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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临时公告]同力股份: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2024-12-05  

 证券代码:834599           证券简称:同力股份          公告编号:2024-077



                        陕西同力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根据《公司法》及《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陕
西同力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
分条款,修订对照如下:
               原规定                               修订后

第五条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为 人 民 币 第 五 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45,252.5 万元。                       45,752.5 万元。
第十六条 公 司 发 行 股 份 总 数 为 第十六条     公司发行股份总数为
【5,000】万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     【5,500】万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
第七十四条     下列事项由股东大会以 第七十四条     下列事项由股东大会以
特别决议通过:                        特别决议通过:
(一)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      (一)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
(二)公司的分立、合并、解散和清算; (二)公司的分立、合并、解散和清算;
(三)本章程的修改;                  (三)本章程的修改;
(四)股权激励计划;                  (四)股权激励计划;
(五)法律、行政法规或本章程规定 (五)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
的,以及股东大会以普通决议认定会对 产或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
公司产生重大影响的、需要以特别决议 审计总资产 30%的;
通过的其他事项。                      (六)法律、行政法规或本章程规定的,
                                      以及股东大会以普通决议认定会对公
                                      司产生重大影响的、需要以特别决议通
                                      过的其他事项。


    是否涉及到公司注册地址的变更:否
    除上述修订外,原《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前述内容尚需提交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为准。

   二、修订原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法律法规及业务规则的规定,进
一步完善公司的治理结构,需要修订《公司章程》:
    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可行权的
激励对象 24 人均已行权,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 500 万份,因此,公司发行
股份总数增加 500 万股,发行股份总数 5,500 万股,公司注册资本增加为 45,752.5
万元。

   三、备查文件
    1、《陕西同力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陕西同力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




                                                陕西同力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2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