芯碁微装:关于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2024-07-04
证券代码:688630 证券简称:芯碁微装 公告编号:2024-034
合肥芯碁微电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
价格上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
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合肥芯碁微电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由不超过人民币 76.00 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 75.20 元/
股(含)。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2024 年 2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同意公司
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 股)
股票,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3,000 万元(含),不超过
人民币 6,000 万元(含),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 76 元/股(含),
回购股份的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最终股份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6
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2 月 24 日、2024 年 2 月 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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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
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6)及《关
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
2024-010)。
二、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原因
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14 日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2024 年 5 月 29 日 ,
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上披露了《2023 年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4-029),以实施权益分派
的股权登记日登记的公司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
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80 元(含税)。本次权益
分派股权登记日为 2024 年 6 月 4 日,除权(息)日为 2024 年 6 月 5 日。
根据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
(以下简称“《回购报告书》”),如公司在回购期限内实施了资本
公积金转增股本、现金分红、派送股票红利、配股、股票拆细或缩股
等除权除息事项,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
定,对回购价格上限进行相应调整。
三、本次股份回购价格上限的调整
根据《回购报告书》,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
76.00 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 75.20 元/股(含)。具体调
整计算如下:
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前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现
金红利)+ 配(新)股价格×流通股份变动比例]÷(1+流通股份变动
比例)。
2
根据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公司
本次仅进行现金分红,无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送红股。因此,公司
流通股不会发生变化,流通股份变动比例为 0。
由于公司本次进行差异化分红,上述公式中的现金红利指根据总
股本摊薄调整后计算的每股现金红利:
每股现金红利=(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实际分派的每股现金红
利)÷总股本=( 130,941,764×0.8)÷131,419,086≈0.79709 元/股。
综 上 , 调 整 后 的 回 购 股 份 价 格 上 限
=[(76.00-0.79709)+0]÷(1+0)≈75.20 元/股(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根据《回购报告书》,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3,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6,000 万元(含)。以调整后的回
购股份价格上限计算,本次回购股份总数约为 39.89 万股至 79.79 万
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0.30%-0.61%。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及金额以
回购期限届满时或回购实施完毕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及金额为准。
四、其他事项
除以上调整外,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其他事
项均无变化。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在回购期
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
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合肥芯碁微电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7 月 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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