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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金科环境:金科环境: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2024-03-23  

金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证券代码:688466                                 证券简称:金科环境




                       金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二〇二四年四月


                                 1
金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金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目录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3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5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7
    议案一:关于制定《金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3 年-2025 年)股东分红回报
    规划》的议案...........................................................................................................................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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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维护金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利益,确
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大会的顺利进行,公司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
则》等相关规定,特制定本须知。
     一、为确认出席大会的股东或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的出席资格,会议工作人
员将对出席会议者的身份进行必要的核对工作,请被核对者给予配合。
     二、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须在会议召开前 30 分钟到会议现场办理
签到手续,并请按规定出示证券账户卡、身份证明文件或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
合伙人委派代表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等相关文件,经验证后方可出席会议,
公司有权拒绝不符合条件的人士进入会场。会议开始后,由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
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在此之后进场的股东
无权参与现场投票表决。
     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除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公
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聘任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
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三、股东大会期间,全体出席人员应以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大会的正
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为原则,自觉履行法定义务。
     四、会议按照会议通知上所列顺序审议、表决议案。
     五、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下同)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
表决权等权利。未通过股东资格审查或在主持人宣布大会开始后进入会场的股东,
不具有本次现场会议的表决权,其他权利不受影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在股
东大会现场会议上发言的,应于现场出席会议的预约登记日前向公司董事会办公
室进行登记。大会主持人根据会务组提供的名单和顺序安排发言。发言或提问应
围绕本次会议议题进行,简明扼要,时间上不超过 5 分钟,发言或提问时需说明
股东名称及所持股份总数,发言或提问次数不超过 2 次。股东要求发言时,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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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的发言。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所提问题。对于可能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及/或内幕信息,损
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六、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股东大会的议案
采用记名方式投票表决,股东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
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公司将结合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大
会决议公告。
     七、股东大会的各项议案列示在同一张表决票上,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应当
对提交表决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请现场出席的股东按
要求逐项填写,务必签署股东名称或姓名。未填、多填、填错、字迹无法辨认、
没有投票人签名或未投票的,均视为弃权。
     八、开会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不要随意走动,手机调整为静
音状态,谢绝个人录音、录像及拍照,对干扰会议正常程序、寻衅滋事或侵犯其
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九、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
见书。
     十、股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产生的费用由股东自行承担。公司不向参会股
东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参会股东的住宿等事项,以平等原则对待所有股东。
     十一、本次股东大会登记方法及表决方式的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3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金科环境: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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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时间、地点及投票方式
     (一)现场会议时间:2024 年 4 月 16 日 14 点 00 分
     (二)现场会议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望京东路 1 号望京数字创意园 1 号楼 A
座 16 层金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投票方式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4 年 4 月 16 日至 2024 年 4 月 16 日
     本次会议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
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二、会议议程
     (一)参会人员签到、领取会议资料、股东进行发言登记
     (二)主持人致欢迎词,宣布会议开始,并向大会报告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
人数及其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三)主持人宣读会议须知
     (四)推举计票、监票成员
     (五)逐项审议各项议案
 序号                                  议案名称
 非累积投票议案
          关于制定《金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3 年-2025 年)股东
   1
          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六)针对大会审议议案,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和提问
     (七)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对各项议案投票表决
     (八)休会,统计表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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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九)复会,主持人宣布表决结果、股东大会决议
     (十)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一)签署会议文件
     (十二)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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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议案一:关于制定《金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3 年-2025 年)股东
                              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上市公司发展理念,维护金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切实履行社会责任,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
前景的信心及价值的认可,公司积极采取措施落实“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公司根据《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金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制定《金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3
年-2025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以下简称“本规划”),具体内容如下:
     一、公司制定本规划考虑的因素
     公司制定本规划着眼于公司的长远和可持续发展,在充分考虑公司经营发展
的实际情况及规划目标、自身所处的发展阶段和盈利水平、现金流量状况及项目
投资的资金需求、行业发展趋势、融资及信贷环境等因素的基础上,保障股东依
法享有的收益权、平衡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积极、
科学的投资回报规划与机制,保证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特别是现金分红政策的合
理性和稳定性。
     二、本规划制定的基本原则
     公司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
章程》等相关规定,在兼顾公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及可持续发展原则的基础上,
公司实行积极、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在制定具体的利润分配方案时,
应严格执行《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应综合考虑公
司自身盈利水平、资金支出安排和债务偿还能力,兼顾投资者回报和公司发展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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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
       三、未来三年(2023 年-2025 年)股东分红回报具体规划
     1、利润分配形式: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现金和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向
投资者分配利润,并优先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公司
可以进行中期利润分配和中期现金分红。
     2、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和分配:除特殊情况外,公司每年应当采取现金方
式分配股利,每股派发现金股利原则上不低于当年度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 30%,
或不低于 0.3 元/股(含税),具体分配方案由董事会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后提
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其中,2023 年,公司拟基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价格 20.38 元/股(除权
除息后)约 2%股息率的原则,派发现金红利 50,000,000.00 元(含税)。
     特殊情况包括以下任一情形:
     (1)公司未来 12 个月内存在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
     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募集资金项目除外)是指公司在未来 12 个
月内购买资产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30%或单项购买资产价值
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 20%的事项,上述资产价值同时存在
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高者为准;或对外投资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
净资产 10%及以上的事项。
     (2)当年每股收益低于 0.1 元;
     (3)当年每股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低于 0.2 元;
     (4)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财务报告未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可以不进行现金分红的其他情形。
       四、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和利润分配方案的审议、实施和变更程序
     公司在制定现金分红具体方案时,董事会应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
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
     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和利润分配方案的审议、实施和变更应严格执行《公司章
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五、其他
     1、本规划未尽事宜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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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相关规定执行。

     2、本规划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修订时亦同。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4 年 2 月 1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金科环境:关于推动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暨制定公司未来
三年(2023 年-2025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6)。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金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3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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