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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临时公告]同力股份:关于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届满的提示性公告2024-01-02  

证券代码:834599           证券简称:同力股份         公告编号:2024-001



                      陕西同力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届满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陕西同力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以

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已于 2023 年 12 月 29 日届满。根据《关于上

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

指引第 3 号——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等的相关规定,现将相关情况公告

如下: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基本情况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批准情况

    1、2022 年 8 月 16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第二次职工代表大会,就实施本员

工持股计划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征求员工意见。

    2、2022 年 8 月 16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

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陕西同力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员工持股计

划(草案)及摘要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2 年员工持股计

划相关事宜议案》。

    3、2022 年 9 月 2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陕西同力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情况

    2022 年 12 月 28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

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所持有的 10,000,000

股股票,已于 2022 年 12 月 27 日非交易过户至公司员工持股计划专户,过户价

格为 4 元/股,过户股数为 10,000,000 股,过户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 2.2098%。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届满的情况

    根据《陕西同力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陕西同力重工股

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规定,本员工持股计划所获标的

股票分三期解锁,解锁时点分别为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

股计划名下之日起满 12 个月、24 个月、36 个月,具体安排如下:

    第一个解锁期:为自本员工持股计划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公司公告最

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的 12 个月后,解锁股份数量

为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持相应标的股票总数的 40%;

    第二个解锁期:为自本员工持股计划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公司公告最

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的 24 个月后,解锁股份数量

为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持相应标的股票总数的 40%;

    第三个解锁期:为自本员工持股计划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公司公告最

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的 36 个月后,解锁股份数量

为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持相应标的股票总数的 20%。

    本员工持股计划所取得标的股票,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

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在锁定期内,公司发生

派息时,员工持股计划因持有公司股份而获得的现金股利计入员工持股计划货币

性资产,暂不作另行分配,待本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结束后、存续期内,由持有
人会议决定是否进行分配。

    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29 日披露了《关于公司 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完成非

交易过户的公告》,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第一个锁定期于 2023 年 12 月 29 日届满,

锁定期内,未发生因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衍生股份的情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持股规模为 1,000 万股。第一个锁定期可解锁股份数量为本员

工持股计划所持相应标的股票总数的 40%,即解锁 400 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

的 0.88%;本员工持股计划剩余 600 万股将按照相关规定继续锁定。

三、本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解锁条件成就情况

    持有人的标的股票权益将自本员工持股计划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公

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的 12 个月、24 个

月、36 个月后依据三个考核期的业绩考核结果分三期解锁分配至持有人,第一

个锁定期的业绩考核目标成就情况说明如下:

    (一)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达成情况

    根据《陕西同力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本员工持股计划

第一个锁定期的业绩考核目标如下:

    解锁期                                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个解锁期   2022 年营业收入不低于 45 亿元。

   注:上述“营业收入”指经审计的上市公司合并报表中的营业收入。

    经审计,公司 2022 年度营业收入为 5,201,569,347.86 元,本员工持股计划

第一个锁定期的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已达成。

    (二)个人层面绩效考核

    若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达标,则本员工持股计划将根据公司绩效考核相关制

度对个人进行绩效考核,依据个人绩效考核结果确定持有人最终可兑现的标的股

票权益数量。
    持有人的绩效考核结果划分为 A、B、C、D、E 五个档次,对应不同的兑现比

例,具体如下:
         绩效评级              A/B/C             D            E

     个人层面可兑现比例        100%            60%            0


    个人当期可解锁标的股票权益数量=目标解锁数量×公司层面可兑现比例×

个人层面可兑现比例。

    若持有人因个人层面考核而不得部分或全部兑现的标的股票权益,由持股计

划管理委员会办理对应份额的收回,择机出售后以出资本金为限归还持有人。如

返还持有人后仍存在收益,则收益归公司所有。

    本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将结合持有人个人绩效考核情况,对第一个解锁

期可解锁员工持股计划份额对应的股票权益进行分配。

四、本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届满后的后续安排

    1、鉴于本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已届满,公司将按相关规定办理本次

可解锁股票的解锁事宜。

    2、根据《陕西同力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陕西同力重

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管理委员会将于

本员工持股计划解锁日后于存续期内择机出售相应的标的股票,并根据本员工持

股计划的相关分配原则决定变现资金的分配。

    3、本员工持股计划将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遵守中国证监会、北京证券

交易所关于股票买卖相关规定,不得利用员工持股计划进行内幕交易、市场操纵

及其他不公平交易行为。本员工持股计划在下列期间不得买卖公司股票:

    (1)公司年度报告、中期报告公告前 30 日内及季度报告公告前 10 日内;

因特殊原因推迟年度报告、中期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 30 日起

算,直至公告日日终;

    (2)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 10 日内;
    (3)自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投资者投资决策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

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4)中国证监会及北京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五、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变更及终止

    (一)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

    1、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 48 个月,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

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算。本员工持股计划在存续期届满时如未展期则自

行终止,可经董事会审议批准提前终止或展期。存续期内,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股

票全部出售完毕,可提前终止。

    2、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 2 个月,如持有的公司股票仍未全部出

售,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 2/3 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

过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

    3、如因公司股票停牌或者窗口期较短等情况,导致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

的公司股票无法在存续期上限届满前全部变现时,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

持 2/3 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限可以延

长。

    4、上市公司应当在员工持股计划届满前 6 个月的首个交易日,披露该员工

持股计划到期时拟持有的股票数量。

    (二)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

    在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内,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须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

持有人所持 2/3 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三)员工持股计划的终止

    1、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满后自行终止。

    2、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届满前,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全部出售完毕,本员工
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六、其他说明

   公司将持续关注公司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说明!




                                            陕西同力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