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优利德科技(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 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 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证券”、“保 荐机构”)作为优利德科技(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优利德”、“公 司”)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机构,负责优利德上市后的持续督导工作,并出具本 持股督导跟踪报告。 一、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序号 工作内容 持续督导情况 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度,并 保荐机构已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了持 1 针对具体的持续督导工作制定相应的工作 续督导制度,并制定了相应的工作计划 计划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在持续督导工作 保荐机构已与优利德签订《保荐协议》, 开始前,与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签署持续 2 该协议明确了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 督导协议,明确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 权利和义务,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 义务,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 保荐机构通过日常沟通、定期或不定期 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现场检查、尽职 3 回访等方式,了解优利德经营情况,对 调查等方式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优利德开展了持续督导工作 持续督导期间,按照有关规定对上市公司违 优利德在持续督导期间未发生按有关 法违规事项公开发表声明的,于披露前向上 4 规定须保荐机构公开发表声明的违法 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 违规情况 核后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 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自发现或应 当发现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上海证券交 优利德在持续督导期间未发生违法违 5 易所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上市公司或相关当 规或违背承诺等事项 事人出现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具体 情况,保荐人采取的督导措施等 1 序号 工作内容 持续督导情况 在持续督导期间,保荐机构督导优利德 督导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法 员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 6 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 易所发布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并 发布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切 切实履行其所做出的各项承诺 实履行其所做出的各项承诺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公司治 保荐机构督促优利德依照相关规定建 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大会、董事会、 7 立健全完善的公司治理制度,并严格执 监事会议事规则以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 行公司治理制度 人员的行为规范等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内控制 度,包括但不限于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 保荐机构对优利德的内控制度的设计、 制度和内部审计制度,以及募集资金使用、 实施和有效性进行了核查,优利德的内 8 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对外投资、衍生品交 控制度符合相关法规要求并得到了有 易、对子公司的控制等重大经营决策的程序 效执行,能够保证公司的规范运行 与规则等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信息披 露制度,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 保荐机构督促优利德建立健全信息披 9 件,并有充分理由确信上市公司向上海证券 露制度并严格执行,审阅优利德信息披 交易所提交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 陈述或重大遗漏 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及向中国证监 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其他文件进行事 前审阅,对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及时督 促公司予以更正或补充,公司不予更正或补 充的,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对上市 保荐机构对优利德的信息披露文件进 10 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未进行事前审阅的,在 行了审阅,不存在应向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后五个交易日 报告的情况 内,完成对有关文件的审阅工作,对存在问 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及时督促上市公司更正 或补充,上市公司不予更正或补充的,及时 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关注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受到中国证监会 优利德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 行政处罚、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或者被 11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发生该等事 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监管关注函的情况,并 项 督促其完善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措施予以纠 正 持续关注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等履行承诺的情况,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 优利德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 12 实际控制人等未履行承诺事项的,及时向上 在未履行承诺的情况 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2 序号 工作内容 持续督导情况 关注公共传媒关于上市公司的报道,及时针 对市场传闻进行核查。经核查后发现上市公 司存在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与披露 经保荐机构核查,不存在应向上海证券 13 的信息与事实不符的,及时督促上市公司如 交易所报告的情况 实披露或予以澄清;上市公司不予披露或澄 清的,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发现以下情形之一的,督促上市公司做出说 明并限期改正,同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 告:(一)涉嫌违反《上市规则》等相关业 务规则;(二)证券服务机构及其签名人员 出具的专业意见可能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14 优利德未发生前述情况 陈述或重大遗漏等违法违规情形或其他不 当情形;(三)公司出现《保荐办法》第七 十一条、第七十二条规定的情形;(四)公 司不配合持续督导工作;(五)上海证券交 易所或保荐人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情形 制定对上市公司的现场检查工作计划,明确 保荐机构已制定了现场检查的相关工 15 现场检查工作要求,确保现场检查工作质量 作计划,并明确了现场检查工作要求 上市公司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保荐人、保 荐代表人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 15 日内进行专项现场核查:(一)存在重 大财务造假嫌疑;(二)控股股东、实际控 优利德不存在需要专项现场检查的情 16 制人、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涉嫌侵 形 占上市公司利益;(三)可能存在重大违规 担保;(四)资金往来或者现金流存在重大 异常;(五)上海证券交易所或者保荐机构 认为应当进行现场核查的其他事项。 二、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 2023 年度,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未发现公司存在问题或需整改的情形。 三、重大风险事项 (一)核心竞争力风险 1、新产品开发风险 技术更新和新产品的开发对企业的市场竞争力和持续发展至关重要。如果公 司不能继续加大在技术研发上的投入力度,不能持续提升研发能力,在高端产品 领域实现技术突破,则可能使公司在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环境中处于劣势地位, 3 从而会对公司市场份额和核心竞争力产生一定影响。 2、核心技术人员流失的风险 仪器仪表研发与生产涉及硬件设计、软件设计、结构设计、应用创新及生产 工艺设计等综合技术,属于技术密集型行业,具有较高的技术壁垒,对技术开发 人员、关键工艺生产人员等的综合素质要求较高。如果公司核心人员流失,则可 能会削弱公司的核心竞争力,进而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3、核心技术泄密的风险 公司高度重视核心技术的保护,通过申请专利、与技术人员签订保密协议及 竞业禁止协议、对核心技术及生产工艺等实施严格保密制度等措施,防范核心技 术泄密。虽然公司已积极采取上述措施,但行业内的人才竞争较为激烈,仍可能 出现由于了解相关技术的人员流失、专利保护措施不利等原因导致公司核心技术 泄密的风险。如前述情况发生,可能导致公司在相关领域技术优势削弱,对公司 的生产经营带来不利影响。 (二)经营风险 1、市场竞争风险 公司所处的测试测量仪器仪表行业竞争较为激烈,福迪威集团及是德科技均 为仪器仪表全球领先的综合性企业,上述企业拥有较长的发展历史,技术储备深 厚,具有较强的品牌优势和市场竞争力。公司需根据市场变化和行业发展趋势, 不断提高产品创新与研发实力,保持竞争优势并缩小与行业龙头企业的差距。如 果未来公司不能抓住目前行业发展机遇,进一步提高市场占有率,将会面临市场 拓展受限,从而对公司盈利能力带来不利影响。 2、产品升级迭代风险 公司产品使用年限较长,相同客户一般不会在短期内频繁采购,公司需加快 新应用领域产品开发才能确保公司业绩实现不断增长。如果公司相关新产品的研 发进度跟不上市场需求的变化,或在新应用领域产品开发的进展上未能达到预期 效果,则可能对公司增长的持续性产生不利影响。 4 3、海外市场拓展的风险 未来公司将加大海外市场拓展,如果业务所在国家或地区的政治经济形势、 产业政策、法律法规等发生变化,导致公司未来无法有效拓展国际客户,将给公 司的境外经营业务带来不利影响。 (三)财务风险 汇率随着国内外政治、经济环境的变化而波动,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如果 公司不能采取有效措施规避人民币升值风险,则公司将面临盈利能力受汇率波动 影响的风险公司的境外销售业务以美元结算为主,公司子公司香港优利德的记账 本位币为港币。随着公司境外销售规模的持续扩大,如果未来汇率出现大幅波动, 公司将面临着一定的汇率风险,导致汇兑损失的产生,从而对公司的经营成果和 财务状况造成不利影响。 (四)行业风险 近年来,随着我国传统产业持续转型升级,各行各业对测试测量仪器仪表产 品在技术水平、质量等方面的要求越来越高。国家颁布了一系列政策对仪器仪表 行业的发展给予了有力支持。如果未来国家产业政策发生重大变化,导致下游行 业需求量增长速度放缓,可能对公司的业务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五)宏观环境风险 近年来,国际政治和经济环境错综复杂,局部冲突时有爆发,外部环境不确 定因素增大,面临宏观经济带来的不确定性经营风险。此外,中美贸易摩擦风险 因素仍然存在,西方国家对中国的核心技术制约,短期内使得部分进口零部件面 临交货风险。如果中美贸易摩擦继续恶化,会对公司的生产和销售产生一定影响。 四、重大违规事项 2023 年度,公司不存在重大违规事项。 五、主要财务指标变动的原因及合理性 2023 年度,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及指标如下所示: 5 主要会计数据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增减变动幅度(%) 营业收入(万元) 102,015.51 89,142.13 14.4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16,138.79 11,740.75 37.4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 15,188.99 10,749.75 41.30 益的净利润(万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万元) 21,172.04 9,352.32 126.38 主要会计数据 2023/12/31 2022/12/31 增减变动幅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万元) 119,032.39 105,868.48 12.43 总资产(万元) 144,075.67 121,765.37 18.32 主要财务指标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增减变动幅度(%)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1.46 1.06 37.74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1.46 1.06 37.74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 1.37 0.97 41.24 (元/股)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4.35 11.7 增加 2.65 个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 13.56 10.77 增加 2.79 个百分点 收益(%)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10.17 8.02 增加 2.15 个百分点 公司本年度实现主营业务收入 101,686.55 万元,较上年增长 15.41%,其中, 内销实现收入 42,359.40 万元,同比增加 16.04%;出口实现收入 59,327.15 万元, 同比增加 14.97%。从产品类别销售看,测试仪器产品线实现收入 13,522.89 万元, 同比增长 28.98%;通用仪表产品线实现收入 60,880.43 万元,同比增长 13.70%; 温度与环境测试仪表产品线实现收入 21,990.65 万元,同比增长 10.62%;专业仪 表产品线实现收入 5,292.58 万元,同比增长 26.16%。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归属股东的净利润 16,138.79 万元,同比增长 37.46%。 利润增长的原因:(1)公司各项业务经营情况良好,营业收入较同期增长了 14.44%。(2)公司主营产品毛利率由上年的 36.15%上升到 43.34%。另外,公 司 2022 年及 2023 年实施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本年确认股权激励费用 912.83 万元;公司持续加大研发投入,2023 年公司研发费用支出较上年增加 3,218.19 万元,同比上年增长 45%;公司持续开展业务宣传及推广,2023 年销售 费用较上年增加 3,646.85 万元,同比上年增长 55.51%,对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的净利润产生较大影响。 6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性现金流较上年变化较大,主要原因系 2023 年营业收 入增加,带来销售商品流入公司的现金增长。 六、核心竞争力的变化情况 公司致力于测试测量仪器仪表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包括通用仪表、 专业仪表、温度及环境测试仪表、测试仪器四大产品线,是国内知名的仪器仪表 公司。经过多年发展,公司形成了技术创新和研发优势、品牌及渠道优势、产品 品类齐全优势、管理优势和对市场需求的快速响应优势等核心竞争力。2023 年 度,公司持续保持原有竞争优势,公司核心竞争力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七、研发支出变化及研发进展 (一)研发支出及变化情况 2023 年度,公司研发费用 10,370.49 万元,同比增长 45%;2023 年度,公司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为 10.17%,较上年增长了 2.15 个百分点。 (二)研发进展 2023 年度,公司各在研项目如期开展,新增授权专利 90 项,其中发明专利 12 项,截至报告期末,公司累计获得专利 476 项、软件著作权 30 项。公司研发 项目进展情况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阶段 1 高分辨率宽带混合示波器研发(≥4GHz 带宽) 在研 2 5G 采样高速 ADC 器件研发 在研 3 高分辨率示波器研发 在研 4 经济型高分辨率示波器研发 在研 5 40G 信号分析仪 在研 6 射频矢量信号发生器 在研 7 可拓展宽范围可编程直流电源 在研 8 积分式 ADC 6 1/2 高精度台式万用表 在研 9 3000w 宽范围可程控开关直流电源 在研 10 500VA 安规综合分析仪 在研 11 多功能观测平台 在研 7 12 基于双平台非制冷机芯 在研 13 高分辨率手机热像仪(384x288) 在研 14 工业万用表 在研 基于 PWM 控制及逆变算法的高压绝缘电阻测试技 15 在研 术研发达到 15000V 的稳定输出 一种热散式小孔径的空气流量温度等物理参量的测 16 在研 量技术研发 制冷系统和热泵系统中的多种冷媒气体压力、温度和 17 在研 真空度等参数的检测技术研发 八、新增业务进展是否与前期信息披露一致 不适用。 九、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及是否合规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金额 募集资金净额 47,685.95 加: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 1,749.72 其中:1、以前期间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 1,484.16 2、本报告期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 265.56 减: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4,860.75 减: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金额 11,857.88 其中:1、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4,500.00 其中:2、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7,357.88 减:以前期间累计募集资金投入金额 22,080.05 减:本报告期募集资金投入金额 3,885.00 募集资金期末余额 6,751.99 购买银行理财/结构性存款等投资 0.00 支付的发行费用相关进项税额 265.71 募集资金期末银行余额 6,486.28 2023 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 8 (1)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前,截至 2021 年 1 月 26 日止,公司利用自筹资金 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已投入 4,860.75 万元,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以募集资金置 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4,860.75 万元; (2)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金额 11,857.88 万元,其中以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 资金 4,500.00 万元,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永久转入流动资金 7,357.88 万元; (3)本期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 3,885 万元,累计募集资金投入金额 25,965.05 万元(不包含补充流动资产项目);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利息收入扣减 手续费净额 1,749.72 万元,扣除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后,募集资金余额为 6,751.99 万元,购买理财产品共 0.00 万元,用募投账户支付发行费相关进项税金额为 265.71 万元,募集资金专户 2023 年 12 月 31 日余额合计为 6,486.28 万元。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 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号——规范运作》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 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 集资金的情形。 十、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质 押、冻结及减持情况 优利德控股股东为优利德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优利德集团”),实际 控制人为洪佳宁、吴美玉、洪少俊、洪少林。2023 年度,优利德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截至 2023 年底,优利德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 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持有的公司股份均不存在质押、冻结的情形。具体情况如下: 2023 年度 2023 年度 直接持股 间接持股 合计持股数 合计持 序号 姓名 职务 减持情况 的质押、冻 数量(股) 数量(股) 量(股) 股比例 (股) 结情况 优利德集 60,222,20 1 控股股东 / 60,222,200 54.33% / 不适用 团 0 2 洪佳宁 实际控制人 / 15,055,550 15,055,550 13.58% / 不适用 9 3 吴美玉 实际控制人 / 15,055,550 15,055,550 13.58% / 不适用 实际控制人、董事 4 洪少俊 / 15,165,404 15,165,404 13.68% / 不适用 长、总经理、董事 实际控制人、副董 5 洪少林 事长、副总经理、 / 15,207,579 15,207,579 13.72% / 不适用 技术中心总监 董事、制造中心总 6 甘宗秀 70,080 312,892 382,972 0.35% 23,200 不适用 监 董事、中国销售总 7 汪世英 68,260 401,939 470,199 0.42% 22,052 不适用 监 董事、副总经理、 8 周建华 69,980 241,718 311,698 0.28% 23,300 不适用 董事会秘书 董事、副总经理、 9 张兴 70,280 120,669 190,949 0.17% 23,000 不适用 财务总监 10 孔小文 独立董事 / / / / / 不适用 11 袁鸿 独立董事 / / / / / 不适用 12 杨月彬 独立董事 13,500 / 13,500 0.01% / 不适用 13 张邓 监事 / 58,257 58,257 0.05% / 不适用 14 杨正军 监事 / 65,538 65,538 0.06% / 不适用 15 高志超 监事 / 23,666 23,666 0.02% / 不适用 十一、上海证券交易所或保荐机构认为应当发表意见的其他事项 截至本持续督导跟踪报告出具之日,不存在保荐机构认为应当发表意见的其 他事项。 (以下无正文) 10 (本页无正文,为《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优利德科技(中国)股份有限公 司 2023 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张涛 漆传金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