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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惠泰医疗: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公告2024-04-13  

证券代码:688617                    证券简称:惠泰医疗              公告编号:2024-016


                   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2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
案》《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和《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
事规则>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因公司治理结构调整,公司拟对《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进行修改。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序号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七十条 股东大会由董事长主持。
            第七十条 股东大会由董事长主
                                                  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
        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
                                                  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
 1      时,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的一名董
                                                  不履行职务时,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
        事主持。
                                                  的一名董事主持。
            ……
                                                      ……
            第一百〇八条 公司设董事会,对             第一百〇八条 公司设董事会,对股
        股东大会负责。董事会由七(7)名董事       东大会负责。董事会由九(9)名董事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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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三(3)名,非独立       其中独立董事三(3)名,非独立董事六(6)
        董事四(4)名,设董事长 1 名。            名,设董事长 1 名,副董事长 1 名。
            第一百〇九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             第一百〇九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
        权:                                      权:
               (一)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              (一)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
        大会报告工作;                            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二)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3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
        方案;                                    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
        案、决算方案;                            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
        弥补亏损方案;                            弥补亏损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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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修订前                                       修订后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
       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七)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                 (七)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
       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             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
       公司形式的方案;                               形式的方案;
              (八)在本章程或股东大会授权范                 (八)在本章程或股东大会授权范
       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             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
       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             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
       财、关联交易、对外捐赠等事项;                 联交易、对外捐赠等事项;
              (九)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                 (九)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
       置;                                           置;
              (十)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                 (十)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
       理、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理、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并
       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根据总             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根据总经理
       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             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
       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             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
       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事项和奖惩事项;
              (十一)制 订 公 司 的 基 本 管 理 制          (十一)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度;                                                  (十二)制订本章程的修改方案;
              (十二)制订本章程的修改方案;                 (十三)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十三)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十四)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或更
              (十四)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或更          换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换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十五)听取公司总经理的工作汇
              (十五)听取公司总经理的工作汇          报并检查总经理的工作;
       报并检查总经理的工作;                                (十六)向股东大会提出提案;
              (十六)向股东大会提出提案;                   (十七)提名董事候选人,提议撤
              (十七)提名董事候选人,提议撤          换、变更董事;
       换、变更董事;                                        (十八)决定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
              (十八)决定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          四条第(三)、(五)、(六)项规定的
       四条第(三)、(五)、(六)项规定             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
       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                                (十九)选举董事长、副董事长;
              (十九)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二十)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章或本章程规定和授予的其他职权。               或本章程规定和授予的其他职权。
              ......                                      ......

           第一百一十六条 董事会设董事长                  第一百一十六条 董事会设董事长一
 4     一人。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             人,副董事长一人。董事长、副董事长由
       半数选举产生。                                 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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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一百一十八条 董事长不能履行
            第一百一十八条 董事长不能履行     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履行
 5      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    职务;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
        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召集和主持。        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
                                              事召集和主持。

       除上述修订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保持不变。

       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办理本次《公司章
程》修订所涉及的工商登记备案等事宜。《公司章程》内容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
登记备案的内容为准。本次修订《公司章程》事宜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相关内容进行同步修订。本
次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事宜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
议。


       特此公告。

                                            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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