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公告]克莱特: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2024-09-05
证券代码:831689 证券简称:克莱特 公告编号:2024-095
威海克莱特菲尔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根据《公司法》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3)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
程》的部分条款,修订对照如下:
原规定 修订后
第七条 总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七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二百一十六条 本章程由公司董事会负责 第二百一十六条 本章程由公司董事会负责
解释。本章程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在 解释,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生效。
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之
日生效。
是否涉及到公司注册地址的变更:否
除上述修订外,原《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前述内容尚需提交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具体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为准。
二、修订原因
公司已于 2024 年 9 月 5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
司章程>的议案》,根据《公司法》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3)等相关规定,结合公
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的相关内容进行修订具体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
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
2024-094)。公司章程第七条规定总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申请修改为董事长为公司
的法定代表人。
三、备查文件
(一)威海克莱特菲尔风机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威海克莱特菲尔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9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