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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元琛科技:关于变更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2024-06-08  

证券代码:688659          证券简称:元琛科技            公告编号:2024-030


                安徽元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安徽元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张晓
 宇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职务,张晓宇先生辞任后不再担
 任公司任何职务。张晓宇先生在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期间勤勉尽责,公司董
 事会对其在任职期间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7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同意聘任孙晓旭女士(简历附后)为公司证券
 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开展各项工作,任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孙晓旭女士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担任
 证券事务代表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相关工作经验,能够胜任相关岗位职责的要
 求,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资格
 的相关要求。
     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551-66339782
     联系邮箱:yuanchenzqb@163.com
     联系地址:合肥市新站区站北社区合白路西侧元琛科技




                                      安徽元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6 月 8 日
附件:


    孙晓旭女士,1991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已取
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2021 年 3 月加入公司,2021 年
3 月至今就职于公司证券部。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孙晓旭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以及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
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
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
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