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利德: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孔小文)2024-04-19
优利德科技(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2023 年度,作为优利德科技(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独立董事,本人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要求,勤勉、尽责、诚信、
独立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严格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
司董事会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了公正、客观的独立意见, 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
独立性和专业性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以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本人 2023 年度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公司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 人,占董事会人数三分之一,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孔小文,女,1957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产
业经济专业,正高职称。长期从事财务会计相关学科的教学研究工作,曾任河北
地质大学讲师、暨南大学管理学院教授及学院党委书记等职务。现任广州迪森热
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环球中科水务科技股份公司独立董事;2020 年 9 月
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董事任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情况
本人在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任职主任委员。
(三)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或其附属
企业任职,且未在公司关联企业任职;没有为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
咨询等服务。本人具有《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 》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
作制度》所要求的独立性和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能够确保客观、独立
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3 年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一)参与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
2023 年 ,公司共召开董事会 7 次,股东大会 2 次,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
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股东大会和专门委员会,认真审阅会议材料,
积极参与各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具体出席情况如下:
参加股东大会
参加董事会情况 情况
独立董事姓名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次 出席股东大会
应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次数 数 的次数
孔小文 7 7 0 0 2
本人认真审阅了会议议案及相关资料,与公司管理层积极交流,利用自身专
业知识以及执业经验,参与各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建议,为公司董事会科学决策提
供了重要参考意见。2023 年度,公司董事会会议及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
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重大事项等决策均履行了必要的程序,
本人谨慎、独立地行使了表决权。本人对 2023 年度董事会的所有议案均投了赞
成票,公司董事会 2023 年度审议的所有议案全部表决通过。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 7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1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1
次战略委员会会议。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主任委员召集和参加了 7 次审
计委员会专门会议,就公司定期报告、续聘审计机构、年度审计工作总结、内审
部门工作总结及工作计划、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进行了审议。根据公司实际
情况,积极开展公司内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未有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核查的
情况发生;未有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发生;未有提议召开董事
会的情况发生;未有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况发生。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密切关注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同时与公司聘请的外部审计
机构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保持紧密联系,通过参加审计前沟通会
议、审阅关键审计事项以及讨论审计过程中识别的重大风险点,有效监督了外部
审计的质量和公正性。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及现场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履行职责,对需要提交
董事会审议的议案,都认真审阅相关资料,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作出独立、公正
的判断。在发表独立意见时,不受公司和主要股东的影响,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
合法权益。此外,还通过参加网上业绩说明会、股东大会等方式与中小股东进行
沟通交流。
本人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等机会及其他工作时间,通过到公司进
行实地考察、会谈、微信、视频、电话、邮件等多种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
公司的影响,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况、管理状况、财务状况、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等重大事项,积极运用专业知识促进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
策,关注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执行情况及重大事项的
进展情况,促进公司管理水平提升。
(六)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2023 年,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在独立董事履行职责的过程中给予了积极有
效的配合和支持,高度重视与本人的沟通交流,及时汇报公司生产经营及重大事
项进展情况,在董事会、股东大会、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等相关会议前及时传递
议案及材料,保证了本人的知情权,为本人更好的履职提供了必要的条件和支持。
三、独立董事 2023 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重大关联交易。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方案
报告期内,公司及相关方均未变更或豁免承诺。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被收购的情形。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
评价报告进行了重点关注和监督,本人认为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
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完整、准确,符合中国会计准则的要求,没
有重大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披露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
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决策
程序合法,没有发现重大违法违规情况。
(五)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13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 5 月 4 日
召开了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
的议案》,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审计机
构,聘期一年。本人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审计
服务的工作过程中,能够严格执行相关审计准则,勤勉尽责,以公允、客观的态
度进行独立审计,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的工作需要。相关的审议、
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六)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报告期内,未发生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的情况。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
计差错更正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
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形。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的情
形。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
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
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1、2023 年 4 月 13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了《关
于公司 2023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
酬方案的议案》,本人认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充分考虑了公
司经营情况、目前所处行业和地区的薪酬水平,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有利于公司的稳定经营和长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全体董事回避表决,本人同意直接提交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2023 年 1 月 12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
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
格的议案》《关于向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
的议案》《关于作废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本人基于独立判断,经认真研究,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2023 年 4 月 13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
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
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 2022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
《关于作废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本人基于独
立判断,经认真研究,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2023 年 6 月 1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
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及
回购注销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本人基于独立判断,经认真研究,发
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3 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
定和要求,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诚信、勤勉地履行职责,全面关注公
司的发展状况,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信息,认真审阅公司提交的各项会议议
案、财务报告及其他文件,持续推动公司治理体系的完善。
2024 年,本人将继续尽忠职守,担负起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的职责,利用自己
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的发展提供更多具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为董事会
的科学决策提供参考意见,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促进公司的健康持续发
展。
特此报告。
优利德科技(中国)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孔小文
2024 年 4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