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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临时公告]富士达: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结果公告2024-02-19  

           证券代码:835640           证券简称:富士达           公告编号:2024-013



                               中航富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吉林省国家汽
     车电子产业创
                       持股 5%以上股东     11,119,161       5.92%       北交所上市前取得
     业投资有限责
           任公司
     北京银河吉星
                       持股 5%以上股
     创业投资有限                            582,481        0.31%       北交所上市前取得
                       东的一致行动人
       责任公司


      二、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 股东因以下原因披露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减持计划实施完毕 √减持时间区间届满
                                                   减持                  减持 当前持股
                        已减                                                               当前
            已减持数           减持       减持     价格    已减持总      计划 数量(股)
股东名称                 持                                                                持股
            量(股)           方式       期间     区间    金额(元) 完成
                        比例                                                               比例
                                                                         情况
吉林省国                       连续      2023 年   17 元
            1,877,280 1.00%                                33,561,232     否    9,241,881 4.92%
家汽车电                       竞价      8 月 17       -
子产业创                              日      19.5
业投资有                            —2024      元
限责任公                            年 2 月
司                                   16 日
北京银河                            2023 年
吉星创业                            8 月 17
投资有限                              日
             0     0.00%     -                  -       0.00       否    582,481    0.31%
责任公司                            —2024
                                    年 2 月
                                     16 日


      (二) 本次减持事项是否与股东此前已披露的计划、承诺一致
      √是 □否
      (三) 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
      □是 √否
      (四) 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是 √否
      三、   备查文件目录
           1. 吉林省国家汽车电子产业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关于股票减持
      期限届满的告知函》;
           2. 北京银河吉星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关于股票减持期限届满的
      告知函》。


                                                     中航富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2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