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利德:关于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价格上限的公告2024-11-02
证券代码:688628 证券简称:优利德 公告编号:2024-085
优利德科技(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
调整回购价格上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调整前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不超过人民币 49.90 元/股(含)
调整后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不超过人民币 49.60 元/股(含)
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起始日期:2024 年 11 月 1 日(2024 年半年度权
益派除权除息日)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2024 年 2 月 19 日,优利德科技(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
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
A 股股份,并将回购股份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股权激励,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
民币 2,5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 50.8
元/股(含),回购股份的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最终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
超过 12 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2 月 21 日及 2024 年 2 月 23 日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
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4)、《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以下简称“《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
006)。
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价格上
限由不超过人民币 50.80 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 49.90 元/股(含),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4 年 6 月 28 日 披 露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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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ww.sse.com.cn)的《关于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价格上限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4-045)。
二、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原因
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9 日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 2024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6 日披露了《2024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
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3.00 元(含税),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本次权益分派实施的股
权登记日为 2024 年 10 月 31 日,除权除息日为 2024 年 11 月 1 日。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2024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4-084)。
根据《回购报告书》,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发股
票或现金红利、股票拆细、缩股、配股或发行股本等事宜,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
起,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
三、本次股份回购价格上限的调整
因实施 2024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本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价格上
限由不超过人民币 49.90 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 49.60 元/股(含),
具体调整计算方式如下:
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前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现金红利)÷(1+
流通股份变动比例)。
根据公司 2024 年半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公司本次仅进
行现金分红,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因此公司流通股不会发生变
化,流通股份变动比例=(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实际分派的送转比例)÷总股
本=0。
虚拟分派的现金红利=(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实际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
÷总股本=(110,550,597×0.3)÷111,281,997≈0.2980 元/股。
综上,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49.90-0.2980)÷(1+0)≈ 49.60 元
/股(保留两位小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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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回购报告书》,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2,500 万元(含),
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含)。按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 49.60 元/股测算,
公司本次回购的股份数量约为 504,032 股至 1,008,065 股,占公司本次权益分派
实施完毕后总股本的比例约为 0.45%至 0.91%。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及金额以回
购期限届满时或回购实施完毕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及金额为准。
四、其他
除上述调整外,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其他事项均无变化。公
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
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优利德科技(中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1 月 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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