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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临时公告]克莱特: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2024-07-19  

   证券代码:831689          证券简称:克莱特        公告编号:2024-063



                     威海克莱特菲尔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
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7 月 19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威海克莱特菲尔风机股份有限公司五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通讯书面投票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4 年 7 月 9 日以书面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盛军岭女士
    6.会议列席人员:公司监事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及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威
海克莱特菲尔风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9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任期即将届满,公司董事会将进行换届选举。公司第五
届董事会成员9名,其中:非独立董事6名,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
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现提名盛才良、盛军岭、王新、王盛旭、胡景山、胡
晓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前述候选人不属于《关于失信主体实施
联合惩戒措施的监管问答》中规定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为确保董事会正常运作,在第五届董事会成员经股东大会选举产生前,第四届
董事会现任董事将继续履行董事职责,直至第五届董事会产生之日起自动卸任。

    子议案 1《关于提名盛才良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子议案 2《关于提名盛军岭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子议案 3《关于提名王新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子议案 4《关于提名王盛旭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子议案 5《关于提名胡景山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子议案 6《关于提名胡晓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19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
(https://www.bse.cn)披露的《威海克莱特菲尔风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换届
公告》(公告编号:2024-066)。
    2.出席会议的董事对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候选人的议案逐项进行表决,议案表决结果:
    2.1《关于提名盛才良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2《关于提名盛军岭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3《关于提名王新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 9 票;
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4《关于提名王盛旭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5《关于提名胡景山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6《关于提名胡晓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 9 票;
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
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任期即将届满,公司董事会将进行换届选举。公司第五
届董事会成员9名,其中:独立董事3名,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现提名王守海、钱苏昕、常欣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候选人,前述候选人不属于《关于失信主体实施联合惩戒措施的监管问答》中
规定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为确保董事会正常运作,在第五届董事会成员经股东大会选举产生前,第四届
董事会现任董事将继续履行董事职责,直至第五届董事会产生之日起自动卸任。

    子议案 1《关于提名王守海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子议案 2《关于提名钱苏昕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子议案 3《关于提名常欣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19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
(https://www.bse.cn)披露的《威海克莱特菲尔风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换届
公告》(公告编号:2024-066)。
    2. 出席会议的董事对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候选人的议案逐项进行表决,议案表决结果:
    2.1《关于提名王守海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 9 票;
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2《关于提名钱苏昕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 9 票;
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3《关于提名常欣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 9 票;
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拟定于 2024 年 8 月 5 日召开 2024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需
提交股东大会的议案。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一)威海克莱特菲尔风机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二)威海克莱特菲尔风机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决议。




                                           威海克莱特菲尔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7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