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名城:大名城2024年现金分红预案公告2024-08-06
证券代码:600094、900940 证券简称:大名城、大名城 B 公告编号:2024-037
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现金分红预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局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30 元(含税)。派发
现金红利总额为 69,748,501.35 元。
2024 年现金分红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
除公司回购股份数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若公司总股本或回购股份发
生变动,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
告具体调整情况。
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基于对公司
长远发展的坚定信心,为践行“以投资者为本”、“提质增效重回报”
的发展理念,维护全体股东利益,提升公司投资价值,与投资者共享
发展成果,增强投资者获得感,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现根据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
分红》、《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2023-2025 年度)股东回报
规划》等规定要求,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于
2024 年 8 月 5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局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2024 年现
金分红预案》,本次预案尚需提交公司临时股东大会批准。
一、2024 年现金分红预案内容
根据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
审计报告,2023 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
润 222,551,310.40 元,年末累计未分配利润 4,217,542,145.77 元;
2023 年度,公司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61,897,854.49 元,计提法定盈
余公积金 6,189,785.45 元后,加年初未分配利润 1,847,656,293.43
元,2023 年末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利润为 1,903,364,362.47 元。
本次现金分配预案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公
司回购股份数为基数(截至 2024 年 7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2,475,325,057 股,扣除公司回购账户的股份 150,375,012 股),拟
向全体股东(不含公司回购账户)每 10 股派送现金红利 0.30 元(含
税),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 69,748,501.35 元。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
股本或回购股份发生变动,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
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或回购股份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
情况。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2024 年 8 月 5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局第十次会议,
全体董事一致表决通过《公司 2024 年现金分红预案》。该预案尚需提
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二)2024 年 8 月 5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
核通过《公司 2024 年现金分红预案》。
三、本次现金分红预案的合理性
1、本次现金分红预案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公司章程》、公司《未
来三年(2023-2025 年度)股东回报规划》等规定要求。
2、公司《2023 年年度报告》提出将在 2024 年度择机启动现金
分红的计划,拟分红金额不低于 2023 年审计后净利润的 30%,即 6700
万元。本次现金分红预案符合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安排和实施,并综合
考虑公司当前经营状况,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本次
现金分红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成长的经营成果,符合全体股东利
益。本次以现金分红金额超过公司 2023 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
股东净利润的 30%。
四、其他
本次现金分红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批准后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2024 年 8 月 6 日