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公告]力佳科技: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力佳电源科技(湖北)股份有限公司租赁事项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2024-08-20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关于力佳电源科技(湖北)股份有限公司租赁事项暨关联
交易的核查意见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保荐”或“保荐机构”)作为
力佳电源科技(湖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力佳科技”或“公司”)向不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
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
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力佳科技租赁
暨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鉴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力佳电源科技(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力佳”)
与卓礼有限公司签订《租约》即将到期,为满足香港力佳经营需要,香港力佳拟
与卓礼有限公司续签《租约》,租赁其位于香港九龙官塘荣业街 6 号海滨工业大
厦的两处房屋(建筑面积合计约 3606 尺)及 1 个货车车位,用于办公及仓储配
送等用途,租赁期为三年,租赁物租金合计 34,000 港币/月,预计租赁期内租金
总额 1,224,000 港币。大厦管理费、水费、电费自缴。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 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名称:卓礼有限公司
住所:B1k B-1,14th Floor, Hoi Bun Industrial Building,6 Wing Yip Street, Kwun
Tong, Kowloon
注册地址:B1k B-1,14th Floor, Hoi Bun Industrial Building,6 Wing Yip Street,
Kwun Tong, Kowloon
企业类型:香港注册的私人公司
成立日期:1989 年 7 月 25 日
实际控制人:叶溢伦、梁志锦
注册资本:4000 万港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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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营业务:贸易、投资
关联关系:间接持股 5%以上的股东控制的企业
财务状况: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卓礼有限公司净资产为 4,868.43 万港
币,流动资产净值为 2,106.36 万港币;2024 年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为 702.47 万
港币,净利润为 263.71 万港币。(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 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名称:力佳电源科技(香港)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FLAT/RM A 13/F HOI BUN INDUSTRIAL BUILDING 6 WING YIP
STREET KWUN TONG
企业类型:香港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4 年 9 月 17 日
实际控制人:王建、王启明
注册资本:300 万港币
主营业务:贸易
关联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财务状况: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香港力佳总资产为 6,590.09 万元,净资
产为 3,969.29 万元;2024 年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为 6,653.05 万元,净利润为
368.16 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交易的定价政策、定价依据及公允性
本次交易是香港力佳与卓礼有限公司在公平、公正、公开的基础上自愿达成,
交易价格参照经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评估的应课差饷租值确定,定价公允合理,
不存在侵害中小股东和公司利益的行为。
三、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香港力佳拟与卓礼有限公司续签《租约》,租赁其位于香港九龙官塘荣业街
6 号海滨工业大厦的两处房屋(建筑面积合计约 3606 尺)及 1 个货车车位,租
赁期为三年,租赁物租金合计 34,000 港币/月,预计租赁期内租金总额 1,224,000
港币。大厦管理费、水费、电费自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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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为香港力佳业务发展和日常经营的正常需求,上述关联交易以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评估的应课差饷租值为依据,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符合本
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不会对公
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亦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五、本次关联交易履行的审批程序
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7 日召开了 2024 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17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
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本次关联交易无需
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关联交易为香港力佳开展正常经营活动所
需,未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亦不会
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本次关联交易履行了董事会、监事会审议程序,
关联监事对该议案回避表决,且已事先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发表了同意的
审核意见;本次关联交易不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
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法
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本保荐机构对香港力佳向卓礼有限公司租赁暨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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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力佳电源科技(湖北)
股份有限公司租赁事项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
张毕辉 武利华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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