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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仕佳光子: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张大明)2024-04-13  

              河南仕佳光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河南仕佳光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
度》等有关规定,在2023年度工作中切实履行独立董事义务,忠实履行职责,积
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并发表客观、公正的独立意见,充分发挥独
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3年度履
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张大明: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教授、博士
生导师,中国光学学会第八届纤维光学与集成光学专业委员会常务委员。1996
年至今,历任吉林大学助教、讲师、副教授及教授。现任吉林大学教授。2018
年 7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经自查,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
也未在公司控股股东以及关联企业中担任任何职务。具备法律法规所要求的独立
性和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能够确保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
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参加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董事会6次,召开股东大会3次。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独立董事
  姓名     应参会    亲自出     委托出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   应参加股东   出席
             次数    席次数     席次数   次数     未亲自出席   大会次数     次数
张大明        6         6          0       0         否             3         3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

                                                                               1
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本人认真审议提交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对所
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在会议中,我积极为公司建言献策,为公司董事会
做出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作用。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任职与运行情况
    报告期内,积极参加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及薪酬委员会、战略与投资委
员会,在审议相关事项时,提供了专业意见,具体情况为:
    报告期内,参加审计委员会 4 次,对公司的财务报表、关联交易、利润分配、
内部控制等相关事项进行审查,认真审阅各项资料,履行监督核查职责,充分发
挥监督作用。
    报告期内,参加提名及薪酬委员会 2 次,对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
等事项进行审查并提出建议,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报告期内,参加战略与投资委员会 3 次,审核公司 2023 年经营计划、设立
海外子公司等事项,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

    (三)现场考察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情况
    报告期内,积极参加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对公司日常经营情况、战略发
展提供积极建议,积极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利用出席现场会议时间到公司进行实
地考察,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进行深入交流并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重
大事项的进展情况,为公司提供独立、专业的建议,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
和客观性。在召开专业委员会及董事会、股东大会前,公司认真组织准备会议资
料,按要求及时通知,积极采纳我们对公司管理提出的建议,为我们的工作提供
了便利条件。

    (四)参加培训情况
    2023 年度,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组织的 2023 年第 3 期独立董事后续培训、
中国上市公司协会、河南上市公司协会组织的专题培训,华泰联合证券对公司“规
范运作相关法规及近期风险案例”的持续督导培训,以及公司通知的风险警示自
学内容,风险意识更强,在公司管理规范化方面,发挥独董的监督职能。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报告期内,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对聘用会计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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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利润分配等事项予以重点审核,发表了客观公正的独立意见,增强董事会运作的
规范性和决策的有效性。
    (一)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
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
加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公司 2023 年度与关联人发生的日
常关联交易均系公司生产经营中正常业务行为,双方交易遵循了客观、公平、公
允的原则,交易价格根据市场价格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非关联方股东的
利益。
    (二)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要求规范运作,编制的财务会
计报告及定期报告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财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真实反映了公司本报告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
理结构和内控制度。股东大会、董事会严格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以
及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规范运作,切实保障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符合中国
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内部控制的要求。
    (四)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是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专业审计机构,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
和能力,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并进行各项专项审计和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恪尽
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切实履行了作为审计机构的职责。
    (五)提名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董事的议
案》《关于补选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
议案》。补选的董事和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具备任职条件和工作经验,不存在《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禁止情形。提名、表决程序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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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相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制定合理,符合所处行业、地区的
薪酬水平,薪酬考核和发放符合《公司章程》及公司薪酬与考核管理制度等相关
规定。
       (七)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
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方案的决策程序和机制完
备、分红标准和比例明确且清晰,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
金分红》及《公司章程》中关于现金分红的规定,并充分保护了中小投资者的合
法权益。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发展现状及资金需求匹配,不存在明显不合理情形
及相关股东滥用股东权利不当干预公司决策的情形。
       (八)股权激励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实施股权激励。
       (九)独立董事认为上市公司需予以改进的其他事项
    公司运作规范,制度健全,公司治理体系较为完善。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3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
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
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秉承审慎、客观、独立的原则,勤勉尽责,主动深入了
解公司经营和运作情况,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执业经验为公司的持续稳健发展
建言献策,对各项议案及其他事项进行认真审查及讨论,客观地做出专业判断,
审慎表决,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
权益。
    2024年,本人将继续秉持客观公正的原则,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的要求,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加强与董事、监事、管理层和股东的
沟通,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为公司持续健康稳定的发展贡献力
量。
    特此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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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独立董事:张大明
  2024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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