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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临时公告]克莱特: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4-05-16  

     证券代码:831689      证券简称:克莱特        公告编号:2024-061



                  威海克莱特菲尔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5 月 15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威海克莱特菲尔风机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盛军岭女士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及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
《威海克莱特菲尔风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9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49,367,71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7.26%。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3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11,920,1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24%。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8 人,出席 8 人;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
     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王盛旭、程松楠、于海荣、郑美娟、唐明飞、陈伟、李
小玲、徐长密列席。

二、议案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公司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1.议案内容:
     公司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49,367,619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8%;
反对股数 1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2%;弃权股数 0 股,
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议案内容:
     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49,367,619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8%;
反对股数 1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2%;弃权股数 0 股,
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公司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1.议案内容:
     公司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49,367,619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8%;
反对股数 1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2%;弃权股数 0 股,
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1.议案内容:
     具体详见公司 2024 年 4 月 24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
(www.bse.cn)披露的公司《2023 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25)、《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026)。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49,367,619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8%;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100 股,占
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2%。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方案报告》
1.议案内容:
     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方案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49,367,619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8%;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100 股,占
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2%。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公司 2024 年度财务预算方案报告》
1.议案内容:
     公司 2024 年度财务预算方案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49,367,619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8%;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100 股,占
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2%。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大华审字[2024] 0011012394
号审计报告,公司截止 2023 年 12 月 31 日累计可供分配利润 132,619,214.07 元、
资本公积 211,308,290.55 元(母公司口径)。公司拟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
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人民币现金 5.00 元(含税)。
     本次公司派发的红利所涉及的税费依据中国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执行。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49,367,719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
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1.议案内容:
     具体详见公司 2024 年 4 月 24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
(www.bse.cn)披露的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
编号:2024-032)。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49,367,619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8%;
反对股数 1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2%;弃权股数 0 股,
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预计 2024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1.议案内容:
     预计 2024 年向关联方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销售商品 1,000
万元,租赁威海克莱特集团有限公司房屋建筑物支付租赁费 100 万元。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5,085,489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8%;反
对股数 1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弃权股数 0 股,
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关联股东威海克莱特集团有限公司、王新、百意(威海)股权投资中心
(有限合伙)、中核产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融核产业发展基金(海盐)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合计持有公司股票 44,282,130 股,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的发展规划及资金需求计划情况,计划未来一年公司及合并报表
范围内子公司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贷款、
银行承兑汇票、进口开证、贸易融资、押汇、保函、信用证等融资业务)额度
不超过 45,200 万元人民币,具体授信融资情况详见下表:

        银行名称                  授信(不超过)额度(万元)

        中国银行                             3,200

        农业银行                             5,000

        招商银行                             3,000

        中信银行                             6,000

        民生银行                             3,000

        恒丰银行                             2,000

        威海商行                             3,000

        工商银行                             3,000

        建设银行                             5,000

        浦发银行                             5,000

        平安银行                             5,000
           兴业银行                          2,000

             合计                            45,200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49,367,619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8%;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100 股,占
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2%。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非独立董事在公司担任管理职务者,根据其在公司所担任的管理职务
或岗位,按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办法领取薪酬;未在公司担任管理职务的
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或津贴。
     根据《公司章程》、《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等相关制度,结合公司
经营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2024 年独立董事年度津贴为税前 6 万元/人。本
公司独立董事除领取独立董事津贴外,不享受其他福利待遇。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12,055,489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反
对股数 1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弃权股数 0 股,
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关联股东威海克莱特集团有限公司、王新、百意(威海)股权投资中心
(有限合伙)合计持有公司股票 37,312,130 股,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
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上披露的《关
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47)。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12,055,489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反
对股数 1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弃权股数 0 股,
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关联股东威海克莱特集团有限公司、王新、百意(威海)股权投资中心
(有限合伙)合计持有公司股票 37,312,130 股,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王盛旭为公司董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因公司董事张开芳女士已经离职,根据公司经营管理需要,现选举王盛旭
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至本届董事会期满。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49,367,619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8%;
反对股数 1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2%;弃权股数 0 股,
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监事在公司担任管理职务者,根据其在公司所担任的管理职务或岗位,
按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办法领取薪酬;未在公司担任管理职务的监事,不
在公司领取薪酬或津贴。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49,367,619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8%;
反对股数 1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2%;弃权股数 0 股,
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涉及影响中小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名称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关于公
          司利润
   七     分配预     78,589         100%        0            0%      0            0%
          案的议
              案

          关于预
          计 2024
          年日常
   九                78,489     99.87%         100       0.13%       0            0%
          性关联
          交易的
             议案
          关于选
          举王盛
  十三    旭为公     78,489     99.87%         100       0.13%       0            0%
          司董事
          的议案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山东泰祥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孙建生、许雁峰
(三)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规则》
《披露指南》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法律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
会议人员及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
合法有效。

四、经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议案生效情况
 姓名     职位      职位变动        生效日期           会议名称            生效情况
                           2024 年 5 月 2023 年年度股东
王盛旭   董事      任职                                     审议通过
                               15 日         大会

五、备查文件目录
(一)《威海克莱特菲尔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二)《山东泰祥律师事务所关于威海克莱特菲尔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威海克莱特菲尔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5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