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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云从科技: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云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2024-09-06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云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 被保荐公司名称: 云从科技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                           限公司
                                 联系方式:010-65608304
保荐代表人姓名:高吉涛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景辉街 16 号院
                                 1 号楼泰康集团大厦
                                 联系方式:021-68801584
保荐代表人姓名:吴建航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 528
                                 号上海证券大厦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2〕333
号文”批准,云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云从科技”)向社
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12,430,000 股。公司本次发行新股的发行价为 15.37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172,804.91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10,095.42 万元后,实际
募集资金净额为 162,709.49 万元。本次公开发行股票于 2022 年 5 月 27 日在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或“保荐
人”)担任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
法》,由中信建投证券完成持续督导工作。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
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中信建
投证券出具本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一、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工作内容                                 持续督导情况
    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
                                             保荐人已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了持续督导制
1   度,并针对具体的持续督导工作制定相
                                             度,并制定了相应的工作计划。
    应的工作计划。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在持续督导
    工作开始前,与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       保荐人已与云从科技签订《保荐协议》,该协
2   签署持续督导协议,明确双方在持续督       议明确了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和义
    导期间的权利义务,并报上海证券交易       务。
    所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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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作内容                                持续督导情况
                                              保荐人通过日常沟通、定期或不定期回访、
     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现场检查、
3                                             现场检查等方式,了解云从科技经营情况,
     尽职调查等方式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对云从科技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持续督导期间,按照有关规定对上市公
     司违法违规事项公开发表声明的,应于       本持续督导期,云从科技未出现按有关规定
4
     披露前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经上海       须保荐人公开发表声明的违法违规情况。
     证券交易所审核后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
     出现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应
     自发现或应当发现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
                                              本持续督导期,云从科技未发生违法违规或
5    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报告内容包括
                                              违背承诺等事项。
     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违规、
     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具体情况,保荐机构
     采取的督导措施等。
     督导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       本持续督导期,保荐人督导云从科技及其董
     理人员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法律、法规、
6    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       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业务规则
     范性文件,并切实履行其所做出的各项       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切实履行其所做出的各
     承诺。                                   项承诺。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公司
     治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大会、董       保荐人督促云从科技依照相关规定健全完善
7
     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以及董事、监事       公司治理制度,并严格执行公司治理制度。
     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规范等。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内控
     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财务管理制度、会       保荐人对云从科技的内控制度的设计、实施
     计核算制度和内部审计制度,以及募集       和有效性进行了核查,云从科技的内控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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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金使用、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对外       符合相关法规要求并得到了有效执行,能够
     投资、衍生品交易、对子公司的控制等       保证公司的规范运行。
     重大经营决策的程序与规则等。
     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信息披露
     制度,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
                                              保荐人督促云从科技严格执行信息披露制
9    件并有充分理由确信上市公司向上海证
                                              度,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
     券交易所提交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及向中国证
     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其他文件
     进行事前审阅,对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
                                              保荐人对云从科技的信息披露文件进行了审
     文件应及时督促上市公司予以更正或补
10                                            阅,不存在相关文件存在问题应及时向上海
     充,上市公司不予更正或补充的,应及
                                              证券交易所报告的情况。
     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对上市公司
     的信息披露文件未进行事前审阅的,应
     在上市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后五个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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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作内容                                   持续督导情况
     易日内,完成对有关文件的审阅工作对
     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应及时督促上
     市公司更正或补充,上市公司不予更正
     或补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
     告。
     关注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受到中
                                                本持续督导期,云从科技及其控股股东、实
     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上海证券交易所纪
11                                              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发
     律处分或者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监管
                                                生该等事项。
     关注函的情况,并督促其完善内部控制
     制度,采取措施予以纠正。
     持续关注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等履行承诺的情况,上市公司及控         本持续督导期,云从科技及其控股股东、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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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未履行承诺事项         际控制人不存在未履行承诺的情况。
     的,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关注公共传媒关于上市公司的报道,及
     时针对市场传闻进行核查。经核查后发
     现上市公司存在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事
                                                经保荐人核查,本持续督导期云从科技不存
13   项或与披露的信息与事实不符的,应及
                                                在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情况。
     时督促上市公司如实披露或予以澄清;
     上市公司不予披露或澄清的,应及时向
     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发现以下情形之一的,保荐机构应督促
     上市公司做出说明并限期改正,同时向
     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一)上市公司涉
     嫌违反《上市规则》等上海证券交易所
     相关业务规则;(二)证券服务机构及其
     签名人员出具的专业意见可能存在虚假
14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等违法违         本持续督导期,云从科技未发生相关情况。
     规情形或其他不当情形;(三)上市公司
     出现《保荐办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
     二条规定的情形;(四)上市公司不配合
     保荐机构持续督导工作;(五)上海证券
     交易所或保荐机构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
     情形。
     制定对上市公司的现场检查工作计划,
     明确现场检查工作要求,确保现场检查
     工作质量。上市公司出现以下情形之一
                                                本持续督导期,保荐人已制定了现场检查的
15   的,应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十五日
                                                相关工作计划,并明确了现场检查工作要求。
     内或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期限内,对
     上市公司进行专项现场检查:(一)存在
     重大财务造假嫌疑;(二)控股股东、实


                                            3
                  工作内容                               持续督导情况
     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涉嫌资金占用;
     (三)可能存在重大违规担保;(四)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董事、
     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涉嫌侵占上市公
     司利益;(五)资金往来或者现金流存在
     重大异常;(六)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
     其他情形。
16   持续关注上市公司的承诺履行情况。       保荐人持续关注上市公司的承诺履行情况。

       二、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

     在本持续督导期间,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未发现云从科技存在重大问题。

       三、重大风险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的风险事项如下:

       (一)尚未盈利的风险

     公司所处人工智能行业一方面面临着商汤科技、虹软科技、格林深瞳等人工
智能企业的竞争,其中既包括核心算法技术实力的比拼,也包括人工智能应用和
行业解决方案的较量;另一方面也面临着海康威视等视觉设备厂商推进对产品进
行人工智能赋能转型的挑战,该类厂商在硬件研发和供应链方面有着深厚积累,
使得新兴人工智能企业需不断寻求差异化优势,整体市场竞争较为激烈。公司专
注人工智能算法研发及应用,依托核心技术打造人机协同操作系统,并面向智慧
金融、智慧治理、智慧出行、智慧商业、泛 AI 等多个领域提供人工智能解决方
案,需要结合技术发展和市场需求确定新技术和产品及解决方案的研发方向,并
在研发过程中持续投入大量资金和人员。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为 21,655.86
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为 179.69%。

     报告期内,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35,634.66 万元,尚未实现
盈利。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合并口径累计未分配利润为-408,403.18 万元,存在大
额未弥补亏损。若公司未来一定期间面临市场激烈竞争出现主要产品价格下降、
研发投入持续增加且研发成果未能及时转化、人工智能行业政策出现不利影响、
下游行业需求显著放缓等不利情况,公司短期将无法盈利,未弥补亏损将持续扩
大。

                                        4
    (二)核心竞争力风险

    公司所处的人工智能行业尚处于发展初期,未来发展趋势存在不确定性,相
关技术及各应用场景的定制化解决方案迭代速度快,技术的产品化和市场化亦具
有一定的不确定性。若公司未能及时准确地把握行业发展趋势和市场需求、突破
技术难关、产品性能指标未达预期,无法研发出具有商业价值、符合市场需求的
新技术和新产品,抑或相关技术成果应用场景市场空间有限,公司将面临研发失
败或研发成果无法转化、前期的研发投入将难以收回的风险,并对公司的经营情
况和市场竞争力造成不利影响。

    (三)经营风险

    公司已在广州、重庆、上海、苏州、成都和芜湖六地设立了研发中心,随着
未来公司研发需求的不断增加,公司将在其他地区新设研发中心,以满足公司对
研发人员的需求。研发中心多地分布使得公司组织架构、管理体系趋于复杂。公
司存在已有制度建设、组织设置、营运管理、财务管理、内部控制等不能满足因
研发中心多地分布带来的经营管理风险。

    (四)财务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3,019.11 万元,主要原因
是报告期内公司人员支出及其他费用支出金额较大,而公司业务规模效应尚未显
现,销售回款金额无法覆盖相关支出。如果未来公司研发投入持续增加、下游行
业客户经营情况恶化、客户回款速度放缓,可能导致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量持续为负,致使公司存在面临资金压力的风险。此外,公司享受了一系列增值
税、所得税税收优惠。因公司报告期内未实现盈利,所得税等税收优惠对公司的
业绩影响有限。但若公司未来实现盈利,或公司现享有的相关税收优惠情况出现
不利变化,存在致使公司未来经营业绩、现金流水平受到不利影响的风险。

    (五)行业风险

    公司所处的人工智能行业尚处于发展初期,随着技术的快速迭代和行业客户
智能化升级需求的持续延展,公司如何更高效地实现技术商业化应用和拓展市场
空间等方面也面临一定的不确定性。具体而言,一方面,公司将核心技术落地到


                                  5
实际应用场景,转化周期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可能对行业智能化升级需求探索
和项目执行产生一定不利影响;另一方面,公司拟以通用平台为基础覆盖更多新
兴需求行业客户,但生态体系的建设受到产业链成熟度、合作伙伴能力成长、行
业景气状况、产业政策等内外部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复杂程度高,是否能够实现
战略规划目标存在不确定性。

    (六)宏观环境风险

    人工智能行业属于技术密集型、资金密集型行业,受到国内外宏观经济、行
业法规和贸易政策等宏观环境因素的影响,下游市场需求亦存在不确定性。近年
来,全球宏观经济表现平稳,中国经济稳中有升,国家也出台了相关的政策法规
大力支持人工智能行业发展,但若后续人工智能行业支持政策落地进度不及预期,
可能会导致技术迭代进度变慢,影响公司业绩增长前景。未来,如果国内外宏观
环境因素发生不利变化,如全球经济增速放缓、中美贸易摩擦进一步升级加剧等,
可能造成人工智能技术研发交流阻滞和上游人工智能芯片供应不利,从而影响公
司的产品和解决方案研发与销售,对公司经营带来不利影响。

    (七)被美国商务部列入“实体清单”等的相关风险

    2020 年 5 月至今,美国商务部宣布将包括公司在内的多家中国公司及机构
列入“实体清单”。2021 年 12 月 16 日,美国财政部再次将包括公司在内的 8 家
中国企业列入所谓“中国军工复合体企业(NS-CMIC)”清单,被列入该名单的
中国企业,将无法获得美国投资者的投资。2022 年 10 月 5 日,美国国防部根据
《2021 财年国防授权法》第 1260H 条的法定要求,公布了最新版“中国军事企
业清单”,列入包括公司在内的多家中国企业。上述行为不会对公司日常客户拓
展等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但可能对公司研发和项目交付过程中采购境外厂商的芯
片、服务器等产生一定限制。尽管公司已制定国产替代的产品方案,但由于方案
落地需要一定验证时间、客户对使用替代产品的认可情况具有不确定性等因素,
可能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一定影响。同时可能会对公司未来在人工智能前沿
理论及学术研究和国际学术交流以及境外业务拓展产生一定不利影响。

    四、重大违规事项

    在本持续督导期间,云从科技不存在重大违规事项。

                                    6
    五、主要财务指标的变动原因及合理性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如下所示:
                                                                                     单位:元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
         主要会计数据         2024 年 1-6 月         2023 年 1-6 月
                                                                             减(%)
营业收入                       120,519,793.18         163,646,018.26                    -26.3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
                              -356,346,586.51        -306,020,225.32           不适用
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
                              -369,213,726.89        -322,702,131.23           不适用
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
                              -130,191,110.52        -171,578,906.70           不适用
额
                                                                         本期末比上年度末
         主要会计数据       2024 年 6 月 30 日     2023 年 6 月 30 日
                                                                             增减(%)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
                             1,369,681,587.04       1,622,776,936.30                    -15.60
产
总资产                       2,198,524,556.45       2,748,521,233.94                    -20.01

    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如下表所示:

     主要财务指标          2024 年 1-6 月       2023 年 1-6 月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34               -0.30              不适用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34               -0.30              不适用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
                                     -0.36               -0.31              不适用
本每股收益(元/股)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3.88              -15.56              不适用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
                                    -24.74              -16.41              不适用
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
                                   179.69               120.99        增加 58.70 个百分点
例(%)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及指标变动的原因如下:

    1、2024 年上半年,公司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下降 26.35%,主要系公司积极
推进产品和客户结构优化,新签订单规模同比下降所致。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5,634.66 万元,亏损同比扩大 16.45%,主要系:(1)公司营
业收入同比有所下降;(2)为了吸引和保留高素质人才,公司股份支付费用同比
增加 3,491.29 万元;(3)公司新增高性能算力设备,折旧费用同比增加 2,797.04


                                            7
万元。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有所增加,主要系公司持续加强销
售回款管理,经营性现金流入有所增长所致。公司研发费用支出 21,655.86 万元,
在营业收入同比下滑的情况下,仍保持高额的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增加
了 58.70 个百分点。

    2、截至 2024 年 6 月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较上年末下降 15.60%,
总资产较上年末下降 20.01%,主要系公司当期亏损所致。

    六、核心竞争力的变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技术优势

    公司在软硬件产品研发和核心算法领域不断深耕,拥有自主研发并持续创新
的人工智能核心技术。公司在技术方向上涵盖图像识别、语音识别、自然语言处
理和机器学习全领域,已构建了从感知到认知再到决策的完整技术闭环。

    为了实现“人机交互、人机融合、人机共创”的人机协同理念,公司打造了
人机协同操作系统,并在“多模态数据感知、多领域知识推理、人机共融共创、
数据安全共享”四大核心技术方面取得突破,促进了人工智能基础设施、算法和
产业应用的协同发展。公司致力于差异化定位,专注于解决劳动密集型和流程行
业客户的需求。不断打磨产品,快速通过技术优化,提高产品性能,以满足客户
不断变化的需求。

    公司算法研究团队采用“预训练大模型+下游任务微调”的技术范式,在 NLP、
OCR、机器视觉和语音等多个领域开展预训练大模型的实践。这不仅提升了公司
核心算法的性能,还大幅提高了算法的生产效率,已在城市治理、金融、智能制
造等行业中显现出显著的应用价值。

    此外,公司自主研发的从容多模态大模型、跨镜追踪、3D 结构光人脸识别、
双层异构深度神经网络和对抗性神经网络等技术均处于业界领先水平。从容多模
态大模型在 OpenCompass、SuperClue、C-Eval 等第三方权威榜单上,位列全球
前五。在 OpenCompass 的多模态评测领域中平均得分为 65.5,跻身全球前三,
超 越 了 谷 歌 的 Gemini-1.5-Pro 和 GPT-4v , 仅 次 于 GPT-4o ( 69.9 ) 和


                                     8
Claude3.5-Sonnet(67.9)。在国内市场,从容大模型的成绩也超过了 InternVL-Chat
(61.7)和 GLM-4V(60.8),排名首位。

    公司及其核心技术团队曾先后 10 次获得国内外智能感知领域的顶级奖项,
彰显了公司的技术实力和创新能力。

    (二)研发优势

    在创始人周曦博士的带领下,公司已经建立了一支成熟且高效的研发团队。
核心研发人员不仅拥有丰富的行业经验,还具备扎实的技术功底,团队结构合理、
技能全面,形成了技术人才壁垒,有力地支撑了公司的技术创新和产品研发。

    为了确保持续的技术进步和创新,公司高度重视人才的培养和研发队伍的建
设,制定了完善的人才选拔机制和丰富的人才培养方案。通过这些措施,保证了
源源不断的人才供给,并不断提升内部人员的能力。

    公司还打造了可持续发展的“三大联合实验室及六大研发中心”的研发架构。
内部研发架构包括技术中台、产品研发中心、行业解决方案部,以及负责提升技
术能力、丰富产品组合、促进协同工作的产品与技术管理团队。这些部门和团队
分布在上海、广州、重庆、苏州、成都和芜湖等地的研发中心,构成了公司内部
技术研发的核心力量。

    与此同时,公司与上海交通大学开展了战略合作,并与国内多家知名科研机
构建立了联合实验室,持续不断地开展人工智能领域的相关研发项目合作。这些
合作旨在提升公司在人工智能基础核心技术的研究能力,进一步巩固公司的技术
优势。

    (三)平台优势

    公司立足于人机协同理念,打造了覆盖视觉、语音和文字的全栈 AI 技术的
人机协同操作系统,实现了自然、便捷的人机交互,通过自动化学习和知识计算
提供可信的智能决策,基于搭载 AI 工程创新技术具备整套智能应用集成开发环
境,大幅提升了从算法到应用开发再到部署的效率,为客户实现智能化的快速落
地提供了一个高效的平台。

    公司的人机协同操作系统不仅在不同应用场景下提供多种人机协同应用产

                                     9
品和解决方案,帮助客户提升单点业务效能和整体业务智能化升级。同时,公司
还推出了轻量化且功能全面通用服务平台的“轻舟平台”,通过开放式引入生态
伙伴共同开发 AI 应用及配套 SaaS 服务。这使得人工智能服务能够惠及更广泛的
各行业客户,赋能 AI 全产业链生态发展。

    (四)行业优势

    作为一家深耕人工智能平台系统的公司,公司多年来在多个垂直行业中积极
布局,包括智慧治理、智慧出行、智慧金融、智慧商业和泛 AI 等领域。通过深
入了解用户需求,为不同垂直领域的客户提供了多种高效的解决方案,积累了丰
富的场景化经验。

    长期以来,公司与各垂直领域的重点客户紧密合作,通过大量的场景数据训
练不断优化算法平台,培养了针对不同行业特有的数据分析和应用能力,积累了
对行业的深度理解和核心服务能力,建立了较高的业务壁垒

    截至报告期末,在智慧金融领域,公司为包括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
中国农业银行和中国银行在内的超过 100 家银行提供产品和技术服务,推动全国
众多银行网点进行智能化升级;在智慧治理领域,公司的产品及技术已服务于全
国 30 个省级行政区的政法机构、学校、景区等多类型应用场景;在智慧出行领
域,公司的产品和解决方案已在包括中国十大机场在内的上百座民用枢纽机场部
署上线,日均服务旅客达百万人次;在智慧城市领域,公司的产品及服务已在广
州、四川和湖南等多地建设“数字基座”标杆项目;在智慧能源领域,通过公司
自主研发的从容大模型训推一体机,运用高算力进行故障研判推理,为能源企业
提供精准的集控和调度决策依据,保障能源的可靠性;在智能制造领域,公司赋
能制造业企业使用数字平台,构建数据神经网络,实现管理优化。

    (五)品牌优势

    在全球宏观环境波动下,公司坚持深耕本土市场,凭借持续的技术创新和产
品结构调整,不断提升自主品牌的竞争力及市场影响力。公司正积极把握数万亿
级的数字经济新机遇,从容应付各类风险挑战,稳固行业领导者的地位,为金融、
交通等多个行业提供优质高效的人工智能解决方案。



                                   10
    作为中国领先的人工智能企业之一,公司与业界同仁共同推动人工智能技术
的研发与应用,已取得显著成就,成为中国人工智能产业的重要代表。伴随中国
经济的稳步增长和各行业数字化转型的加快,公司将充分利用前沿的人工智能技
术,进一步强化品牌优势。通过与实体经济的深入融合,公司旨在全面推动智能
制造、智慧城市、金融科技等领域的数字化转型,助推经济的高质量发展,提升
我国在全球科技竞争中的领先地位。

    (六)生态优势

    当前,人工智能,尤其是 AGI 领域的革新引发了市场的广泛关注,为不同
规模的企业带来了多元化的创业机会。作为行业的领头公司,公司深谙其战略定
位与竞争优势。面对 AGI 变革,公司着眼于规模化和生态构建的机遇:一方面,
公司依托深厚的技术积淀和庞大的数据资源,致力于开发更高级别的大模型智能
产品与服务,以满足企业和政府对复杂问题解决的需求;另一方面,公司利用先
发优势,整合产业链上下游,引领行业标准制定,构筑开放且可持续的 AI 生态
系统。

    在算力方面,公司在异构算力生态上,支持适配包括英伟达、华为和寒武纪
在内的多种算力资源,确保算力资源的统一调度;在算法方面,公司在算法集成
生态上,支持自动注册自研算法和在线训练算法,并且能够集成第三方厂商的算
法,实现算法资源的统一管理;在设备适配方面,公司在设备适配生态上,支持
对接海康威视、大华科技等厂商的设备,并且能够与视频联网平台、物联网平台
等设备平台进行无缝对接;在应用方面,公司在应用赋能生态上,通过 HTTP 接
口对外提供基础服务、算法服务和数据服务,赋能 ISV 实现高效应用开发。

    生态上,公司领投原小天才团队,居家养老消费电子领域产品领跑者元生智
能,进军银发赛道,共同推动大模型在居家养老看护情景落地。此外,公司分别
与广州人工智能公共算力中心、首链科技达成大模型产业生态的合作,共建开放、
融通、合作、共享的大模型创新生态,助力人工智能应用多点开花赋能千行万业。

    七、研发支出变化及研发进展

    为了保证公司能够不断进行技术创新,保持产品和服务的技术领先水平,维
持公司的市场竞争优势,公司持续进行研发投入。2024 年上半年,公司研发费

                                   11
用金额为 2.17 亿元,较上年同期上升 9.37%。公司在营业收入同比下滑的情况
下,仍保持高额的研发投入,研发费用占公司营收比重由 2023 年半年度的 120.99%
上升至 2024 年半年度的 179.69%,占比提升。

    2024 年上半年,公司新增授权专利 42 项,其中发明专利 35 项,实用新型
专利 3 项,外观设计 4 项;新增登记的软件著作权 17 项。

    八、新增业务进展是否与前期信息披露一致

    不适用。

    九、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及是否合规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累计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收支项目                             金额
募集资金总额                                                    172,804.91
  减:发行费用合计                                                  10,095.42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162,709.49
  减:累计使用募集资金(含置换预先已支付募投项目自筹资金)      150,055.35
  减: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总额                              10,561.39
  加:累计收到的利息及扣减手续费净额                                 1,786.42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余额                              3,879.17
  其中: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现金管理余额                                 -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3,879.17

    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5 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
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
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批准对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之“人机协
同操作系统升级项目”予以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
司开展与主营业务相关的日常经营活动。

    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4 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
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
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批准对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之“轻舟


                                            12
系统生态建设项目”予以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
开展与主营业务相关的日常经营活动。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6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
七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实施和资金安全
的情况下,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60,000 万元(包含本数)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
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存款、通知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
本次现金管理事项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使用
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2023 年 4 月 17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
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和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拟使用
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
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
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
期限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后,自上一次授权期限到期日(2023 年 6 月 6 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2024 年 4 月 17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
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和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拟
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5 亿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
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
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使用期限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后,自上一次授权期限到期日(2024 年 6 月 6 日)
起 12 个月内有效。

    2024 年上半年,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如下:




                                    13
                                                                                          单位:万元

                                 产品       产品类       购买金                                   收益
  委托方            受托方                                        购买日期         到期日期
                                 名称         型           额                                     金额
云从科技集      上海浦东发       结构       保本浮
团股份有限      展银行徐汇       性存       动收益       10,000   2023/04/14       2024/04/15      10.03
公司            支行             款         型
      合计                   -          -            -   10,000            -                -      10.03

      公司 2024 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
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
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
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
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
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十、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质押、
冻结及减持情况

      (一)持股情况

      1、控股股东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公司控股股东常州云从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持有公司
205,107,480 股,持股比例为 19.78%。

      2、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均为
间接持股,具体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         名称                   说明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1      周曦         董事长兼总经理、实际控制人                   216,754,687              20.9033%
  2      杨桦         董事兼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1,629,974                  0.1572%
  3      李继伟       董事兼副总经理                                 1,276,493                  0.1231%
  4      周翔         董事                                           1,087,723                  0.1049%
  5      刘佳         董事                                                     -                      -



                                                14
序号       名称                说明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6      游宇     董事                               458,638        0.0442%
  7      王延峰   独立董事                                  -              -

  8      周斌     独立董事                                  -              -

  9      周忠惠   独立董事                                  -              -

 10      刘君     职工代表监事                       914,575        0.0882%
 11      李夏风   监事会主席                        1,258,686       0.1214%
 12      赵捷     监事(已离职)                            -              -
 13      周哲斯   监事                                      -              -
 14      高伟     财务总监                                  -              -

      除上述持股公司股份外,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
理人员均未以其它方式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二)质押、冻结及减持情况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和董事、监事和高级管
理人员持有的股份均不存在质押、冻结及减持的情形。

      十一、上海证券交易所或保荐机构认为应当发表意见的其他事项

      截至本持续督导跟踪报告出具之日,不存在保荐人认为应当发表意见的其他
事项。




                                      15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云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高吉涛              吴建航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