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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公告]力佳科技: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力佳电源科技(湖北)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査意见2024-12-12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关于力佳电源科技(湖北)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査意见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保荐”或“保荐机构”)作为
力佳电源科技(湖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力佳科技”或“公司”)本次
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
《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
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规定,对力佳科技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
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22 年 10 月 26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关于同意力佳电源科
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
许可[2022]2579 号),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公司本次股票发行数量为 1,000.00 万股(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发行价格为
18.18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81,800,000.00 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实
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 162,568,155.34 元。截至 2022 年 11 月 18 日,本次募集
资金已全部到账,并由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众环验字
(2022)0110078 号《力佳电源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进行了审
验。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和存储情况
    截至 2024 年 11 月 30 日,公司上述发行股份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元




                                    1
                                       募集资金计划         累计投入募集资       投入进度
          募集资金用
  序号                    实施主体     投资总额(调            金金额             (%)
                途
                                       整后)(1)              (2)          (3)=(2)(1)
          新一代高性    全资子公司
 1        能锂原电池    宜昌力佳科     148,287,304.28        106,440,536.52           71.78%
          产业化项目    技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研发中心项
 2                      宜昌力佳科      14,280,851.06          5,422,378.00           37.97%
          目
                        技有限公司
  合计          -            -         162,568,155.34        111,862,914.52           68.81%

截至 2024 年 11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如下(如有):
     账户名称               银行名称                  账号                    金额(元)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力佳科技                                   338320100100005434               3,080,971.42
                       司深圳侨香支行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力佳科技                                   338320100100005552                  66,118.07
                       司深圳侨香支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宜昌力佳                                    717902413110818                11,963,840.51
                       司宜昌分行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宜昌力佳                                   338320100100007805               5,245,007.31
                       司深圳侨香支行
         合计                    -                      -                       20,355,937.31
注:1、募集资金账户余额包括收到的银行理财产品收益以及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
等相关费用。2、募集资金账户余额未包含正在进行现金管理的闲置募集资金 3,400 万元(该
闲置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事项 2023 年 11 月 30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三届
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募集资金暂时闲置的原因

     根据力佳科技信息披露文件中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安排,公司本次发行
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投资于新一代高性能锂原电池产业化项目、研发中
心项目。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
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产品具体情况

     公司(含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宜昌力佳科技有限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
币 5,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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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动使用。公司(含宜昌力佳科技有限公司)拟投资的品种为结构性存款、大额存
单、通知存款等可以保障投资本金安全且流动性好的产品,拟投资的期限最长不
超过 12 个月,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决议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如单笔产品存续期超过前述有效期,则决议的有效期自
动顺延至该笔交易期满之日。

    (二)投资决策及实施方式

    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10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
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起 12 个月内有效,如单笔产品存续期超过前述有效期,则决
议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期满之日。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
度范围内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财务负责人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及
办理相关事宜。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后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三)投资风险与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虽然投资产品均经过严格筛选和评估,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
较大,不排除该投资产品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相关产品,因
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及监控风险。

    2、风险控制措施

    为尽可能降低投资风险,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

    (1)公司将及时跟踪、分析各投资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
或判断可能出现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
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3
    (3)资金使用情况由公司财务负责人向董事会报告;

    (4)公司将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对公司的影响

    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部分暂时闲置
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通过进行适度的
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
多的投资回报,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

    五、相关审议程序

    2024 年 12 月 10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
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上述议案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
过,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公
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
水平,为股东获取更好的投资回报,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正常开展,
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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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为《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力佳电源科技(湖北)股份
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张毕辉                            武利华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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