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冠宇: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2024-10-17
证券代码:688772 证券简称:珠海冠宇
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二〇二四年十月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目 录
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 2
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 4
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 6
议案一:关于补选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 6
议案二: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的议案 ................................................................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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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或“本次股东大会”)
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本次会议的顺利进行,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及《珠海冠宇电
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
规定,特制定本次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一、为保证本次会议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与会股东(或股东代理
人)的合法权益,除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无关人员进
入会场。
二、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须在会议召开前 30 分钟到会议现场办理
签到手续,并请按规定出示证券账户卡、身份证明文件或法人单位证明、授权委
托书等,经验证后领取会议资料,方可出席会议。会议开始后,由会议主持人宣
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人数及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在此之
后进场的股东无权参与现场投票表决。
三、会议按照会议通知上所列顺序审议、表决议案。
四、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
利。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公司和其
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
五、要求发言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按照会议的议程,经会议主持人许可
方可发言。有多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同时要求发言时,先举手者先发言;不能确
定先后时,由主持人指定发言者。会议进行中只接受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
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会议议题进行,简明扼要,每次发
言原则上不超过 5 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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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发言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
及股东代理人的发言,在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不再进行发言。
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违反上述规定,会议主持人有权加以拒绝或制止。
七、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所提问题。对于
可能泄露公司商业秘密及/或内幕信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主持人
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八、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对提交表决的议案发表如下意
见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表决票未填、错填、多填、字迹无法辨认或没有投
票人签名的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
九、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合现场投
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十、本次会议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十一、开会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不要随意走动,手机调整为
静音状态,谢绝个人录音、录像及拍照,对干扰会议正常程序、寻衅滋事或侵犯
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十二、股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产生的费用由股东自行承担。公司不向参加
股东大会的股东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参加股东大会股东的住宿等事项,以平等
原则对待所有股东。
十三、本次股东大会登记方法及表决方式的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9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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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时间、地点及投票方式
1、现场会议时间:2024 年 10 月 25 日 15:30
2、现场会议地点:珠海市斗门区井岸镇顺宇路 1 号行政楼 301 会议室
3、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4 年 10 月 25 日至 2024 年 10 月 25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
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4、会议召集人: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徐延铭先生
二、会议议程
(一)参会人员签到、领取会议资料
(二)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报告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人数及所持有的表
决权数量
(三)主持人宣读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四)推举计票、监票成员
(五)逐项审议各项议案: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关于补选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
2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的议案 √
(六)针对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及提问
(七)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对各项议案投票表决
(八)休会,统计表决结果
(九)复会,主持人宣读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十)见证律师宣读见证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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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签署会议文件
(十二)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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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议案一:关于补选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
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公司于近日收到孙真知先生的辞职报告,其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第二届监事
会非职工代表监事职务,为保障公司监事会的正常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同意提名
李莹莹女士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的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 2024 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 2024 年 10 月 9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的公司《关于监事辞职暨补选非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予以审议。
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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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二: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一、部分募投项目变更的概述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2944 号文同意,公司由主承销
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通过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
询价配售和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
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发行方式,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155,713,578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4.43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246,946,930.54 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 143,020,958.53 元,实际募集资
金净额为人民币 2,103,925,972.01 元。
截至 2021 年 10 月 11 日,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并且已经致同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致同验字(2021)第 351C000675 号《验资报告》
予以验证。
(二)募投项目情况
根据《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
明书》及经公司 2021 年 11 月 17 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一届
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的议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 项目投资 调整前拟使用 调整后拟使用
项目名称
号 金额 募集资金金额 募集资金金额
1 珠海聚合物锂电池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209,000.00 209,000.00 135,000.00
2 重庆锂电池电芯封装生产线项目 40,230.00 40,230.00 26,000.00
3 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 40,670.00 40,670.00 26,000.00
4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35,000.00 35,000.00 23,392.60
合计 324,900.00 324,900.00 210,392.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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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原项目终止的情况
公司分别于 2023 年 6 月 11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
第二次会议,于 2023 年 6 月 27 日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终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鉴于公司动力及储能业
务产能布局与消费类客户封装配套业务需求均有所调整,经充分审慎研究论证,
公司决定终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之“重庆锂电池电芯封装生产线项目”。
该项目终止后,项目实施主体将前期已使用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募集资金继续存放于原募投项目相应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按照公司相关管理
规定做好募集资金管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12 日披露的《关于终
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的公告》、于 2023 年 6 月 28 日披露的《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四)部分募投项目变更的具体原因
原项目终止后,公司积极挖掘具有较强的盈利能力且未来发展前景较好的项
目。为提升公司产品核心竞争力,满足公司客户需求,巩固并扩大现有市场份额,
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及现阶段发展需要,计划变
更部分募集资金投向用于建设“钢壳锂电池生产扩建项目”。
二、新项目的具体内容
(一)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钢壳锂电池生产扩建项目
2、实施主体: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3、实施地点:珠海市斗门区
4、建设周期:14 个月
5、建设内容:项目利用现有厂房,购置高精度单面制片机、切叠一体机、
钢壳电池化成机等一系列先进钢壳工艺生产、检测设备,建设 2 条新型钢壳量产
线。
6、投资概算:本项目预计投资总额 40,500.00 万元,其中募集资金投资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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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000.00 万元,不足部分将由公司以自有或自筹资金补足。具体投资规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投资内容 投资金额 占项目投资总额比例
1 设备购置及安装 40,000 98.77%
2 铺底流动资金 500 1.23%
合计 40,500 100.00%
7、预计经济效益:本项目达产后将新增钢壳锂离子电芯产能 1,056 万只/年,
年平均新增主营业务收入 37,923.43 万元,测算期年均净利润 4,036.51 万元,具
备良好的经济效益。
8、项目备案、环评情况:本项目已取得珠海市斗门区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
出具的《广东省技术改造投资项目备案证》(备案证编号 245055384132094)和珠
海市生态环境局下发的环评批复(珠环建表〔2022〕87 号)。
9、公司将为新募投项目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银行、保荐机构签订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其授权人士全权负责
开设本次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等相关事宜。
(二)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1、必要性
(1)有助于公司抓住下游发展机遇,持续巩固和提升行业地位,促进公司
健康可持续发展
消费电子行业需求在经历了接近三年的调整后,2023 年逐步企稳回升,2024
年复苏趋势延续。此外,AI 技术的日益普及使得设备对电池性能的要求愈发严
格,需要更高能量密度和更快充电速度的锂电池来支撑其智能化功能。同时,PC、
平板和智能手机市场对电池续航和稳定性、数据处理和能耗的需求不断增长,推
动了锂电池技术的创新和产能的扩张。在此背景下,率先完善针对消费类软包锂
离子电池的战略布局将成为业内企业把握行业发展机遇,抢占竞争先机,进一步
扩大市场份额,巩固行业地位的重要举措。
经过多年的积累,公司在各项主营业务领域均拥有深厚的技术实力和优质且
广泛的客户群体。本项目的实施,是在公司已经具备消费类锂电池研发、规模化
量产能力及客户认证并实现批量化销售的基础上进行的,公司拟通过本项目的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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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新增钢壳锂离子电池的产能,以保证核心客户的订单需求得到满足,进一步
提高公司在手机锂电池领域的市场占有率。
(2)采用叠片工艺,构建优质产能,巩固公司核心竞争力
目前,公司锂离子电池生产线的自动化率在业内已处于相对较高水平。为响
应国家《中国制造 2025》的重大战略,满足国内外知名客户不断提高的产品质量
要求,本项目将通过购置隔膜激光切割机、叠芯缓存机、TWF 转接焊一体机和
叠芯缓存机等先进设备继续提升生产线自动化水平,降低制造成本,提高生产效
率。公司采用自主研发的全自动异形叠片技术,通过整合高精度模切设备、高精
度 CCD 视觉系统和高精度机器人,实现了产品的高精度生产,其中模切精度和
叠片精度可达到行业内较高水平。相较传统“Z”形叠片技术,该技术可使模切精
度提升 50-60%、叠片精度提升 40-60%,且可同时实现平面异形、立体异形结构,
实现了产品结构及外形的多样化,更好满足下游高端消费电子产品对高能量密度、
高充电速率、轻薄化、异形化等特性的需求。
(3)钢壳替代铝塑膜速度加快,钢壳技术提升电池性能与安全性
钢壳电池设计方案相比软包电池,在形态设计上展现出更高的灵活性,能够
更好地适应和优化利用设备内部的空间,尤其是更好利用边角区域空间,这有助
于提升电池的带电量。此外,钢壳材料相较于铝塑膜提供了更坚固的物理防护,
特别利于需要频繁拆装电池的应用场景,增强了电池的耐用性和安全性。此外,
从环保角度来看,钢壳电池拥有回收再利用率高的优势,对环境的影响较小,符
合可持续发展的理念。
凭借性能上的优势,钢壳电池有望成为未来突出续航以及安全等功能的智能
消费电子产品的主流选择之一。由于新型产线的客户验证周期普遍较长,公司亟
需针对钢壳产线展开提前布局。
公司拟通过本项目的实施购置钢壳电池生产设备,打造全新产线,实现钢壳
消费类锂离子电池的产业化,丰富现有产品结构,实现针对下游消费电子产品的
应用拓展,助力潜在客户的后续挖掘。
2、可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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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碳中和背景下,政府多项政策措施大力支持消费锂电池行业健康发展
近年来,发展绿色低碳经济已逐渐成为全球共识,世界主要经济体纷纷提出
碳中和目标及相应措施。2020 年 9 月,我国提出了碳排放在 2030 年前达到峰值,
在 2060 年前实现碳中和的目标。在一系列政策布局下,为了推动新能源产业的
发展,加快能源结构的转型,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扶持政策,包括税收优惠、财政
补贴、研发资助、市场准入放宽等,旨在降低企业经营成本,鼓励技术创新和产
业升级。特别是在锂电池行业,政府明确提出了提高电池能量密度、安全性和循
环寿命的发展目标,并制定了相应的技术标准和安全规范,引导企业提升产品质
量和市场竞争力。
2023 年 10 月,国家铁路局工业、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
公司发布了《关于消费型锂电池货物铁路运输工作的指导意见》特别提到了装卸
消费型锂电池应当符合铁路货物装卸安全技术相关规定;装载消费型锂电池的铁
路车辆禁止溜放。2024 年 6 月,工业和信息化部《锂离子电池行业规范条件(2024
年本)》对不同材料的能量型单体电池的能量密度做出了要求。
上述一系列政策的出台,为我国锂离子电池产业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政策环境,
本次项目实施具有良好的政策可行性。
(2)深厚的客户资源和供应链积累为项目实施提供了良好的基础
公司凭借一贯的高品质产品和专业服务,在消费锂电池市场中建立了良好的
口碑,与多家知名企业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这些合作伙伴涵盖了从原材
料供应商到终端产品制造商的全产业链,形成了一个高效协同、互利共赢的商业
生态系统。
在供应链管理方面,公司通过精细化管理和持续优化,建立了一套完善的供
应链体系,确保了原材料的稳定供应和成本控制。同时,公司与供应商之间建立
了紧密的合作关系,通过共享市场信息、协同研发和联合创新,不断提升供应链
的响应速度和灵活性。
在客户资源方面,公司通过深入了解客户需求,提供个性化的解决方案,赢
得了客户的信赖和支持。公司的客户群体遍布多个行业和领域,包括智能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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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记本电脑、电动工具等,这些客户对锂电池的性能和质量有着严格的要求,公
司能够满足他们的高标准需求,进一步巩固了市场地位。
(3)公司的人才领先战略和深厚的技术积累为项目实施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公司核心团队具有长期从事锂离子电池的研发、生产、销售的经验,对市场
发展趋势,产品技术方向的把握具有较强的敏感性和前瞻性,拥有对锂离子电池
行业深刻的理解,对新产品的主要研制过程、技术基础、产品特点等均有全面深
入的了解和认识。
目前,公司已经与众多世界知名电子品牌企业合作,并成为他们的长期战略
合作伙伴。公司发展成为全球消费电子行业排名第二的聚合物锂离子电池制造商。
随着公司业务及其规模的不断发展与壮大,公司通过内部培养和外部引进的多渠
道方式不断扩充核心团队,持续优化人才储备和结构。同时,公司使用具有竞争
力的薪酬政策、良好的管理机制、卓越的企业文化等充分调动人才积极性,有效
激励人才和团队,核心人员保持稳定。
三、新项目实施面临的风险及应对措施
(一)项目实施面临的主要风险
1、项目实施风险
项目在建设及后续运营过程中受到宏观政策、市场环境、行业竞争格局等诸
多因素的影响,如出现宏观政策发生变化、市场环境恶化、行业竞争加剧等因素,
可能会出现实施进度不及预期,出现顺延、变更、中止或终止的风险。
2、项目实施后效益未达预期风险
新项目的可行性分析是结合当前市场环境、公司历史数据、对未来市场趋势
的预测等因素作出的,若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意外情况导致项目建设延后,或者项
目建设及建成后的市场环境发生不利变化导致行业竞争加剧、产品价格下滑、下
游产品需求未保持同步协调发展,将可能导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效益低于预
期水平。
(二)风险应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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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将根据现有产能的利用情况,结合下游市场环境、竞争格局和发展趋势,
充分评估本项目实施节奏。同时,公司将继续提升研发能力,积极开发新客户、
新订单,为产能释放提供有力支撑,并根据新开发产品的量产进度动态调整新增
产能的释放节奏,降低因短期投资较大所带来的财务影响。
四、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用途的变更系公司基于战略规划、市场环境、可持续发展和产
业布局等因素做出的审慎决定,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长远规划,不存在损害股
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
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
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将严格遵守
有关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加强募集资金使用的内部与外部监督,确保募集
资金使用合法、有效,实现公司和全体投资者利益的最大化。
具体内容详见 2024 年 10 月 9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的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的公告》。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予以审议。
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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