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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纬新材:上纬新材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暨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2024-04-03  

                     上纬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暨审计委员会履
                        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和《上纬新材料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
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
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3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
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
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 号 1 幢外经贸大厦 901-
22 至 901-26,首席合伙人肖厚发。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179人,共有注册会计
师1395人,其中745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3年10月27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聘请公司2023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
机构的议案》,后该议案于2023年11月22日经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2023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
范及公司2023年年报工作安排,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3
年度财务报告及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
时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
来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
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3年12月31日的合并
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3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
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
告内部控制。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
计报告。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会
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
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
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
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资质、业
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
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
审计工作的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于2023年10月27日审议通过《关于拟聘请
公司2023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
会审议。
   (二)审计委员会通过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
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召开沟通会议,对2023年度审计工作的初步预审情况,如
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审计
委员会成员听取了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公司审计内容相关
调整事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审计报告的出具情况等的汇报,并对审计
发现问题提出建议。
   (三)2024年3月22日,审计委员会与容诚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签字注册会
计师及项目合伙人就2023年公司审计工作完成情况、审计结论、重点审计事项
等进行了沟通,审计委员会成员听取了容诚关于审计工作完成情况、审计过程
中发现的问题及审计报告的出具等事项的汇报,并对审计发现问题提出建议。
   (四)2024年4月1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财务决算
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并同意将上述议
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
《公司章程》、《上纬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
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
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
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
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年报审计过
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
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3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


    特此报告。


                                      上纬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04 月 0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