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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优利德: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2024-08-08  

  证券代码:688628           证券简称:优利德        公告编号:2024-057

               优利德科技(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优利德科技(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
次会议于 2024 年 8 月 7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
通知于 2024 年 8 月 5 日通过邮件形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洪
少俊先生主持,应参加董事 9 名,实际参加董事 9 名。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
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和表决,会议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
要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拟定的《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
其摘要有利于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
充分调动公司核心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员工个人
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和推动公司的长远发展。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
的前提下,遵循了激励与约束对等的原则,符合《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
体披露的《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草案)摘要公告》(公告编号 2024-059)。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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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表决结果: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拟定的《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具有全面性、综合性及可操作性,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
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有利
于保证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形成良好、均衡的价值分
配体系,建立股东与公司员工之间的利益共享与约束机制。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
体披露的《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的顺
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办理
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定激励对象参与本次激励计划的资格和条件,确定本次
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
缩股或配股等事宜时,按照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归属数
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根据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确定授予价格,并在公司出
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缩股、配股或派息等事宜时,
按照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4)授权董事会在限制性股票授予前,将因激励对象离职或激励对象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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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的限制性股票份额在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调整或调整至预留部分或直接调减;
    (5)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
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与激励对象签署《限制性股票
授予协议书》;
    (6)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归属数量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
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7)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是否可以归属及可归属数
量;
    (8)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归属时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
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归属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
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9)授权董事会根据本次激励计划的规定办理本次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
所涉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归属的
限制性股票作废处理,办理已身故的激励对象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继承事宜;
    (10)授权董事会对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本次激励计划
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
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
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11)授权董事会确定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授予
数量、授予价格和授予日等全部事宜;
    (12)授权董事会实施本次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
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2、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就本次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机构办理
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
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
记;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3、提请股东大会为本次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授权董事会委任独立财务顾
问、收款银行、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
    4、提请股东大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本次激励计划有效期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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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次激励计划
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
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表决结果: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于 2024 年 8 月 23 日召开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上述需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
体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61)。
    表决结果: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特此公告。



                                   优利德科技(中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8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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