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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元琛科技: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元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2024-04-16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安徽元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
         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元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安徽元
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元琛科技”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
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元琛科技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的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安徽元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553号)核准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
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0,000,000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6.5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6,000.00万元,各项发行费用金额(不含税)
为人民币5,083.3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20,916.70万元。容诚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
并于2021年3月26日出具了容诚验字[2021]230Z0058 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相关要求,公司已经与保
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详
细 情 况 请 参 见 公 司 已 于 2021 年 3 月 30 日 披 露 于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http://www.sse.com.cn)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经调整后,
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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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计划投资额 原预计募集资金投 调整后募集资金
序号           项目名称           (万元)   入金额(万元) 投入金额(万元)
        年产460万平方米高性能除
  1                               20,000.00     20,000.00        13,944.47
            尘滤料产业化项目
  2          补充流动资金         10,000.00     10,000.00        6,972.23
            合 计               30,000.00     30,000.00       20,916.70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的周期,根据公司募资资金使用计划,部
分募集资金存在暂时闲置的情形。

      三、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相关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
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安全和投资项目资金使用进度安排,不变相改变募集
资金用途且不影响公司正常业务开展的情况下,增加公司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
取更多回报。
      (二)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投资安
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存款、通知存款、
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
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三)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计划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
1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
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
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不超
过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四)实施方式
      公司授权管理层在授权额度和期限内行使现金管理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
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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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披露义务,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六)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优先用于补足募投项
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以及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并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现金管理
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
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度,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进行的,将
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
的正常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通过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募
集资金和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
回报。

       五、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本次现金管理方式是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金融机构的投资
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
该类投资产品主要受货币政策等宏观经济政策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
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
《公司章程》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
务。
   2、严格筛选合作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
金融机构所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的投资产品,并明确投资产品的金
额、期限、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
   3、公司财务中心建立台账管理,对资金运用情况建立健全完整的会计账目,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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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4、监事会、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
业机构进行审计。

    六、审议程序

   2024年4月1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已对
上述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核,并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国元证券对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
详细核查,查阅了董事会文件、监事会文件、独立董事意见等相关材料。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
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制度等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公司在保障生产经营、募投项目建设等需求的前提下,运
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择机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有
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公司内控措施和制度健全,资金安全
能够得到保障。上述事项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本保荐机构同意元琛科技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的事项。
 (此页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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