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泰医疗: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2024-12-14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人”)作为深圳惠
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泰医疗”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
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及《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
规的有关规定,对惠泰医疗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
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0 年 12 月 7 日核发的《关于同意深圳惠泰
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359 号),
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667 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并于 2021 年 1 月 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
行 ” ) 。 本 次 发 行 的 发 行 价 格 为 74.46 元 / 股 , 本 次 发 行 募 集 资 金 总 额
1,241,248,200.00 元,扣除公司不含增值税保荐及承销费以及其他发行费用后募
集资金净额为 1,150,717,825.25 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1 年
1 月 4 日出具信会师报字[2021]第 ZA10001 号《验资报告》,验证募集资金已全
部到位。惠泰医疗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
商业银行签署了相关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管。
二、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使用、不影响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增加公司的收益,为
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投资范围
在授权期限内,公司闲置募集资金拟用于购买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
本型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
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等)。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如
适用)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三)投资额度及期限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公司计划使用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
1.70 亿元(含本数)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
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上述额度是指现金管理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 1.70
亿元(含本数)。
(四)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优先用于补
足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并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
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
户。
(五)实施方式
董事会拟在上述范围内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决定购买具体投资产品并签署
相关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投资产品发行主体、明确投资金额、选择投
资产品品种、签署合同等,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 4 月修订)》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2023 年 12 月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披露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划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投
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履行了必要的法定程序,有
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和募集资金项目的
正常运转,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
公司本次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
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四、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本次现金管理方式是购买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的理财产品或存
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通知
存款等),但金融市场会受宏观经济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
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订)》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2、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筛选投资对象,主要选择信誉好、规模大、
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发行主体所发行的产品;
3、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
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
投资风险;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
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
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五、履行的相关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4 年 12 月 12 日,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本次使用
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2024 年 12 月 12 日,公司召开的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本次使用
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六、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
惠泰医疗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不存在改变
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的正常进行。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 4 月修
订)》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上述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该
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监事会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
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业务规则的规定。
综上,中信证券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
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孙炎林 赵 岩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