股,每股发行
价格为 66.6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133,20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
净额为 121,964.51 万元。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
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2 年 1 月 7 日出具了中汇会验[2022]第 0008 号《验资
报告》,审验结果如下:截至 2022 年 1 月 7 日止,创耀科技实际已发行人民币
普通股 20,000,000 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332,000,000.00 元,扣除各项发
行费用人民币 112,354,936.73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219,645,063.27
元。其中新增注册资本为人民币贰仟万元整,资本公积为人民币
1,199,645,063.27 元。公司依照规定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
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1
       根据公司披露的《创耀(苏州)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
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序号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万元)        拟投入募集资金(万元)
          电力物联网芯片的研发及系
  1                                                   8,194.93                  8,194.93
          统应用项目
          接入 SV 传输芯片、转发芯
  2                                                  13,179.44                 13,179.44
          片的研发及系统应用项目
  3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12,085.82                 12,085.82
                合计                                 33,460.19                 33,460.19

       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若公司用自有资金投资于上述项目,则募
集资金到位后将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2022 年 6 月 15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
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
付发行费用的自有资金的议案》,募投项目合计置换金额为 195,971,477.82 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告《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
用的自有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1)。

       截至 2024 年 11 月 30 日,公司募投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如下(未经审计):

                                     募集资金承诺投       募集资金累计投
序号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名称                                               进度(%)
                                     入金额(万元)       入金额(万元)
         电力物联网芯片的研发及
 1                                             8,194.93           6,779.80        82.73
         系统应用项目
         接入 SV 传输芯片、转发芯
 2                                         13,179.44             11,504.84        87.29
         片的研发及系统应用项目
 3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12,085.82              7,753.82        64.16
               合计                        33,460.19             26,038.46        77.82

       三、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情况及原因

       (一)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情况

       公司基于审慎性原则,在保持募投项目的资金用途、实施主体及内容等不
发生变化的情况下,拟将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延期至 2025 年 12
月。


                                           2
                                                        预计可使用状态日期
序号           项目名称              延期原因
                                                      调整前          调整后
                                    实施场所交付时
         电力物联网芯片的研
  1                                 间及产权变更手   2024 年 12 月   2025 年 12 月
         发及系统应用项目
                                    续延期
         接入 SV 传输芯片、转 实施场所交付时
  2      发 芯 片 的 研 发 及 系 统 间及产权变更手   2024 年 12 月   2025 年 12 月
         应用项目                   续延期
                                    实施场所交付时
  3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间及产权变更手   2024 年 12 月   2025 年 12 月
                                    续延期

      本次延期仅涉及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的变化,不会影响募投
项目的有序推进,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

      (二)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积极稳妥地推进募投项目的实施。虽
然公司募投项目已在前期经过充分的可行性论证,但在实际推进过程中,受募
投项目实施场所交付日期延后、资产产权变更手续等产生延期,导致募投项目
的整体实施进度有所延缓。为确保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经过公司审慎分析,拟
将上述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延期至 2025 年 12 月。

      四、募投项目延期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上述募投项目延期仅涉及项目建设期的变化,未改变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
用途、实施主体,不会对募投项目的项目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本次调整不
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
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结合项目实际实施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但在项
目后续具体实施过程中,仍可能存在各种不可预见的因素,导致项目实施具有
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本次募投项目延期履行的审议程序及意见

      (一)审议程序


                                          3
    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30 日分别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
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延期至 2025 年 12 月。该事项无
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作出的谨慎决
定,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不存在实质性
变更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反中国证监
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有关规定的情形。因此,监事
会一致同意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该延
期事项是公司基于募投项目实际情况作出的决定,不涉及项目实施主体、募集
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的变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
损害股东利益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
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4
(本页无正文,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创耀(苏州)通信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保荐代表人签名:    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
                              杜 娟                 杜超珣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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