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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珠海冠宇:关于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2024-04-09  

证券代码:688772        证券简称:珠海冠宇          公告编号:2024-026
转债代码:118024        转债简称:冠宇转债


                   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践行“以投资者为本”
的上市公司发展理念,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
及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特制定 2024 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具体措施如下:

    一、聚焦经营主业,提升经营业绩

    公司是一家集锂离子电池研发、生产和销售于一体的高新技术企业。自成立
以来,公司专注于消费类聚合物软包锂离子电池的研发、生产及销售,是全球消
费类聚合物软包锂离子电池主要供应商之一。同时,公司也在逐步有重点地推进
在动力及储能类电池领域的布局,致力于为客户提供可信赖的能源解决方案。

    2024 年,公司将持续聚焦主营业务,不断挖掘市场潜力,巩固消费类业务
领域优势地位。坚持“客户至上”的服务理念,从战略高度建立完善的客户关系,
持续用高品质、高性能的产品,精准快速地响应客户需求,为客户创造更大的价
值,提升公司产品的市场份额。

    在不断巩固公司消费类业务领域优势的同时,公司将集中现有资源和技术优
势,聚焦汽车低压锂电池和无人机电池业务,力争成为汽车低压锂电池领域头部
企业;审慎把握汽车高压动力电池、储能电池等其他业务的机会,严格控制产能
释放节奏,提升公司可持续发展能力。

    二、坚持科技创新,提升产品竞争力

    作为国家企业技术中心和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公司始终专注于锂离子电池
相关技术和生产工艺的自主研发,每年在产品研发、工艺改进和设备改进等方面
保持着高水平的研发投入,2021 年、2022 年、2023 年,公司研发投入分别为 6.23
亿、7.83 亿、11.50 亿,营业收入占比分别为 6.03%、7.13%、10.05%。同时,公
司研发人员持续增长,形成了丰富的研发成果和技术储备,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拥有已授权有效国内专利 1,742 项,其中发明专利 528 项,实用新型
专利 1,197 项,外观设计专利 17 项。

    2024 年,公司将继续秉承以技术、创新构建产品核心竞争力的理念,坚持
以自主研发为主,合作研发为辅的创新研发理念,持续加大开发投入,不断提升
公司研发实力,提升公司产品竞争力。

    三、重视股东回报,共享发展成果

    公司在追求自身发展的同时,重视对投资者的回报,合理运用现金分红、股
份回购等方式,与投资者共享发展成果,维护公司股票价值。

    1、持续稳定现金分红

    上市以来,公司在充分考虑公司当前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
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的条件下,向投资者派发 2021
年度、2022 年度现金红利累计超 3 亿元,占 2021 年度、2022 年度年均实现归属
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58.39%。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8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
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
预案的议案》,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
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70 元(含税),该议
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024 年,公司将统筹好经营发展、业绩增长与股东回报的动态平衡,建立
“长期、稳定、可持续”的股东价值回报机制,让股东切实感受公司的发展成果。

    2、推动落实回购方案

    基于对公司发展前景的坚定信心以及长期价值的认可,为充分维护公司及投
资者利益,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6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
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截至 2024 年 3 月 31 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
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 5,756,125 股,占公司总股
本的比例为 0.5131%,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 20.02 元/股,最低价为 11.67 元/股,
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90,865,162.09 元(不含交易费用)。

    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股份回购,及时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持续增强投资者信心,提升公司股票长期投资价值。

    四、完善公司治理,推动高质量发展

    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建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
监事会、独立董事和董事会秘书制度,设立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
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等专门委员会的治理架构,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积极规范公司运作。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
高级管理人员相互协调、相互制衡,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勤勉尽责,各专业委
员会按照职责开展工作,有效增强决策的公正性和科学性,确保公司科学管理、
规范运作,切实保障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2024 年,公司将不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体系,加快落实《上市
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法》等新规的相关要求,建立健全公司风险管理
和内部控制管理体系,加强董监高等的任职培训和履职监督,提高公司运营的规
范性和决策的科学性,全面保障股东权益。

    五、提高信息披露质量,深化投资者关系

    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准
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向所有投资者披露信息,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的利益。同
时,公司高度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积极通过业绩说明会、接受投资者调研、
接听回复投资者来电、来函及电子邮件、上证 e 互动投资者提问,为投资者提供
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等多种形式,充分和投资者进行沟通交流,及时有效地回复投
资者的关切,接受广大投资者对公司发展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增进投资者对公司
的了解和认同,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提升公司治理水平。

    2024 年,公司将开展至少 3 次业绩说明会,与投资者进行沟通交流。此外,
公司将进一步强化信息披露工作,以投资者需求为导向,增强信息披露的有效性
和针对性,提高信息披露透明度;持续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在合规的基础上,
让投资者全面及时地了解公司的经营状况、发展战略等情况,传递公司价值。



   特此公告。

                                       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