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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公告]力佳科技: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力佳电源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2024-04-02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关于力佳电源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保荐”或“保荐机构”)作为
力佳电源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力佳科技”或“公司”)向不
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上市
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
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9
号——募集资金管理》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业务规则的要求,对
力佳科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力佳电源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579 号)同意
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022 年 11 月 15 日,公司发
行普通股 10,000,000 股,发行方式为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发行价格为
18.18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181,800,000 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
资金净额为 162,568,155.34 元,到账时间为 2022 年 11 月 18 日。

    二、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情况如下表所示:
                                                                          原计划达
                        募集资金计划
                                          累计投入募集资                  到预定可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调                          投入进度
                                              金金额                      使用状态
                          整后)
                                                                            的时间
            新一代高
            性能锂原                                                      2024 年 6
    1                    148,287,304.28       68,472,603.22     46.18 %
            电池产业                                                       月 30 日
            化项目

                                          1
              研发中心                                                      2024 年 6
      2                     14,280,851.06        2,209,145.00    15.47 %
                项目                                                         月 30 日
           合计            162,568,155.34       70,681,748.22           -       -

      三、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情况以及原因
      1、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情况
                                            调整前达到预定可     调整后达到预定可使
 序号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使用状态日期            用状态日期
  1       新一代高性能锂原电池产业化项目    2024 年 6 月 30 日     2025 年 6 月 30 日
  2               研发中心项目              2024 年 6 月 30 日     2025 年 6 月 30 日
      2、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原因
      上市以来,公司积极推进募投项目的实施,并结合实际需要,审慎规划募集
资金的使用。公司两个募投项目都涉及新建综合楼的基建项目,在项目楼设计过
程中为响应宜昌市“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国家示范”的工作要求,新增
海绵城市设计专篇,以及地勘过程发现异常后处理等影响导致工程进度未达预期,
从而导致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整体延缓。目前一方面加快募投项目工
程建设进度,另一方面利用现有场所,购置部分募投项目设备进行调试生产,以
加快募投项目进度。
      为确保公司募投项目稳步实施,根据公司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及募投项目具体
建设情况并经谨慎研究论证,公司拟调整募投项目“新一代高性能锂原电池产业
化项目”和“研发中心项目”的实施进度,将该项目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延期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
      四、本次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际实施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项目延
期仅涉及募投项目进度的调整,未改变项目的建设内容、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
途及投资总额,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募
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不会对公司当前的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公司董事会
将坚持对股东负责的原则,加强对项目进度的监督,使项目按计划进行建设,以
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

      五、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履行的内部审议程序


                                            2
    2024 年 3 月 31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募投项目延期事项。该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
会审议。

    2024 年 3 月 31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公司监事会认
为:公司结合募投项目实际进展情况,基于谨慎性原则做出募投项目延期决定。
本次延期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及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
决策及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六、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已经董事
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
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9 号——募集资金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
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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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为《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力佳电源科技(深圳)
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张毕辉                           武利华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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