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冠宇: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24-10-09
证券代码:688772 证券简称:珠海冠宇 公告编号:2024-077
转债代码:118024 转债简称:冠宇转债
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10月25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4 年 10 月 25 日 15 点 30 分
召开地点:珠海市斗门区井岸镇顺宇路 1 号行政楼 301 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4 年 10 月 25 日
至 2024 年 10 月 25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
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
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 规范
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关于补选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
2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的议案 √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审议议案已分别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
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刊登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2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
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
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
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
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
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
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
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88772 珠海冠宇 2024/10/17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
2024 年 10 月 21 日(上午 9:00-11:00,下午 14:00-16:00),上述时间段之
后,将不再办理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登记。
(二)登记地点
珠海市斗门区井岸镇顺宇路 1 号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办公室
(三)登记方式
符合出席会议要求的股东可以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亦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
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为公司股东。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证券
账户卡及以上材料复印件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应持
有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委托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详见附
件 1)、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及以上材料复印件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应持有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
法人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账户卡及以上材料复印件办理
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法人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详见附件 1、加盖公章)、法人股东账户卡及以上材料复印件办理登记。
3.股东可按以上要求以信函(邮政特快专递)、传真或邮件方式进行登记,信
函到达邮戳、传真和邮件到达时间均应不迟于在登记截至时间(2024 年 10 月 21
日 16:00)。信函(邮政特快专递)、传真或邮件中需注明股东住所详细地址、联
系人、联系电话,并附登记材料复印件,信封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4.为保障股东参会权益及登记有效进行,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 其他事项
(一)会议签到
1.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提前半小时携带登记材料原件到达会议
现场并办理签到,签到时间为 2024 年 10 月 25 日下午 15:00-15:30。
2.本次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食宿交通自理。
(二)会议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珠海市斗门区井岸镇顺宇路 1 号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邮编:519180
电话:0756-6321988
传真:0756-6321900
联系人:刘宗坤、何可可
特此公告。
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0 月 9 日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24 年 10 月 25 日
召开的贵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关于补选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的议案
2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
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
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