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冠宇: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2024-04-09
证券代码:688772 证券简称:珠海冠宇 公告编号:2024-019
转债代码:118024 转债简称:冠宇转债
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
议于 2024 年 4 月 8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 2024 年 3 月
29 日发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徐延铭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
到会董事 9 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 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
律、行政法规等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
经营状况等信息,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3 年度,公司董事会依照《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及各项制度的规定,切实履行股东
大会赋予的董事会职责,勤勉尽责地开展各项工作,促进公司规范化运作,推动
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维护公司及股东权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3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3 年度,公司总经理依照《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
章程》及各项制度的规定,切实履行董事会赋予的总经理职责,认真执行股东大
会和董事会的各项决议,勤勉尽责地开展各项工作,促进公司规范化运作,推动
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维护公司及股东权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在公司董事会领导下,面对 2023 年复杂的外部环境以及市场竞争,公司经
营管理层积极应对多重挑战,开展了各项工作,依据一年来公司经营情况和财务
状况,结合公司报表数据,编制了《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 2024 年度生产经营和发展计划,结合锂离子电池制造行业的宏观
经济政策,在公司可持续经营发展及降本增效的基础上,对 2024 年主要财务指
标进行了测算,编制了《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的议案》
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 1 号》)的规定
及《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
专项存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
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已建立了有效的内部控制体系,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有效,不存在重大缺陷。公司《2023 年度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和执行的实际情
况。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八)审议通过《关于<2023 年度环境、社会与公司治理(ESG)报告>的议
案》
2023 年度,公司继续秉承可持续发展的经营理念,不断强化 ESG 治理,并
编制了公司《2023 年度环境、社会与公司治理(ESG)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
《2023 年度环境、社会与公司治理(ESG)报告》。
(九)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 证券账
户中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27 元(含税)。以截至
2024 年 3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1,121,857,134 股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
份数 5,756,125 股后的股本 1,116,101,009 股测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301,347,272.43 元(含税),占公司 2023 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上市公司普通股股
东的净利润比例为 87.55%。2023 年度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
股。
如在本议案通过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
购股份、股权激励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
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关
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十)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度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公司及子公司为经营需要,拟向银行申请不超过 280 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2024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事项符合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项目建设资金及
业务发展的需要,有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被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
正常、持续经营的子公司,生产经营情况稳定,公司提供担保的风险总体可控,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关
于 2024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0 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有
效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资金
可循环滚动使用。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关
于 2024 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发展和资金使用 安排的
前提下,使用自有资金与银行等金融机构适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额度不超
过 2 亿美元或其他等值外币,额度使用期限自该事项获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关
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范
运作 1 号》《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
红》等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
订,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其指定人员办理上述变更涉及的工商
登记、备案手续。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关
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公司治理制度并办理工商登记的公告》及《公司章程》。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以及《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
司对《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珠海
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以及《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
司对《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珠海
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以及《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
司对《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珠海
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科创板股
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
系管理制度》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珠海
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科创板股票上
市规则》《规范运作 1 号》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科创板股票上
市规则》《规范运作 1 号》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
细则》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的议
案》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科创板股票上
市规则》《规范运作 1 号》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工作细则》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科创板股票上
市规则》《规范运作 1 号》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
细则》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十三)审议通过《关于<2024 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
案》
为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上市公司发展理念,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基
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及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公司特制定 2024
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关
于 2024 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
(二十四)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的议案》
经核查,经核查在任独立董事赵焱先生、韩强先生、程志佳先生的任职经历
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在公司任职期间,符合《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规范运作 1 号》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董
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二十五)审议通过《关于<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
议案》
公司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及内
部控制审计机构。根据财政部、国资委及证监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
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对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3 年
审计过程中的履职情况进行评估,形成《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
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
《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二十六)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履
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
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及公司的《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等规定和要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
职,并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形成《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特此公告。
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