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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优利德:关于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价格上限的公告2024-06-28  

  证券代码:688628           证券简称:优利德        公告编号:2024-045

                 优利德科技(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价格上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调整前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不超过人民币 50.80 元/股(含)
     调整后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不超过人民币 49.90 元/股(含)
     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起始日期:2024 年 6 月 27 日(2023 年年度权益
派除权除息日)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2024 年 2 月 19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
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 A 股股份,并将回购股份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股
权激励,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2,5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
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 50.8 元/股(含),回购股份的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
通过最终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2 月 21 日及 2024 年 2 月 23 日在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
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4)、《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
股份的回购报告书》(以下简称“《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06)。

    二、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原因

    2024 年 5 月 13 日,公司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
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9.00
元(含税),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如在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
日前,因新增股份上市、股份回购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则以未来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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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按照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
额进行调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公告编号:2024-
019)。
    2024 年 5 月 28 日,公司完成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
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股份登记工作,新增股份 485,625 股,
公司总股本由 110,838,984 股增加至 111,324,609 股。此外,由于公司 2023 年
度利润分配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
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新增回购公司股份 97,400 股,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股份总数增加至 389,800 股,参与分配的股份数变更为 110,934,809 股。依据
上述变动情况,公司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9.00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 99,841,328.10 元(含税)。具体情况详见
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
于调整 2023 年度利润分配现金分红总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0)。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的股权登记日为 2024 年 6 月 26 日,除权除息日为 2024
年 6 月 27 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2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4-
044)。
    根据《回购报告书》,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发股
票或现金红利、股票拆细、缩股、配股或发行股本等事宜,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
起,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

    三、本次股份回购价格上限的调整

    根据《回购报告书》,本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
人民币 50.80 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 49.90 元/股(含),具体调整
计算方式如下:
    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前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现金红利)÷(1+
流通股份变动比例)。
    根据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公司本次仅进行
现金分红,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因此公司流通股不会发生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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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流通股份变动比例=(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实际分派的送转比例)÷总股本=0。
    虚拟分派的现金红利=(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实际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
÷总股本=(110,934,809×0.9)÷111,324,609≈0.8968 元/股。
    综上,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50.80-0.8968)÷(1+0)≈ 49.90 元
/股(保留两位小数)。
    根据《回购报告书》,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2,500 万元(含),
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含)。按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 49.90 元/股测算,
公司本次回购的股份数量约为 501,002 股至 1,002,004 股,占公司本次权益分派
实施完毕后总股本的比例约为 0.45%至 0.90%。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及金额以回
购期限届满时或回购实施完毕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及金额为准。

    四、其他

    除上述调整外,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其他事项均无变化。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在回购期限内
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
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优利德科技(中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6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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