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阿特斯: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差异化权益分派特殊除权除息的核查意见2024-07-19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差异化权益分派特殊除权除息事项的核查意见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阿特斯阳光电力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阿特斯”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
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日常监管要求,对阿特斯本次差异化
权益分派特殊除权除息事项发表意见如下:

一、本次差异化分红的原因

    2024 年 2 月 25 日,阿特斯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或首次公开发
行人民币普通股取得的超募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
股(A 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5 亿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
(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20.12 元/股(含),回购的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
机用于股权激励及/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股份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
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
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的权利。因此,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差异化
分红。截至本意见出具日,公司总股本为 3,688,217,324 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
户中股份 46,500,000 股,本次实际参与分配的股本数为 3,641,717,324 股。




二、差异化权益分派方案

    2024 年 5 月 30 日,阿特斯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
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议案内容为: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
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中的股份数后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1824 元(含税)。截至 2024 年 4 月 24 日,公司总股本 3,688,217,324 股,扣除
回购专户的股份余额 5,000,000 股后参与分配股数共 3,683,217,324 股,以此计算
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435,503,616.39 元(含税)。2023 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
15.00%。公司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如在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
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
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




三、申请特殊除权除息处理的依据

    自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披露之日起至申请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
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股份回购,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
数 由 5,000,000 股增 至 46,500,000 股 。 截 至本意见出具日 ,公 司总股本为
3,688,217,324 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 46,500,000 股,本次实际参与分
配的股本数为 3,641,717,324 股。

    基于上述实际参与分配的股份数量变化,公司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相
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具体如下:

    调整后的每股派发现金红利=原定拟派发现金红利总额÷(实施 2023 年度权
益 分 派股 权 登 记 日登 记 的 公 司 总 股本 - 公 司回 购专 用 证券 账户 持有 股数 )
=435,503,616.39÷(3,688,217,324-46,500,000)≈0.11959 元/股(含税,保留小数
点后 5 位)。

    实际利润分配总额=调整后的每股派发现金红利×(实施 2023 年度权益分派
股权登记日登记的公司总股本-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股数)=0.11959×
(3,688,217,324-46,500,000)=435,512,974.78 元(含税,保留小数点后 2 位)

    公司拟按照以下公式计算除权(息)参考价格:

    除权(息)参考价格=(前收盘价格-现金红利)÷(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

    由于公司本次分红为差异化分红,上述现金红利指以实际分派根据总股本摊
薄调整后计算的每股现金红利。根据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的利润分
配方案,公司本次仅进行现金分红,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送红股。因此,
公司流通股不会发生变化,流通股份变动比例为 0。

     调整后的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1959 元/股。

     虚拟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调整后的每股派发现金红
利)÷总股本=(3,641,717,324×0.11959)÷3,688,217,324≈0.11808 元/股(保留
小数点后 5 位)




四、说明本次差异化权益分派是否符合以下两个条件

     (一)本次差异化权益分派属于已回购至专用账户的股份不参与分配。

     (二)以申请提交前一交易日收盘价 10.14 元/股计算,差异化权益分派对除
权除息参考价格影响的绝对值在 1%以下(含)。

     根据实际分派计算的除权除息参考价=(前收盘价格-现金红利)÷(1+流通
股份变动比例)=(10.14-0.11959)÷(1+0)=10.02041 元/股。

     根据虚拟分派计算的除权除息参考价格=(前收盘价格-现金红利)÷(1+流
通股份变动比例)=(10.14-0.11808)÷(1+0)=10.02192 元/股。

     除权除息参考价格影响=|根据实际分派计算的除权除息参考价格—根据虚拟
分 派 计 算 的 除 权 除 息 参 考 价 格 |÷ 根 据 实 际 分 派 计 算 的 除 权 除 息 参 考 价 格
=|10.02041-10.02192|÷10.02041=0.01507%<1.00%。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

     1、本次差异化分红方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符合有关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不参与公司本次利润分配,符合《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差异化权益分派特殊除权除息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差异化权益分派特殊除权除息事项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

                        魏先勇                        薛昊昕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