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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逸飞激光:逸飞激光关于合并持股5%以上股东持股比例降至5%以下的权益变动提示性公告2024-10-19  

证券代码:688646        证券简称:逸飞激光           公告编号:2024-061



                   武汉逸飞激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合并持股 5%以上股东持股比例降至 5%以下的
                       权益变动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股份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
   武汉逸飞激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海富产业投资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海富长江成长股权投资(湖北)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
   简称“海富长江”)持有公司股份从 3,273,900 股减少至 3,172,100 股,占
   公司总股本比例从 3.44%减少至 3.33%。股东中国-比利时直接股权投资基
   金(以下简称“中比基金”)持有公司股份从 1,636,920 股减少至 1,586,02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从 1.72%减少至 1.67%。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
   义务人合并持有公司股份比例由 5.16%减少至 4.99999%,不再是公司持股 5%
   以上的股东。
   本次权益变动为公司合并持股 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股份变动,不会导致公
   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18 日收到公司股东海富长江和中比基金出具的《简式
权益变动报告书》,现将其权益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 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1、海富长江
       (1)基本情况
          类别                                      内容
企业名称                 海富长江成长股权投资(湖北)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           武汉欣达亚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20100MA4KN8560F
企业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注册资本                 252,722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时间                 2016 年 8 月 4 日
经营期限                 2016-08-04 至 2026-12-09
                         从事非证券类股权投资活动及相关的咨询服务业务(不含国
                         家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限制和禁止的项目;不得以任何方
经营范围                 式公开募集和发行基金)(不得从事吸收公众存款或变相吸
                         收公众存款,不得从事发放贷款等金融业务)。(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高新大道 666 号光谷生物创新园
注册地址
                         C4 栋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持有 39.5692%;湖北长江产业投资
                         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 15.6694%;中国人民财产保
                         险股份有限公司持有 11.8708%;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
股权结构                 公司持有 11.8708%;海通开元投资有限公司持有 11.8708%;
                         湖北长创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公司持有 3.9569%;中元汇(武
                         汉)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持有 3.9569%;武汉欣达亚投资管理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 1.2353%
         (2)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
         海富长江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如下:
                                                           长期居   其他国家或
 姓名               职务                 性别     国籍
                                                           住地     地区居留权
张均宇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           男   中国      上海        无

         海富长江存在一致行动人关系的说明:无


         2、中比基金
         (1)基本情况
          类别                                      内容
企业名称                 中国-比利时直接股权投资基金
法定代表人               包振斌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00071785306XC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注册资本                 10,000 万欧元
           类别                                      内容
 成立时间                 2004 年 11 月 18 日
 经营期限                 2004-11-18 至 2024-11-17
                          对未上市企业进行股权投资;在一级市场认购中国政府发行
                          的债券及其他固定收益债券;向被投资企业提供管理咨询;
                          主管机关批准的其他业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
 经营范围
                          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
                          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 号 1 号楼 7 层 738 室
                          国开金融有限责任公司持有 15%;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
                          持有 15%;中国印钞造币集团有限公司持有 13%;法国巴黎
                          富通银行持有 10%;广东喜之郎集团有限公司持有 10%;海
 股权结构
                          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持有 10%;国家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持有 10%;比利时政府持有 8.5%;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持
                          有 8.5%
          (2)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
          中比基金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如下:
                                                              长期居     其他国家或
  姓名                 职务              性别     国籍
                                                              住地       地区居留权
 包振斌          法定代表人、董事长       男      中国         北京             无

          中比基金存在一致行动人关系的说明:无

    (二) 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海富长江以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 101,800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
的 0.11%,持股比例由 3.44%减少至 3.33%。
    中比基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 50,900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
的 0.05%,持股比例由 1.72%减少至 1.67%。
    具体情况如下:
                                          减持价格区                   减持股
 股东     变动                                              股份种                   变动
                         变动日期           间(元/                      数
 名称     方式                                                类                     比例
                                              股)                     (股)
 海富     集中                                      人民币
                   2024/10/9~2024/10/17 28.11~31.54                    101,800 0.11%
 长江     竞价                                      普通股
 中比     集中                                      人民币
                   2024/10/9~2024/10/17 28.11~31.47                    50,900 0.05%
 基金     竞价                                      普通股
                                                    人民币
                          合计                                         152,700 0.16%
                                                    普通股
    (三)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公司股东海富长江和中比基金合并持有公司 4,910,820 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 5.16%。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股东海富长江和中比基金合并持
有公司 4,758,12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99999%。
                              本次权益变动前持股     本次权益变动后持股
                                      情况                  情况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数量      占总股本     数量     占总股本
                              (股)        比例     (股)       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3,273,900       3.44% 3,172,100        3.33%
 海富长江
            其中:无限售条件
                             3,273,900        3.44% 3,172,100        3.33%
            股份
            合计持有股份      1,636,920       1.72% 1,586,020        1.67%
 中比基金   其中:无限售条件
                             1,636,920        1.72% 1,586,020        1.67%
            股份

    二、 其他事项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属于股份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
    2、本次权益变动为合并持股 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履行前期已披露的减持
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
披露的《逸飞激光关于股东减持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3)。
    3、本次权益变动为公司合并持股 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股份变动,不会对公
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
变化。
    4、本次权益变动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海富长江、中比基金披露简式权益报
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逸飞激光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5、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再是公司合并持股 5%以上的股东。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上述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敬请广大投资
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武汉逸飞激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0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