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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阿特斯: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2024-11-30  

证券代码:688472            证券简称:阿特斯             公告编号:2024-069



              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2024/2/27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2024/2/25~2025/2/24
预计回购金额                  5.00 亿元~10.00 亿元
回购价格上限                  20.00 元/股
                              □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回购用途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实际回购股数                  52,700,000 股
实际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      1.43%
实际回购金额                  566,202,421.47 元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              8.85 元/股~14.50 元/股

一、   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2024 年 2 月 25 日,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
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或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取得的超募资金
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
人民币 5 亿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20.12
元/股(含),回购的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股权激励及/或员工持股计划,回
购股份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分 别 于 2024 年 2 月 27 日 、 2024 年 3 月 2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http://www.sse.com.cn)披露的《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
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暨推动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阿
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
书》。

     因 2023 年度权益分派,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 20.12 元/
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 20.00 元/股(含)。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1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阿特斯阳光电
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施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4-039)。


二、     回购实施情况

     (一)2024 年 4 月 8 日,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实施股份回购,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披露的《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4-014)。

     (二)2024 年 6 月 27 日,公司回购股份比例达到公司总股本的 1%,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2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披露的《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
份比例达到总股本 1%暨回购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33)。

     (三)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完成本次回购,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52,7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1.43%,回购成交的最高
价 为 14.50 元 / 股 , 最 低 价 为 8.85 元 / 股 , 回 购 使 用 的 资 金 总 额 为 人 民 币
566,202,421.47 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公司回购股票金额已达
到回购方案中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且未超过回购资金总额上限,本次回购方案(用
于股权激励及/或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完毕。公司将同步启动新一轮回购计划,回
购股份将全部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

     (四)公司本次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回购价格、使用资金总额符合董事会
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
公司已按披露的方案完成回购。

     (五)本次实施股份回购使用的资金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取得
      的部分超募资金,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回购
      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回购后公司股权分布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的条件,
      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三、   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自公司首次披露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至本公告披露前一交易日,公司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上述期间不存在
      直接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形。


      四、   股份变动表
      本次股份回购前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回购前                         回购完成后
      股份类别
                         股份数量(股)       比例(%)   股份数量(股)   比例(%)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3,239,771,314         87.84      2,306,306,897         62.53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448,446,010          12.16      1,381,910,427         37.47

其中: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0                0.00        52,700,000           1.43

      股份总数            3,688,217,324        100.00      3,688,217,324     100.00
          注:本次回购方案自 2024 年 2 月 25 日开始,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份中包含部
      分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及战略配售限售股;上述限售股股票于 2024 年 6 月 11 日
      上市流通,上市流通股份数为 933,464,417 股;故本次回购完成后有限售条件流通
      股份及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较回购前有所变化。

      五、   已回购股份的处理安排

          公司本次累计回购股份 52,700,000 股,将用于公司股权激励及/或员工持股计
      划。上述回购股份存放于公司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期间,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
      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和配股、质押等权利。公司如未能在
      发布本公告后三年内实施前述用途并转让完毕,则将依法履行减少注册资本的程
      序,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被注销,公司注册资本将相应减少。
   后续,公司将按照披露的用途使用已回购的股份,并按规定履行决策程序和
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1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