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262 证券简称:国芯科技 公告编号:2024-069 苏州国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 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西藏津盛泰达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藏泰达”)、国家集成电路 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产业基金”)等股东共计持有公司 77,294,104 股股份,合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23.00%,西藏泰达和产业基金不 存在一致行动人关系,本次减持计划涉及 5%以下股东天津天创保鑫创业投资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天创保鑫”)、天津天创华鑫现代服务产业创业 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天创华鑫”)和魏宏锟为一致行动关系, 本次减持计划涉及 5%以上第一大股东宁波麒越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以下简称“麒越创投”)及其一致行动人宁波嘉信佳禾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以下简称“嘉信佳禾”),前述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孙力生、杨志瑛本次 不计划减持股份。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西藏泰达、产业基金等股东因自身资金需要和基金退出需要通过集中竞价、 大宗交易等方式减持所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股东的减持价格按照市场价格确定, 减持期间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前述股东为持股 5% 以下股东,均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董监高,本次披露减持计划为 履行在招股说明书中载明的减持公司股份将提前 3 个交易日公告的承诺。 麒越创投等股东因自身安排需要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方式减持所持有 的公司部分股份,股东的减持价格按照市场价格确定,减持期间为自本公告披露 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前述股东为持股 5%以上股东,均不属于公司 1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董监高。 在上述股东减持期间,若有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股份变动事项, 则应对减持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公司于近日收到西藏泰达、产业基金、麒越创投等股东出具的《关于股份减 持计划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持股数量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股) IPO 前取得:8,194,800 西藏津盛泰 股 达创业投资 5%以下股东 9,770,000 2.91% 其他方式取得: 有限公司 1,575,200 股 天津天创保 IPO 前取得:1,892,510 鑫创业投资 股 合伙企业 5%以下股东 2,001,697 0.60% 其他方式取得:109,187 (有限合 股 伙) 天津天创华 鑫现代服务 IPO 前取得:3,312,100 产业创业投 股 5%以下股东 3,564,272 1.06% 资合伙企业 其他方式取得:252,172 (有限合 股 伙) IPO 前取得:3,380,000 股 魏宏锟 5%以下股东 4,640,000 1.38% 其他方式取得:1,26 0,000 股 国家集成电 IPO 前取得:13,130,580 5%以下股东 14,954,116 4.45% 路产业投资 股 2 基金股份有 其他方式取得: 限公司 1,823,536 股 宁波麒越创 IPO 前取得:22,856,840 业投资合伙 5%以上第一 股 26,448,040 7.87% 企业(有限 大股东 其他方式取得: 合伙) 3,591,200 股 宁波嘉信佳 其他股东: IPO 前取得:6,631,380 禾创业投资 5%以上股东 股 合伙企业 7,525,722 2.24% 的一致行动 其他方式取得:894,342 (有限合 人 股 伙) 其他股东: IPO 前取得:5,315,760 5%以上股东 股 孙力生 7,457,894 2.22% 的一致行动 其他方式取得: 人 2,142,134 股 其他股东: IPO 前取得:664,560 股 5%以上股东 杨志瑛 932,363 0.28% 其他方式取得:267,803 的一致行动 股 人 注:本次减持计划涉及 5%以上第一大股东麒越创投及其一致行动人嘉信佳禾,前述股 东的一致行动人孙力生、杨志瑛本次不计划减持股份。 本次减持计划涉及 5%以下股东天创保鑫、天创华鑫和魏宏锟为一致行动关系。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持股数量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一致行动关系形成原因 (股) 第一组 天津天创保鑫创业投 2,001,697 0.60% 天津创业投资管理有限 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公司(以下简称“天津 伙) 创投”)作为天创华 3 天津天创华鑫现代服 3,564,272 1.06% 鑫、天创保鑫的执行事 务产业创业投资合伙 务合伙人, 魏宏锟是天 企业(有限合伙) 津创投的董事和股东。 魏宏锟 4,640,000 1.38% 合计 10,205,969 3.04% — 第二组 宁波麒越创业投资合 26,448,040 7.87% 麒越创投和嘉信佳禾的 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均为宁 宁波嘉信佳禾创业投 7,525,722 2.24% 波保税区嘉信麒越股权 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简 伙) 称“麒越投资”);孙 孙力生 7,457,894 2.22% 力生为麒越投资控股股 杨志瑛 932,363 0.28% 东,杨志瑛为麒越投资 持股 5%以上股东;杨 志瑛系孙力生配偶。 合计 42,364,019 12.61% — 上述减持主体中,西藏泰达无一致行动人,产业基金无一致行动人。 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过去 12 个月内减持股份情况 减持数量 减持价格区间 前期减持计划 股东名称 减持比例 减持期间 (股) (元/股) 披露日期 西藏津盛泰 230,000 0.07% 2024/7/15~ 15.0776- 2024 年 6 月 29 达创业投资 2024/9/27 19.7328 日 有限公司 4 天津天创保 311,600 0.09% 2024/8/14~ 15.00-16.59 2024 年 6 月 29 鑫创业投资 2024/8/30 日 合伙企业 (有限合 伙) 天津天创华 551,994 0.16% 2024/8/14~ 15.00-16.56 2024 年 6 月 29 鑫现代服务 2024/9/5 日 产业创业投 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 伙) 魏宏锟 60,000 0.02% 2024/8/13~ 14.50-16.00 2024 年 6 月 29 2024/8/30 日 国家集成电 107,800 0.03% 2024/7/4~ 19.98-20.09 2024 年 6 月 29 路产业投资 2024/10/3 日 基金股份有 限公司 宁波麒越创 0 0.00% 2024/7/22~ 0-0 2024 年 6 月 29 业投资合伙 2024/10/21 日 企业(有限 合伙) 宁波嘉信佳 0 0.00% 2023/7/22~ 0-0 2024 年 6 月 29 禾创业投资 2024/10/21 日 合伙企业 (有限合 伙) 5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计划减持 拟减持 拟减 股东 计划减 竞价交易 减持合理 数量 减持方式 股份来 持原 名称 持比例 减持期间 价格区间 (股) 源 因 西藏 不超过: 不超 竞价交易减持,不 2024/12/ 按市场价 IPO 前 自身 津盛 1,274,11 过: 超过:1,274,112 17~ 格 取得及 资金 泰达 2股 0.38% 股 2025/3/1 资本公 需要 创业 大宗交易减持,不 6 积转增 投资 超过:1,274,112 取得 有限 股 公司 天津 不超过: 不超 竞价交易减持,不 2024/12/ 按市场价 IPO 前 自身 天创 260,064 过: 超过: 260,064 股 17~ 格 取得及 资金 保鑫 股 0.08% 大宗交易减持,不 2025/3/1 资本公 需要 创业 超过: 260,064 股 6 积转增 投资 取得 合伙 企业 (有 限合 伙) 天津 不超过: 不超 竞价交易减持,不 2024/12/ 按市场价 IPO 前 自身 天创 464,688 过: 超过: 464,688 股 17~ 格 取得及 资金 华鑫 股 0.14% 大宗交易减持,不 2025/3/1 资本公 需要 现代 超过: 464,688 股 6 积转增 服务 取得 产业 创业 投资 6 合伙 企业 (有 限合 伙) 魏宏 不超过: 不超 竞价交易减持,不 2024/12/ 按市场价 IPO 前 自身 锟 604,800 过: 超过: 604,800 股 17~ 格 取得及 资金 股 0.18% 大宗交易减持,不 2025/3/1 资本公 需要 超过: 604,800 股 6 积转增 取得 国家 不超过: 不超 竞价交易减持,不 2024/12/ 按市场价 IPO 前 基金 集成 1,949,47 过: 超过: 1,949,471 17~ 格 取得及 退出 电路 1股 0.58% 股 2025/3/1 资本公 需要 产业 6 积转增 投资 取得 基金 股份 有限 公司 宁波 不超过: 不超 竞价交易减持,不 2025/1/3 按市场价 IPO 前 自身 麒越 4,298,65 过: 超过:4,298,653 ~ 格 取得及 安排 创业 3股 1.28% 股 2025/4/2 资本公 需要 投资 大宗交易减持,不 积转增 合伙 超过:4,298,653 取得 企业 股 (有 限合 伙) 7 宁波 不超过: 不超 竞价交易减持,不 2025/1/3 按市场价 IPO 前 自身 嘉信 1,223,17 过: 超过:1,223,170 ~ 格 取得及 安排 佳禾 0股 0.36% 股 2025/4/2 资本公 需要 创业 大宗交易减持,不 积转增 投资 超过:1,223,170 取得 合伙 股 企业 (有 限合 伙) 注 1:西藏泰达已获得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符合《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 东减持股份的特别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实施细则 (2020 年修订)》关于创业投资基金股东的减持规定,截至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之日,西藏泰 达投资公司 48 个月以上但不满 60 个月,故西藏泰达减持所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发 行的股份,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在任意连续 30 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 数的 1%,采取大宗交易在任意连续 30 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 减持期间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若此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 转增股本、配股等股份变动事项,则应对减持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注 2:天创保鑫、天创华鑫已获得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符合《上市公司创业 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的特别规定》、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 实施细则(2020 年修订)》关于创业投资基金股东的减持规定,截至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之日, 天创保鑫投资公司期限在 60 个月以上,其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总数不受 比例限制。 减持期间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若此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 转增股本、配股等股份变动事项,则应对减持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注 3:产业基金已获得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符合《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 东减持股份的特别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实施细则 (2020 年修订)》关于创业投资基金股东的减持规定,截至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之日,产业基 金投资公司 36 个月以上但不满 48 个月,故产业基金减持所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发 8 行的股份,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在任意连续 60 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 数的 1%。 减持期间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若此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 转增股本、配股等股份变动事项,则应对减持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注 4:麒越创投已获得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符合《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 东减持股份的特别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实施细则 (2020 年修订)》关于创业投资基金股东的减持规定,截至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之日,麒越创 投投资公司期限超过 60 个月,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总数不受比例限制。 减持期间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若此期间有送股、资本公 积转增股本、配股等股份变动事项,则应对减持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嘉信佳禾已获得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符合《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 股份的特别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实施细则(2020 年 修订)》关于创业投资基金股东的减持规定,截至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之日,嘉信佳禾投资公 司期限在 48 个月以上但不满 60 个月,故嘉信佳禾减持所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发行 的股份,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在任意连续 30 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 的 1%,采取大宗交易在任意连续 30 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 减持期间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若此期间有送股、资本公 积转增股本、配股等股份变动事项,则应对减持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预披露期间,若公司股票发生停牌情形的,实际开始减持的时间根据停牌时间相应顺延。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股东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 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股东西藏泰达、天创华鑫、天创保鑫、魏宏锟、产业基金、麒越创投、嘉信 佳禾、孙力生、杨志瑛(以下简称“本人/本单位”)作出相关承诺如下: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本 单位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自公司上市后,本人/本单位严格遵守监管机构关于股东减持股份的相 关规定和监管要求。本人/本单位承担因违背上述承诺而产生的法律责任。 ①减持条件 本人/本单位将按照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招股说明书以及本人/本 9 单位出具的各项承诺载明的限售期限要求,并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在 限售期限内不减持公司股票。在上述限售条件解除后,本人/本单位可作出减持 股份的决定。 ②减持方式 本人/本单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的方式应符合届时适用的相关法律、法 规、规章的规定,包括但不限于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 议转让等。 ③减持价格 本人/本单位减持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价格(发行人在此期间发生派息、 送股、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格相应调整)根据当 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规则要求。 ④减持期限 本人/本单位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规则,结合证券市场情况、 公司股票走势及公开信息等情况,自主决策、择机进行减持。 ⑤减持数量 锁定期满后,本人/本单位每年转让公司股份的比例将按公司实际情况与相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 ⑥信息披露 本人/本单位在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前,应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 按照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是否属于上市时未盈利的公司,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 √否 (四)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减持首发前股份 是否是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 √否 10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 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本次减持计划系公司股东根据自身需要进行的减持,本次减持不会对公司 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情况产生重大影响。在减持期间内,股东根据市场情况、 公司股价等因素决定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 数量和减持价格等不确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 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 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股东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 法规及相关承诺的要求,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苏州国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2 月 11 日 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