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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利德: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优利德科技(中国)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2024-05-15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优利德科技(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
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
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证券”、“保
荐机构”)作为优利德科技(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优利德”、“公
司”)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机构,负责优利德上市后的持续督导工作,并出具本
持股督导跟踪报告。

一、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序号                  工作内容                              持续督导情况

        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度,并
                                                 保荐机构已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了持
 1      针对具体的持续督导工作制定相应的工作
                                                 续督导制度,并制定了相应的工作计划
        计划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在持续督导工作
                                                 保荐机构已与优利德签订《保荐协议》,
        开始前,与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签署持续
 2                                               该协议明确了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
        督导协议,明确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
                                                 权利和义务,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
        义务,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

                                                 保荐机构通过日常沟通、定期或不定期
        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现场检查、尽职
 3                                               回访等方式,了解优利德经营情况,对
        调查等方式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优利德开展了持续督导工作

        持续督导期间,按照有关规定对上市公司违
                                                 优利德在持续督导期间未发生按有关
        法违规事项公开发表声明的,于披露前向上
 4                                               规定须保荐机构公开发表声明的违法
        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
                                                 违规情况
        核后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
        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自发现或应
        当发现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上海证券交     优利德在持续督导期间未发生违法违
 5
        易所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上市公司或相关当   规或违背承诺等事项
        事人出现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具体
        情况,保荐人采取的督导措施等



                                         1
序号                 工作内容                             持续督导情况

                                                在持续督导期间,保荐机构督导优利德
       督导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法
       员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
 6                                              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
       易所发布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并
                                                发布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切
       切实履行其所做出的各项承诺
                                                实履行其所做出的各项承诺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公司治
                                              保荐机构督促优利德依照相关规定建
       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大会、董事会、
 7                                            立健全完善的公司治理制度,并严格执
       监事会议事规则以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
                                              行公司治理制度
       人员的行为规范等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内控制
       度,包括但不限于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   保荐机构对优利德的内控制度的设计、
       制度和内部审计制度,以及募集资金使用、   实施和有效性进行了核查,优利德的内
 8
       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对外投资、衍生品交   控制度符合相关法规要求并得到了有
       易、对子公司的控制等重大经营决策的程序   效执行,能够保证公司的规范运行
       与规则等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信息披
       露制度,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     保荐机构督促优利德建立健全信息披
 9     件,并有充分理由确信上市公司向上海证券   露制度并严格执行,审阅优利德信息披
       交易所提交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
       陈述或重大遗漏

       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及向中国证监
       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其他文件进行事
       前审阅,对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及时督
       促公司予以更正或补充,公司不予更正或补
       充的,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对上市   保荐机构对优利德的信息披露文件进
 10    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未进行事前审阅的,在   行了审阅,不存在应向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后五个交易日     报告的情况
       内,完成对有关文件的审阅工作,对存在问
       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及时督促上市公司更正
       或补充,上市公司不予更正或补充的,及时
       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关注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受到中国证监会
                                              优利德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
       行政处罚、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或者被
 11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发生该等事
       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监管关注函的情况,并
                                              项
       督促其完善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措施予以纠
       正

       持续关注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等履行承诺的情况,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 优利德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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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实际控制人等未履行承诺事项的,及时向上 在未履行承诺的情况
       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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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工作内容                             持续督导情况

        关注公共传媒关于上市公司的报道,及时针
        对市场传闻进行核查。经核查后发现上市公
        司存在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与披露     经保荐机构核查,不存在应向上海证券
 13
        的信息与事实不符的,及时督促上市公司如   交易所报告的情况
        实披露或予以澄清;上市公司不予披露或澄
        清的,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发现以下情形之一的,督促上市公司做出说
        明并限期改正,同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
        告:(一)涉嫌违反《上市规则》等相关业
        务规则;(二)证券服务机构及其签名人员
        出具的专业意见可能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14                                              优利德未发生前述情况
        陈述或重大遗漏等违法违规情形或其他不
        当情形;(三)公司出现《保荐办法》第七
        十一条、第七十二条规定的情形;(四)公
        司不配合持续督导工作;(五)上海证券交
        易所或保荐人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情形

        制定对上市公司的现场检查工作计划,明确   保荐机构已制定了现场检查的相关工
 15
        现场检查工作要求,确保现场检查工作质量   作计划,并明确了现场检查工作要求

        上市公司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保荐人、保
        荐代表人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
        15 日内进行专项现场核查:(一)存在重
        大财务造假嫌疑;(二)控股股东、实际控
                                                 优利德不存在需要专项现场检查的情
 16     制人、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涉嫌侵
                                                 形
        占上市公司利益;(三)可能存在重大违规
        担保;(四)资金往来或者现金流存在重大
        异常;(五)上海证券交易所或者保荐机构
        认为应当进行现场核查的其他事项。

二、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

       2023 年度,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未发现公司存在问题或需整改的情形。

三、重大风险事项

  (一)核心竞争力风险

       1、新产品开发风险

       技术更新和新产品的开发对企业的市场竞争力和持续发展至关重要。如果公
司不能继续加大在技术研发上的投入力度,不能持续提升研发能力,在高端产品
领域实现技术突破,则可能使公司在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环境中处于劣势地位,

                                         3
从而会对公司市场份额和核心竞争力产生一定影响。

    2、核心技术人员流失的风险

    仪器仪表研发与生产涉及硬件设计、软件设计、结构设计、应用创新及生产
工艺设计等综合技术,属于技术密集型行业,具有较高的技术壁垒,对技术开发
人员、关键工艺生产人员等的综合素质要求较高。如果公司核心人员流失,则可
能会削弱公司的核心竞争力,进而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3、核心技术泄密的风险

    公司高度重视核心技术的保护,通过申请专利、与技术人员签订保密协议及
竞业禁止协议、对核心技术及生产工艺等实施严格保密制度等措施,防范核心技
术泄密。虽然公司已积极采取上述措施,但行业内的人才竞争较为激烈,仍可能
出现由于了解相关技术的人员流失、专利保护措施不利等原因导致公司核心技术
泄密的风险。如前述情况发生,可能导致公司在相关领域技术优势削弱,对公司
的生产经营带来不利影响。

  (二)经营风险

    1、市场竞争风险

    公司所处的测试测量仪器仪表行业竞争较为激烈,福迪威集团及是德科技均
为仪器仪表全球领先的综合性企业,上述企业拥有较长的发展历史,技术储备深
厚,具有较强的品牌优势和市场竞争力。公司需根据市场变化和行业发展趋势,
不断提高产品创新与研发实力,保持竞争优势并缩小与行业龙头企业的差距。如
果未来公司不能抓住目前行业发展机遇,进一步提高市场占有率,将会面临市场
拓展受限,从而对公司盈利能力带来不利影响。

    2、产品升级迭代风险

    公司产品使用年限较长,相同客户一般不会在短期内频繁采购,公司需加快
新应用领域产品开发才能确保公司业绩实现不断增长。如果公司相关新产品的研
发进度跟不上市场需求的变化,或在新应用领域产品开发的进展上未能达到预期
效果,则可能对公司增长的持续性产生不利影响。

                                  4
    3、海外市场拓展的风险

    未来公司将加大海外市场拓展,如果业务所在国家或地区的政治经济形势、
产业政策、法律法规等发生变化,导致公司未来无法有效拓展国际客户,将给公
司的境外经营业务带来不利影响。

  (三)财务风险

    汇率随着国内外政治、经济环境的变化而波动,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如果
公司不能采取有效措施规避人民币升值风险,则公司将面临盈利能力受汇率波动
影响的风险公司的境外销售业务以美元结算为主,公司子公司香港优利德的记账
本位币为港币。随着公司境外销售规模的持续扩大,如果未来汇率出现大幅波动,
公司将面临着一定的汇率风险,导致汇兑损失的产生,从而对公司的经营成果和
财务状况造成不利影响。

  (四)行业风险

    近年来,随着我国传统产业持续转型升级,各行各业对测试测量仪器仪表产
品在技术水平、质量等方面的要求越来越高。国家颁布了一系列政策对仪器仪表
行业的发展给予了有力支持。如果未来国家产业政策发生重大变化,导致下游行
业需求量增长速度放缓,可能对公司的业务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五)宏观环境风险

    近年来,国际政治和经济环境错综复杂,局部冲突时有爆发,外部环境不确
定因素增大,面临宏观经济带来的不确定性经营风险。此外,中美贸易摩擦风险
因素仍然存在,西方国家对中国的核心技术制约,短期内使得部分进口零部件面
临交货风险。如果中美贸易摩擦继续恶化,会对公司的生产和销售产生一定影响。

四、重大违规事项

    2023 年度,公司不存在重大违规事项。

五、主要财务指标变动的原因及合理性

    2023 年度,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及指标如下所示:

                                   5
           主要会计数据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增减变动幅度(%)
营业收入(万元)                      102,015.51     89,142.13                14.4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16,138.79     11,740.75                 37.4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
                                       15,188.99     10,749.75                 41.30
益的净利润(万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万元)     21,172.04      9,352.32                126.38

           主要会计数据              2023/12/31    2022/12/31    增减变动幅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万元)    119,032.39    105,868.48                 12.43

总资产(万元)                        144,075.67    121,765.37                 18.32

           主要财务指标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增减变动幅度(%)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1.46          1.06                 37.74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1.46          1.06                 37.74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
                                            1.37          0.97                 41.24
(元/股)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4.35          11.7    增加 2.65 个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
                                           13.56         10.77    增加 2.79 个百分点
收益(%)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10.17          8.02    增加 2.15 个百分点


    公司本年度实现主营业务收入 101,686.55 万元,较上年增长 15.41%,其中,
内销实现收入 42,359.40 万元,同比增加 16.04%;出口实现收入 59,327.15 万元,
同比增加 14.97%。从产品类别销售看,测试仪器产品线实现收入 13,522.89 万元,
同比增长 28.98%;通用仪表产品线实现收入 60,880.43 万元,同比增长 13.70%;
温度与环境测试仪表产品线实现收入 21,990.65 万元,同比增长 10.62%;专业仪
表产品线实现收入 5,292.58 万元,同比增长 26.16%。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归属股东的净利润 16,138.79 万元,同比增长 37.46%。
利润增长的原因:(1)公司各项业务经营情况良好,营业收入较同期增长了
14.44%。(2)公司主营产品毛利率由上年的 36.15%上升到 43.34%。另外,公
司 2022 年及 2023 年实施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本年确认股权激励费用
912.83 万元;公司持续加大研发投入,2023 年公司研发费用支出较上年增加
3,218.19 万元,同比上年增长 45%;公司持续开展业务宣传及推广,2023 年销售
费用较上年增加 3,646.85 万元,同比上年增长 55.51%,对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的净利润产生较大影响。
                                       6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性现金流较上年变化较大,主要原因系 2023 年营业收
入增加,带来销售商品流入公司的现金增长。

六、核心竞争力的变化情况

    公司致力于测试测量仪器仪表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包括通用仪表、
专业仪表、温度及环境测试仪表、测试仪器四大产品线,是国内知名的仪器仪表
公司。经过多年发展,公司形成了技术创新和研发优势、品牌及渠道优势、产品
品类齐全优势、管理优势和对市场需求的快速响应优势等核心竞争力。2023 年
度,公司持续保持原有竞争优势,公司核心竞争力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七、研发支出变化及研发进展

  (一)研发支出及变化情况

    2023 年度,公司研发费用 10,370.49 万元,同比增长 45%;2023 年度,公司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为 10.17%,较上年增长了 2.15 个百分点。

  (二)研发进展

    2023 年度,公司各在研项目如期开展,新增授权专利 90 项,其中发明专利
12 项,截至报告期末,公司累计获得专利 476 项、软件著作权 30 项。公司研发
项目进展情况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阶段
   1     高分辨率宽带混合示波器研发(≥4GHz 带宽)           在研
   2     5G 采样高速 ADC 器件研发                            在研
   3     高分辨率示波器研发                                  在研
   4     经济型高分辨率示波器研发                            在研
   5     40G 信号分析仪                                      在研
   6     射频矢量信号发生器                                  在研
   7     可拓展宽范围可编程直流电源                          在研
   8     积分式 ADC 6 1/2 高精度台式万用表                   在研
   9     3000w 宽范围可程控开关直流电源                      在研
  10     500VA 安规综合分析仪                                在研
  11     多功能观测平台                                      在研
                                         7
   12      基于双平台非制冷机芯                                    在研
   13      高分辨率手机热像仪(384x288)                           在研
   14      工业万用表                                              在研
           基于 PWM 控制及逆变算法的高压绝缘电阻测试技
   15                                                              在研
           术研发达到 15000V 的稳定输出
           一种热散式小孔径的空气流量温度等物理参量的测
   16                                                              在研
           量技术研发
           制冷系统和热泵系统中的多种冷媒气体压力、温度和
   17                                                              在研
           真空度等参数的检测技术研发

八、新增业务进展是否与前期信息披露一致

    不适用。

九、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及是否合规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金额

募集资金净额                                                              47,685.95

加: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                                         1,749.72

其中:1、以前期间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                            1,484.16

        2、本报告期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                           265.56

减: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4,860.75

减: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金额                                                  11,857.88

其中:1、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4,500.00

其中:2、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7,357.88

减:以前期间累计募集资金投入金额                                          22,080.05

减:本报告期募集资金投入金额                                               3,885.00

募集资金期末余额                                                           6,751.99

购买银行理财/结构性存款等投资                                                  0.00

支付的发行费用相关进项税额                                                  265.71

募集资金期末银行余额                                                       6,486.28


    2023 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

                                        8
              (1)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前,截至 2021 年 1 月 26 日止,公司利用自筹资金
       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已投入 4,860.75 万元,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以募集资金置
       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4,860.75 万元;


              (2)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金额 11,857.88 万元,其中以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
       资金 4,500.00 万元,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永久转入流动资金 7,357.88 万元;

              (3)本期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 3,885 万元,累计募集资金投入金额
       25,965.05 万元(不包含补充流动资产项目);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利息收入扣减
       手续费净额 1,749.72 万元,扣除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后,募集资金余额为 6,751.99
       万元,购买理财产品共 0.00 万元,用募投账户支付发行费相关进项税金额为
       265.71 万元,募集资金专户 2023 年 12 月 31 日余额合计为 6,486.28 万元。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
       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号——规范运作》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
       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
       集资金的情形。

       十、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质
       押、冻结及减持情况

              优利德控股股东为优利德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优利德集团”),实际
       控制人为洪佳宁、吴美玉、洪少俊、洪少林。2023 年度,优利德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截至 2023 年底,优利德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
       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持有的公司股份均不存在质押、冻结的情形。具体情况如下:

                                                                                     2023 年度      2023 年度
                                  直接持股     间接持股       合计持股数    合计持
序号         姓名         职务                                                       减持情况       的质押、冻
                                  数量(股) 数量(股)       量(股)      股比例
                                                                                      (股)         结情况
        优利德集                   60,222,20
 1                  控股股东                              /    60,222,200   54.33%              /   不适用
        团                                0
 2      洪佳宁      实际控制人             /   15,055,550      15,055,550   13.58%              /   不适用


                                                 9
3     吴美玉    实际控制人              /   15,055,550   15,055,550   13.58%        /   不适用
                实际控制人、董事
4     洪少俊                            /   15,165,404   15,165,404   13.68%        /   不适用
                长、总经理、董事
                实际控制人、副董
5     洪少林    事长、副总经理、        /   15,207,579   15,207,579   13.72%        /   不适用
                技术中心总监
                董事、制造中心总
6     甘宗秀                       70,080     312,892      382,972    0.35%    23,200   不适用
                监
                董事、中国销售总
7     汪世英                       68,260     401,939      470,199    0.42%    22,052   不适用
                监
                董事、副总经理、
8     周建华                       69,980     241,718      311,698    0.28%    23,300   不适用
                董事会秘书
                董事、副总经理、
9     张兴                         70,280     120,669      190,949    0.17%    23,000   不适用
                财务总监
10    孔小文    独立董事                /            /            /        /        /   不适用
11    袁鸿      独立董事                /            /            /        /        /   不适用
12    杨月彬    独立董事           13,500            /      13,500    0.01%         /   不适用
13    张邓      监事                    /      58,257       58,257    0.05%         /   不适用
14    杨正军    监事                    /      65,538       65,538    0.06%         /   不适用
15    高志超    监事                    /      23,666       23,666    0.02%         /   不适用


     十一、上海证券交易所或保荐机构认为应当发表意见的其他事项

         截至本持续督导跟踪报告出具之日,不存在保荐机构认为应当发表意见的其
     他事项。




         (以下无正文)




                                              10
(本页无正文,为《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优利德科技(中国)股份有限公
司 2023 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张涛                  漆传金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