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31689 证券简称:克莱特 公告编号:2024-061 威海克莱特菲尔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5 月 15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威海克莱特菲尔风机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盛军岭女士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及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 《威海克莱特菲尔风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9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49,367,71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7.26%。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3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11,920,1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24%。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8 人,出席 8 人;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 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王盛旭、程松楠、于海荣、郑美娟、唐明飞、陈伟、李 小玲、徐长密列席。 二、议案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公司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1.议案内容: 公司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49,367,619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8%; 反对股数 1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2%;弃权股数 0 股, 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议案内容: 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49,367,619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8%; 反对股数 1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2%;弃权股数 0 股, 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公司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1.议案内容: 公司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49,367,619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8%; 反对股数 1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2%;弃权股数 0 股, 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1.议案内容: 具体详见公司 2024 年 4 月 24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 (www.bse.cn)披露的公司《2023 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25)、《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026)。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49,367,619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8%;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100 股,占 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2%。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方案报告》 1.议案内容: 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方案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49,367,619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8%;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100 股,占 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2%。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公司 2024 年度财务预算方案报告》 1.议案内容: 公司 2024 年度财务预算方案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49,367,619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8%;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100 股,占 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2%。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大华审字[2024] 0011012394 号审计报告,公司截止 2023 年 12 月 31 日累计可供分配利润 132,619,214.07 元、 资本公积 211,308,290.55 元(母公司口径)。公司拟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 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人民币现金 5.00 元(含税)。 本次公司派发的红利所涉及的税费依据中国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执行。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49,367,719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 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1.议案内容: 具体详见公司 2024 年 4 月 24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 (www.bse.cn)披露的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 编号:2024-032)。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49,367,619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8%; 反对股数 1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2%;弃权股数 0 股, 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预计 2024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1.议案内容: 预计 2024 年向关联方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销售商品 1,000 万元,租赁威海克莱特集团有限公司房屋建筑物支付租赁费 100 万元。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5,085,489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8%;反 对股数 1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弃权股数 0 股, 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关联股东威海克莱特集团有限公司、王新、百意(威海)股权投资中心 (有限合伙)、中核产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融核产业发展基金(海盐)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合计持有公司股票 44,282,130 股,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的发展规划及资金需求计划情况,计划未来一年公司及合并报表 范围内子公司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贷款、 银行承兑汇票、进口开证、贸易融资、押汇、保函、信用证等融资业务)额度 不超过 45,200 万元人民币,具体授信融资情况详见下表: 银行名称 授信(不超过)额度(万元) 中国银行 3,200 农业银行 5,000 招商银行 3,000 中信银行 6,000 民生银行 3,000 恒丰银行 2,000 威海商行 3,000 工商银行 3,000 建设银行 5,000 浦发银行 5,000 平安银行 5,000 兴业银行 2,000 合计 45,200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49,367,619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8%;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100 股,占 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2%。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非独立董事在公司担任管理职务者,根据其在公司所担任的管理职务 或岗位,按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办法领取薪酬;未在公司担任管理职务的 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或津贴。 根据《公司章程》、《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等相关制度,结合公司 经营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2024 年独立董事年度津贴为税前 6 万元/人。本 公司独立董事除领取独立董事津贴外,不享受其他福利待遇。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12,055,489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反 对股数 1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弃权股数 0 股, 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关联股东威海克莱特集团有限公司、王新、百意(威海)股权投资中心 (有限合伙)合计持有公司股票 37,312,130 股,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 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上披露的《关 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47)。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12,055,489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反 对股数 1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弃权股数 0 股, 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关联股东威海克莱特集团有限公司、王新、百意(威海)股权投资中心 (有限合伙)合计持有公司股票 37,312,130 股,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王盛旭为公司董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因公司董事张开芳女士已经离职,根据公司经营管理需要,现选举王盛旭 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至本届董事会期满。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49,367,619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8%; 反对股数 1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2%;弃权股数 0 股, 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监事在公司担任管理职务者,根据其在公司所担任的管理职务或岗位, 按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办法领取薪酬;未在公司担任管理职务的监事,不 在公司领取薪酬或津贴。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49,367,619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8%; 反对股数 1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2%;弃权股数 0 股, 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涉及影响中小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名称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关于公 司利润 七 分配预 78,589 100% 0 0% 0 0% 案的议 案 关于预 计 2024 年日常 九 78,489 99.87% 100 0.13% 0 0% 性关联 交易的 议案 关于选 举王盛 十三 旭为公 78,489 99.87% 100 0.13% 0 0% 司董事 的议案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山东泰祥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孙建生、许雁峰 (三)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规则》 《披露指南》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法律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 会议人员及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 合法有效。 四、经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议案生效情况 姓名 职位 职位变动 生效日期 会议名称 生效情况 2024 年 5 月 2023 年年度股东 王盛旭 董事 任职 审议通过 15 日 大会 五、备查文件目录 (一)《威海克莱特菲尔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二)《山东泰祥律师事务所关于威海克莱特菲尔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威海克莱特菲尔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5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