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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临时公告]德瑞锂电: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4-05-14  

证券代码:833523          证券简称:德瑞锂电         公告编号:2024-047



                   惠州市惠德瑞锂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5 月 13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潘文硕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会议出席人员资格与表决程序均符合《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25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36,361,90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6.9403%。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1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1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1%。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6 人,出席 6 人;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
    4.公司高管及相关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换届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选举潘文硕先生、张健先生、何献文先生、
周文建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前述人员当选后与第四届
董事会独立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三年,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
息披露平台(www.bse.cn)上披露的《董事、监事换届公告》(公告编号:
2024-038)。
2.议案表决结果:
   (1)选举潘文硕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数 36,361,902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 0 股,占
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2)选举张健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数 36,361,902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 0 股,占
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选举何献文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数 36,361,902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 0 股,占
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4)选举周文建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数 36,361,902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 0 股,占
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


(二)审议通过《关于换届选举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累积投票议案
表决情况)
1. 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选举黄敏女士、胡松先生为公司第四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中黄敏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前述人员当选后
与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三年,自本次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在北
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上披露的《董事、监事换届公告》
(公告编号:2024-038)。
2. 关于换届选举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表决结果
  议案                                    得票数占出席会议
               议案名称       得票数                           是否当选
  序号                                    有效表决权的比例
         选举黄敏为第四届
   2.1                       36,361,802             99.9997%     当选
         董事会独立董事
         选举胡松为第四届
   2.2                       36,361,802             99.9997%     当选
         董事会独立董事


 (三)审议通过《关于换届选举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由于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选举王之平女士、劳忠奋先生为公司第四
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前述人员当选后将与职工代表监事组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任期三年,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上
披露的《董事、监事换届公告》(公告编号:2024-038)。
2.议案表决结果:
    (1)选举王之平为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同意股数 36,361,902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 0 股,占
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2)选举劳忠奋为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同意股数 36,361,902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 0 股,占
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


(四)涉及影响中小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议案             议案
                                                     票
序号             名称           票数          比例          比例   票数   比例
                                                     数
         选举潘文硕为第四届
 1.1                          2,001,953 100.00%       0 0.00%         0 0.00%
         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选举张健为第四届董
 1.2                          2,001,953 100.00%       0 0.00%         0 0.00%
         事会非独立董事
         选举何献文为第四届
 1.3                          2,001,953 100.00%       0 0.00%         0 0.00%
         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选举周文建为第四届
 1.4                          2,001,953 100.00%       0 0.00%         0 0.00%
         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五)涉及影响中小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                         得票数占出席会议
                                 得票数                             是否当选
  序号            名称                         有效表决权的比例
           选举黄敏为第四届
  2.1                           2,001,853              99.9950%       当选
           董事会独立董事
           选举胡松为第四届
  2.2                           2,001,853              99.9950%       当选
           董事会独立董事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张立丹、王莉明
(三)结论性意见
    德瑞锂电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合法、
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经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议案生效情况
  姓名        职位     职位变动    生效日期        会议名称      生效情况
                                  2024 年 5 月   2024 年第一次
 潘文硕       董事       任职                                    审议通过
                                  13 日          临时股东大会
                                  2024 年 5 月   2024 年第一次
  张健        董事       任职                                    审议通过
                                  13 日          临时股东大会
                                  2024 年 5 月   2024 年第一次
 何献文       董事       任职                                    审议通过
                                  13 日          临时股东大会
                                  2024 年 5 月   2024 年第一次
 周文建       董事       任职                                    审议通过
                                  13 日          临时股东大会
                                  2024 年 5 月   2024 年第一次
  黄敏      独立董事     任职                                    审议通过
                                  13 日          临时股东大会
                                  2024 年 5 月   2024 年第一次
  胡松      独立董事     任职                                    审议通过
                                  13 日          临时股东大会
                                  2024 年 5 月   2024 年第一次
 王之平       监事       任职                                    审议通过
                                  13 日          临时股东大会
                                  2024 年 5 月   2024 年第一次
 劳忠奋       监事       任职                                    审议通过
                                  13 日          临时股东大会



五、备查文件目录
   (一)《惠州市惠德瑞锂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
   (二)《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惠州市惠德瑞锂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惠州市惠德瑞锂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5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