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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优利德: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4-09-10  

证券代码:688628               证券简称:优利德           公告编号:2024-076

                优利德科技(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 年 9 月 9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广东省东莞市松山湖园区工业北一路 6 号优利德
科技(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
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38

普通股股东人数                                                                38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71,032,615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                                           71,032,615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
                                                                        64.1249
例(%)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64.1249
    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 111,324,609 股,其中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
数量为 552,300 股,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等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的股份不享
有股东大会表决权,本次股东大会享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 110,772,309 股。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会议现场由公司董事长洪少俊先生作为会议主持人,
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
方式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管理
制度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9 人,出席 9 人;
2、 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 董事会秘书周建华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管均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 2024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普通股                  70,997,285 99.9502 35,330        0.0498     0        0


(二)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 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议案名称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1        《关于 2024 年 10,620,335 99.6684 35,330     0.3316      0       0
         半年度利润分
         配预案的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 1 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德恒(东莞)律师事务所

   律师:黄柳如、梁海燕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
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符合《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出席、列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人员及本次股东
大会的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优利德科技(中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9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