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进电动:精进电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2024-11-12
证券代码:688280 证券简称:精进电动 公告编号:2024-041
精进电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
下简称“致同”)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1981 年【工商登记:2011 年 12 月 22 日】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2 号赛特广场五层
首席合伙人:李惠琦
执业证书颁发单位及序号:北京市财政局 NO 0014469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前身是成立于 1981 年的北京会计师事
务所,2011 年 12 月 22 日经北京市财政局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2012 年更
名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
街 22 号赛特广场五层,首席合伙人为李惠琦先生。
截至 2023 年末,致同从业人员近六千人,其中合伙人 225 名,注册会计师
1,364 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 400 人。
致同 2022 年度业务收入 26.49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19.65 亿元,证券
业务收入 5.75 亿元。2022 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239 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
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科学研究和
技术服务业,收费总额 2.88 亿元;2022 年年报挂牌公司客户 151 家,审计收费
3,555.70 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客户 15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致同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9 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2022 年末职业风险基金 1,089 万元。
致同近三年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致同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1 次、监督管理措施 10
次、自律监管措施 1 次和纪律处分 1 次。26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
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1 次、监督管理措施 10 次、自律监管措施 1 次和纪律
处分 1 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注册会计师执 开始从事上市 开始在本所 开始为本公司提
项目 姓名
业时间 公司审计时间 执业时间 供审计服务时间
项目合伙人 刘志增 2001 年 2011 年 2005 年 2024 年
签字注册会计师 郝建伟 2007 年 2013 年 2007 年 2024 年
质量控制复核人 王雷 2009 年 2013 年 2007 年 2022 年
(1)项目合伙人:刘志增,2002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1 年开始从事上市
公司审计,2005 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 份,新
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1 份。
(2)签字注册会计师:郝建伟,2007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3 年开始从事
上市公司审计,2007 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签署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3
份。
(3)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王雷,2009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3 年开始从
事上市公司审计,2009 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4 份,
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年度审计报告 3 份。
2.诚信记录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控制复核人员近三年未因执业行
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
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
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致同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
独立性的情形。
4.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
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上述人员过去三年无不良记录。)
二、审计收费
2024 年度审计收费含税金额为¥1,378,000 元(不含审计期间交通食宿
费),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1,060,000 元(含税),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318,000 元(含税),较上一期审计收费无变化。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行程序
公司 2024 年 11 月 11 日召开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第五次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对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
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和审查,认为其所拥有证券、期
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能够满足为公司提供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的
资质要求,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
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
九次会议审议。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11 日召开了 2024 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独立董事一致认为:致同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服务期间,具备相应的执业资质和
胜任能力,按照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责履行审计职责。因此,我们同意公司继
续聘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
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11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继续聘任致同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
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精进电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1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