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280 证券简称:精进电动 公告编号:2024-044 精进电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 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精进电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 Fountain Holdings Limited(方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腾集团”)持有 公司股份 28,655,159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85%;股东上海龙灏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龙灏投资”)持有公司股份 1,692,761 股,占公司总股 本的 0.29%;股东上海德丰杰龙升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德 丰杰龙升”)持有公司股份 1,354,02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23%。上述股东为 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31,701,94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37%。 股东 VV Cleantech (HK) Limited(以下简称“VV Cleantech”)持有公司 23,458,80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97%;股东蔚度(嘉兴)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以下简称“蔚度嘉兴”)持公司股份 11,283,65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91%。上述股东为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34,742,460 股,占公司总股 本的 5.89%。 股东上海理成赛鑫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理成赛鑫”)持有 公司股份 33,948,377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75%;股东上海理驰投资管理中心 (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理驰投资”)持有公司股份 3,194,035 股,占公司总股 本的 0.54%。上述股东为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37,142,412 股,占公 司总股本的 6.29%。 股东 Noble Ray International Limited(诚辉国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诚 1 辉国际”)持有公司股份 60,263,177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0.21%。 股东 Citron PE Investment (Hong Kong) Limited(以下简称“Citron PE”) 持有公司 40,747,97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6.90%。 上述股份均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股份,已于 2022 年 10 月 26 日解除 限售并上市流通,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2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 (www.sse.com.cn)披露的《精进电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次公开发行限售 股上市流通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5)。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因自身经营及资金需求,德丰杰龙升及其一致行动人龙灏投资拟通过集 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 3,046,781 股,即不超过公司 总股本的 0.52%,其中: (1)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自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 后的 3 个月内进行,且任意连续 90 日内减持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 (2)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自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 的 3 个月内进行,且任意连续 90 日内减持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 2、因自身经营及资金需求,VV Cleantech 及其一致行动人蔚度嘉兴拟计划 通过大宗交易方式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 5,252,973 股, 减持股份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0.89%,其中: (1)VV Cleantech 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自减持计划公告披露 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进行,且任意连续 90 日内减持总数不超过公司 股份总数的 1%;拟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自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 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进行,且任意连续 90 日内减持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 (2)蔚度嘉兴已获得中国证券投资基金协会备案,符合《上市公司创业投 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的特别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 减持股份实施细则》关于创业投资基金股东的减持规定。截至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上市日,蔚度嘉兴的投资期限在 60 个月以上,因此,蔚度嘉兴通过大宗交易方 式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总数不受比例限制。 3、理成赛鑫及其一致行动人理驰投资均已获得中国证券投资基金协会备案, 2 符合《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的特别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实施细则》关于创业投资基金股东的减持规定。 截至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上市日,蔚度嘉兴的投资期限在 60 个月以上,因此,理 成赛鑫及其一致行动人理驰投资通过大宗交易方式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 份总数不受比例限制。 4、因自身经营及资金需求,诚辉国际拟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的方式减 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 2,951,108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0.5%,其中: (1)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自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 后的 3 个月内进行,且任意连续 90 日内减持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 (2)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自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 的 3 个月内进行,且任意连续 90 日内减持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 5、因自身经营及资金需求,Citron PE 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合计不超过 5,902,216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即,自减持计划公告披 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进行,且任意连续 90 日内减持总数不超过公 司股份总数的 1%。 若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 除息事项,减持股份数将进行相应调整。 公司于近日收到股东德丰杰龙升及其一致行动人龙灏投资、VV Cleantech 及其一致行动人蔚度嘉兴、理成赛鑫及其一致行动人理驰投资、诚辉国际、Citron PE 分别向公司出具的《减持股份计划通知函》,现将相关减持计划公告如下: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IPO 前取得:28,655,159 方腾集团 5%以下股东 28,655,159 4.8549% 股 龙灏投资 5%以下股东 1,692,761 0.2868% IPO 前取得:1,692,761 股 德丰杰龙升 5%以下股东 1,354,020 0.2294% IPO 前取得:1,354,020 股 IPO 前取得:23,458,808 VV Cleantech 5%以下股东 23,458,808 3.9745% 股 蔚度嘉兴 5%以下股东 11,283,652 1.9117% IPO 前取得:11,283,652 3 股 5% 以 上 非 第 IPO 前取得:33,948,377 理成赛鑫 33,948,377 5.7518% 一大股东 股 理驰投资 5%以下股东 3,194,035 0.5411% IPO 前取得:3,194,035 股 5% 以 上 非 第 IPO 前取得:60,263,177 诚辉国际 60,263,177 10.2102% 一大股东 股 5% 以 上 非 第 IPO 前取得:40,747,975 Citron PE 40,747,975 6.9038% 一大股东 股 注:方腾集团与德丰杰龙升、龙灏投资为一致行动人,本次减持主体中不含方腾集团。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持股数量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一致行动关系形成原因 (股) 方腾集团 28,655,159 4.8549% 方腾集团、龙灏投资、德丰杰龙升 的实际控制人均为李广新 德丰杰龙升 1,354,020 0.2294% 方腾集团、龙灏投资、德丰杰龙升 第一组 的实际控制人均为李广新 龙灏投资 1,692,761 0.2868% 方腾集团、龙灏投资、德丰杰龙升 的实际控制人均为李广新 合计 31,701,940 5.3712% — VV Cleantech 23,458,808 3.9745% Jeffrey Chien Chuen Chi(季淳钧) 为 VV Cleantech(HK)唯一董事, 同时 Jeffrey Chien Chuen Chi(季 第二组 淳钧)为樟树市伟高达投资管理有 限公司的执行董事,樟树市伟高达 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为蔚度投资执行 事务合伙人樟树市锦钧投资管理中 心(有限合伙)的执行事务合伙人 蔚度嘉兴 11,283,652 1.9117% Jeffrey Chien Chuen Chi(季淳钧) 为 VV Cleantech(HK)唯一董事, 4 同时 Jeffrey Chien Chuen Chi(季 淳钧)为樟树市伟高达投资管理有 限公司的执行董事,樟树市伟高达 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为蔚度投资执行 事务合伙人樟树市锦钧投资管理中 心(有限合伙)的执行事务合伙人 合计 34,742,460 5.8863% — 理成赛鑫 33,948,377 5.7518% 理成赛鑫与理驰投资实际控制人均 为程义全 第三组 理驰投资 3,194,035 0.5411% 理成赛鑫与理驰投资实际控制人均 为程义全 合计 37,142,412 6.2929% — 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自公司上市以来未减持股份。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拟减持 拟减 股东 计划减持 计划减 减持合理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股份来 持原 名称 数量(股) 持比例 价格区间 源 因 德丰 不超过: 不超过: 竞价交易减持,不超 2024/12/ 按市场价 IPO 前取 自身 杰龙 1,354,02 0.23% 过:1,354,020 股 16~ 格 得 经营 升 0股 大宗交易减持,不超 2025/3/1 及资 过:1,354,020 股 5 金需 求 龙灏 不超过: 不超过: 竞价交易减持,不超 2024/12/ 按市场价 IPO 前取 自身 投资 1,692,76 0.29% 过:1,692,761 股 16~ 格 得 经营 1股 大宗交易减持,不超 2025/3/1 及资 过:1,692,761 股 5 金需 求 5 VV 不超过: 不超过: 竞价交易减持,不超 2024/12/ 按市场价 IPO 前取 自身 Clean 2,360,88 0.40% 过:2,360,887 股 16~ 格 得 经营 tech 7股 大宗交易减持,不超 2025/3/1 及资 过:2,360,887 股 5 金需 求 蔚度 不超过: 不超过: 竞价交易减持,不超 2024/12/ 按市场价 IPO 前取 自身 嘉兴 2,892,08 0.49% 过:2,892,086 股 16~ 格 得 经营 6股 大宗交易减持,不超 2025/3/1 及资 过:2,892,086 股 5 金需 求 理成 不超过: 不超过: 竞价交易减持,不超 2024/12/ 按市场价 IPO 前取 自身 赛鑫 4,046,20 0.69% 过:4,046,200 股 16~ 格 得 经营 0股 大宗交易减持,不超 2025/3/1 及资 过:4,046,200 股 5 金需 求 理驰 不超过: 不超过: 竞价交易减持,不超 2024/12/ 按市场价 IPO 前取 自身 投资 380,700 0.064% 过:380,700 股 16~ 格 得 经营 股 大宗交易减持,不超 2025/3/1 及资 过:380,700 股 5 金需 求 诚辉 不超过: 不超过: 竞价交易减持,不超 2024/12/ 按市场价 IPO 前取 自 身 经 营 国际 2,951,10 0.5% 过:2,951,108 股 16~ 格 得 及 资 8股 大宗交易减持,不超 2025/3/1 金 需 求 过:2,951,108 股 5 Citro 不超过: 不超过: 竞价交易减持,不超 2024/12/ 按市场价 IPO 前取 自 身 经 营 6 n PE 5,902,21 1% 过:5,902,216 股 16~ 格 得 及 资 金 需 6股 2025/3/1 求 5 预披露期间,若公司股票发生停牌情形的,实际开始减持的时间根据停牌时间相应顺延。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 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1、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1 年内,本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直接 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企业直接 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本企业授权公司直接办理上述股份的锁定手续。除非经上海证券交易所或其 他有权监管机构豁免遵守上述相关承诺,否则,本企业应将违反股份锁定承诺转 让所持公司股份对应的所得款项上缴公司。 2、关于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本企业持续看好公司业务前景,全力支持公司发展,拟长期持有公司股票。 在锁定期满且在满足减持条件后,本企业拟减持公司股票的,将认真遵守证 监会、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稳定股价、开展经营等多方面 需要,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在股票锁定期满后逐步减持。 本企业在锁定期届满之日起 2 年内减持公司股份的,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规章的规定,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协议转让、配 售或者其他合法方式减持本企业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减持价格不得低于发行价 (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若上述期间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 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的,则上述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本企业减持公司股份前,将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按照证券交易所的 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告拟减持的数量、减持方式、期限等; 本企业及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低于 5%以下时除外。 7 本企业减持股份将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企业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仍遵守上 述规定。”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是否属于上市时未盈利的公司,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 √否 (四)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截至本公告日,上述股东不存在《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股东 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规定不得减持本公司股份情形。 三、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减持首发前股份 是否是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 √否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 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本次减持计划系公司股东德丰杰龙升、龙灏投资、VV Cleantech 、蔚度嘉 兴、理成赛鑫、理驰投资、诚辉国际、Citron PE 根据其自身资金需求自主决定, 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在减持实施期间内,股东将 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决定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存 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减持数量等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8 (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 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 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存在不得减持股份的情形。本 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股东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以及相应承诺的要求,及时履行信 息告知义务。减持计划实施后,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 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精进电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1 月 23 日 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