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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芯联集成:芯联集成电路制造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2024-04-15  

                芯联集成电路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芯联集成电路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为了建
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和核心骨干,充分调动和
发挥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创造性,有效提升团队凝聚力和企业核心竞争力,将股
东利益、公司利益和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确
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公司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
益与贡献匹配的原则,制定了《芯联集成电路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股权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
    为保证公司本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形成良好均衡的价值分配体系,现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
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4
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芯联集成电路
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目的
    制定本办法的目的是加强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执行的计划性,量化公司股权激
励计划设定的具体目标,促进激励对象考核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确
保实现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各项业绩指标;同时引导激励对象提高工作绩效,提
升工作能力,客观、公正评价员工的绩效和贡献,为本激励计划的执行提供客观、
全面的评价依据。
    二、考核原则
    本办法所实施的考核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坚持准确、全面、及时
的原则,坚持为股权激励计划配套的原则。
    三、考核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参与公司本激励计划的所有激励对象,即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确定并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所有激励对象,包括公司公告本激励计划时
在公司(含子公司,下同)任职的核心技术人员、中高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
                                    1
务)骨干以及公司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员工。
    四、考核机构及执行机构
    (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下简称“薪酬委员会”)负责领导和审
核本激励计划的组织、实施工作。
    (二)公司人力资源处组成考核小组负责具体考核工作。考核工作小组对薪
酬委员会负责及报告工作。
    (三)公司人力资源处、财务部等相关部门负责相关数据的收集和提供,对
数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负责,并接受公司内审部门监督;同时负责激励对象考核
分数的计算、考核结果的材料汇总、保存。
    (四)公司董事会负责本办法的审批及考核结果的审核。
    五、考核指标及标准
    (一)满足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考核年度为 2024-2026 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
年度考核一次。以公司 2021-2023 年营业收入均值为业绩基数,对每个归属期定
比业绩基数的累计营业收入增长率进行考核,根据上述指标完成情况确定公司层
面归属比例,首次授予部分各年度考核目标安排如下:
                                                         累计营业收入增长率
                              对应考
        归属期
                              核年度            目标值(Am)           触发值(An)
    第一个归属期               2024                  60%                  54%
    第二个归属期             2024-2025               254%                234%
    第三个归属期             2024-2026               508%                468%
   注:上述“营业收入”以经审计的营业收入为计算依据,下同。

    根据公司层面业绩考核完成情况,公司层面的归属比例如下表所示:
        考核指标                  考核指标完成比例              公司层面归属比例
                                       A≧Am                        X=100%
  累计营业收入增长率                  A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