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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云从科技: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2024-04-18  

                     云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和云从科技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等规定和要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
职。现将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
称“大华”)2023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3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机构名称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012 年 2 月 9 日
   成立日期
                    (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组织形式                            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 号院 7 号楼 1101
  首席合伙人        梁春           上年度末合伙人数量              270 人
                             注册会计师人数                        1471 人
 上年末从业人
 员类别及数量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
                                                                   1141 人
                                  数
                       最近一年经审计的收入总额                332,731.85 万元
 2022 年经审
                              审计业务收入                     307,355.10 万元
 计业务收入
                              证券业务收入                     138,862.04 万元
                      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488 家
                                                            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
                                                            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
 2022 年上市                    主要行业
                                                            发和零售业、房地产
 公司审计情况                                               业、建筑业
                              审计收费总额                      61,034.29 万元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39 家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3 年 9 月 28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3 年第五次会
议、2023 年 9 月 28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以及 2023 年 10 月 26 日
召开的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3 年度审计机构
的议案》,同意续聘大华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2023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
范,大华对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及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
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控股股东及其他
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大华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
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3 年度
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
关规定在所有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标
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就会计
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
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
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大华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
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
上市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

    (二)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大华沟通协商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的审
计事项,包括 2023 年度审计工作的人员安排、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审计
重点等相关事项的沟通,确定审计工作计划;并对 2023 年度审计调整事项、审
计结论等相关事项进行沟通,了解审计工作进展情况。在大华出具初步审计意见
后,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进行沟通,了解审计情况。

    (三)2024 年 4 月 17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第二
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3 年度财务报告》《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综上所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大华 2023 年度在对公司的财务状况
和经营成果的审计以及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
金往来情况的监督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四、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了审查、监督的作用,对
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
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有效监督了公司的审计工作,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
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大华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
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
时完成了公司 2023 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
及时。

    2024 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将继续恪尽职守,密切关注内部审计工作,
加强对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核查,保证董事会客观、公正及独立运作,
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云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 4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